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法律上商检失职罪是什么?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商检一般是对进出口贸易的商品检验,商品经过检验之后,由商检机构出单证明商品合格与否。商检是国际贸易中商品买卖不可缺少的一个环节。商检由专门的商检机构检验,因此商检机构要对商检的结果负责。商检有时会出现失职的情况,法律上商检失职罪是什么?

一、法律上商检失职罪是什么?

商检失职罪是国家商检部门、商检机构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对应当检验的物品不检验,或者延误检验出证、错误出证,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二、商检失职罪的认定

认定商检失职罪时,应区分商检失职罪与商检徇私舞弊罪的界限。

二者的区别在于主观方面不同。商检失职罪出于过失,而前者则是出于故意。同属应当检验进出口商品而不检验的行为,如果行为人明知不合格或者可能不合格而放任国家利益遭受损失的,则属明知,如果为了徇私,对之就应以后罪即商检徇私舞弊罪治罪。反之出于过失,即虽知道被检商品有可能不合格并因此可能造成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但根据进出口双方的品质、信誉等各种因素,轻信能够避免,结果发生了严重后果的,此时,则应以商检失职罪论处。

三、刑法处罚

国家商检部门、商检机构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伪造检验结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前款所列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对应当检验的物品不检验,或者延误检验出证、错误出证,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四、立案标准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因不检验或者延误检验出证、错误出证,致使依法进出口商品不能进口或者出口,导致合同、订单被取消,或者外商向我方索赔或影响我方向外商索赔,直接经济损失达30万元以上的;

2、因不检验或者延误检验出证、错误出证,致使不合格商品进口或者出口,严重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的;

3、3次以上不检验或者延误检验出证、错误出证,严重影响国家对外经贸关系或者国家声誉的。
商检失职是因商检部门和商检人员的不负责任,对需要严格把关的商品不检验或者检验出错,使国家利益受到损失的行为。如果失职导致我国人民利益受到严重损害或者使我国声誉受到影响的可以立案,失职人员会被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罪预备期间有犯罪中止么?
      犯罪预备期间有犯罪中止么?是有的;1、行为人在犯罪预备的过程中,着手实行犯罪之前而停止实施犯罪行为的,属于预备形态的中止。当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在实行犯罪的过程中中止犯罪行为的,是犯罪实行形态的中止。例如甲携带凶器去杀乙,路上遇到几名治安联防队员,治安联防队员并不知道甲的目的...


·销售假药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销售假药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销售假药罪的量刑标准: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二、生产、销售假药立案标准生产、销售...


·犯罪阶段犯罪预备的表现是什么
      犯罪阶段犯罪预备的表现是什么犯罪预备,是指做实施犯罪前的准备工作。如预备犯罪工具、创造犯罪条件等。1.为实施犯罪准备犯罪工具的行为。2.其他为实施犯罪制造条件的行为。1、为实施犯罪准备犯罪工具的行为。犯罪预备行为最常见的形式所谓犯罪工具,是指犯罪分子进行犯罪活动所用的一切器械物品...


·致人重伤伤残能判缓刑吗
      致人重伤一般不会判缓刑。一般适用缓刑必须同时满: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的社区没有重大影响。致人重伤属于加重处罚情节,法定刑一般在三年以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刑诉法拘留是怎样的
      刑事诉讼法是常见的一种法律,对于刑事案件做了详细的分类和规定,刑事案件的处理要经过一定程序,但是有时由于案件审理的需要,需要对当事人进行先行拘留。那么,哪些情形下,需要拘留呢?为此,接下来我们将在介绍一下和刑诉法拘留有关的知识。 一、刑事诉讼法拘留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


·拒执罪自诉案起诉书怎么写?
      拒执罪指的是在司法案件中,被告人有能力但拒不执行法院的判决结果的违法行为。当被认定为是拒执罪时,除了由公安机关及司法部门对拒执罪进行调查追责以外,当事人也有权力提起自诉,为自己进行申辩。那么拒执罪自诉案起诉书怎么写?拒执罪自诉书应该包含哪些内容?本文本站的我们就给您带来具体的解答...


·一、醉酒驾驶的刑事责任?
      一、醉酒驾驶的刑事责任有哪些醉酒驾驶中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是构成危险驾驶罪,一般判处6个月以内的拘役。同时还会对驾驶人员作出罚金刑的处罚。醉酒驾驶机动车,不管情节是否恶劣、是否造成后果,都将按照“危险驾驶”定罪,处以拘役,并处罚金。二、醉驾交通事故责任有哪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


·盗窃涉案金额达到多少判刑?
      一、盗窃涉案金额达到多少判刑?盗窃数额在2000元以上的,但具体的也要看各地的标准;如果虽不足2000元但情节或后果严重的,立为重大案件;盗窃数额在20000元以上的,或虽不足20000元但情节或者后果特别严重的,立为特大案件。二、盗窃罪的量刑标准(一)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


·刑事案件能否拒绝律师辩护?
      一、刑事案件能否拒绝律师辩护?在一般案件中,即被告人是正常人的情况下,不论是在第一审程序还是在第二审程序中,被告人拒绝辩护人继续辩护后,都有权另行委托辩护人;对于另行委托的辩护人,如果被告人又拒绝其继续辩护了,那么法庭也应当准许。但是,被告人拒绝辩护人后,不能再行委托辩护人辩护,...


·2023轻伤鉴定标准及量刑怎么判决的
      2023轻伤鉴定标准及量刑怎么判决的 一、轻伤鉴定标准及量刑怎么判决的 只要符合《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中轻伤一级、轻伤二级的标准的,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构成故意伤害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量刑标准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


·刑法修正案九伪造货币罪的后果是什么
      虽然说我国现在的验钞技术是非常发达的,但是目前还是有少数的违法犯罪分子,通过各种各样的手段来伪造货币。有少量的假币,仍然在市场上进行流通。这样做肯定严重的破坏了我国的金融管理秩序,并且也对我国的现金管理制度造成的损害。下面我们要为您介绍的是刑法修正案九伪造货币罪的后果是什么?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