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法律上诈骗行为与诈骗罪的区别是什么?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提起诈骗,您一定不陌生,遇到诈骗,我们更要勇敢的捍卫自己的权利。然而,日常生活中我们所理解的诈骗行为与诈骗罪实际上是和法律意义上的诈骗行为与诈骗罪是有区别的。那么,具体应该如何区分二者呢?以下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有关诈骗行为与诈骗罪的区别的信息,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民事欺诈行为则是指在民事活动中,一方当事人故意以不真实情况为真实的意思表示,使对方陷于错误认识,从而达到引起一定民事法律关系的不法行为。两者都可表现为在经济活动中采用欺骗方法取得对特定财物的不法占有状态,主要区别在于:

一是民事欺诈行为的当事人采取欺骗方法,旨在诱使对方陷入认识错误并与其交易从而获取一定的经济利益,不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而诈骗罪实施欺骗的目的是让对方陷于错误认识而处分财产,从而达到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二是民事欺诈行为人在签订合同之后,总会以积极的态度创造条件履行合同;诈骗行为人根本无履行诚意或履行能力,即使有一点履行合同的行为,也是象征性的“虚晃一枪”。

三是民事欺诈行为人为了减轻责任可能进行一定程度的辩解,但不会逃避承担责任;而诈骗行为人则是要使自己逃避承担责任,最终使对方遭受损失。

其中,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是二者相区分的关键所在。除非常典型的情况下,非法占有的目的通常都是根据一定的客观事实来推定的。尽管“非法占有目的”属于行为人的主观心理状态,但它必然通过一系列外化的客观行为表现出来,我们可以根据其客观行为表现以及行为效果推定行为人的主观心理态度。

一般来讲,借助合同实施诈骗犯罪的行为,在诉讼证明和司法认定非法占有目的过程中,须综合考虑、审查分析以下几个要素:

1.要看合同主体身份是否真实;

2.要审查行为人有无履约能力;

3.要审查行为人有无采取诈骗的行为手段;

4.要审查行为人有无履行合同的实际行动;

5.要审查行为人未履行合同的原因;

6.要审查行为人的履行态度是否积极;

7.要审查行为人对财物的主要处置形式;

8.要审查行为人的事后态度是否积极。

综上所述,区分诈骗行为与诈骗罪,最重要的还是要看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这是区分二者的关键所在,之后再从意思表示、履约能力和实际行动等等各方面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这样我们才能更准确地得出究竟属于哪一类的结论。


·行贿非法所得怎么判刑?
      一、行贿非法所得怎么判刑? 行贿本来就是不正当行为,将违法所得再次用于行贿,更是知法犯法,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规定的“情节严重”: 1、行贿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 2、行贿数额在十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并具...


·黑恶势力犯罪的罪名在哪规定了
      黑恶势力犯罪的罪名在哪规定了 一、黑恶势力犯罪的罪名在哪规定了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


·2023审判时怀孕判死刑吗?
      审判时怀孕判死刑吗《刑法》第49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同时,《刑事诉讼法》第251条也规定,人民法院在执行死刑时,发现罪犯正在怀孕的,应当停止执行,并且立即报请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改判。根据《刑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关于...


·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的条件是什么?
      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的条件是什么? 一、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的条件是什么 其一,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 其二,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对于何谓紧急情形,刑事诉讼法第80条和第163条对于公安...


·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缓刑标准是怎样的?
      我国现行法明文规定,实施犯罪行为的犯罪分子,在公安机关侦破案件后,需要按照既定的量刑标准进行处罚的,对于在侦查案件时发现有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的现象,也是会受到处罚的,经相关人士申请,可以得到缓刑。具体来说,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缓刑标准是怎样的? 一、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严...


·刑事拘留批捕后怎么办?
      一、刑事拘留批捕后怎么办? 检察院下了批捕令,对犯罪嫌疑人予以逮捕,人可以关押在看守所,公安机关都必须在逮捕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逮捕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公安机关应对案件进行侦查。 二、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


·刑诉法关于缓刑的适用条件是如何规定的?
      在公民的权益受到其他社会主体实施违法行为的侵害,并意识到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之后,一般会到司法机关寻求司法救济,对于案件清晰的情形,人民检察院会根据案情,并以实际法律规范为依据,对案件进行判刑,若满足刑诉法关于缓刑的适用条件的,经申请,检察院会判处缓期执行。 一、一般缓刑的适用条...


·玩忽职守损失100万元为入罪标准会以什么罪进行处罚
      玩忽职守损失100万元为入罪标准会以什么罪进行处罚 一、玩忽职守损失100万元为入罪标准会以什么罪来进行处罚? 损失100万元会涉嫌玩忽职守罪。当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因为主观故意或者过失等原因造成了公共财产或者国家和公民的利益造成了重大损失时,也是属于触犯了玩忽职守罪,在确定玩...


·既遂未遂犯罪目的的区别是什么
      既遂未遂犯罪目的的区别是什么 一、既遂未遂犯罪目的的区别是什么? 未遂的结果是犯罪目的无法完成,既遂则是完成了犯罪目的。犯罪未遂在量刑上往往有减免,可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未遂的特征有: 1、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是指行为人开始实施刑法分则规定的作为某种具体犯罪...


·抢劫罪与绑架罪之区别都有哪些
      抢劫罪与绑架罪之区别都有哪些1、客体不同。抢劫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和公民的人身权利;绑架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包括他人的人身自由权利、健康、生命权利及公私财产所有权利。2、客观要件不同。抢劫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对财物的所有人、经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迫...


·犯罪嫌疑人流产后能否再羁押?
      犯罪嫌疑人流产后能否再羁押?犯罪嫌疑人流产后能再羁押,侦查机关(公安机关)在这个阶段的职责就是收集证据来证明犯罪的成立。期限要求:从犯罪嫌疑人逮捕起算侦查期限2个月。一般案件都可以在这个期限内侦查结束。如果在这个期限内不能完成侦查,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在具备延长条件和办理相...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