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工伤鉴定标准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标准是什么?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多多少少会受到工伤,受到工伤后要提交工伤认定申请,拿着鉴定结果才能向用人单位申请赔偿金。严重的工伤会使劳动者丧失部分或全部的劳动能力,是否丧失劳动能力也有相应的标准,工伤鉴定标准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标准是什么?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

一、工伤鉴定标准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标准是什么


丧失劳动力分三种:

(一)完全丧失劳动力 一般一级到四级伤残为完全丧失劳动力 如果伤病职工同时符合不同类别疾病三项以上(内含三项)“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条件时,可确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二)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一般五级到六级伤残为大部分丧失劳动力。

(三)部分丧失劳动力 一般七级到十级为部分丧失劳动力 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条件:

1、各种中枢神经系统疾病或周围神经肌肉疾病等,经治疗后遗有下列情况之一者:

(1)单肢瘫,肌力3级。

(2)两肢或三肢瘫,肌力4级

(3)单手或单足全肌瘫,肌力2级。

(4)双手或双足全肌瘫,肌力3级。

2、长期中度呼吸困难。

3、心功能长期在Ⅱ级。

4、中度肝功能损害。

5、各种疾病造瘘者。

6、慢性肾功能不全失代偿期。

7、一眼矫正视力≤0.05,另眼矫正视力≤0.3。

8、双眼矫正视力≤0.2或视野半径≤30度。

9、双耳听力损失≥91分贝。

10、符合《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5至6级者。

二、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 ?


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是劳动者由于非因工伤残或因病后,于国家社会保障法规所规定的医疗期满或医疗终结时通过医学检查对伤残失能程度做出判定结论的准则和依据。

1、范围

规定了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的鉴定原则和分级标准。

适用于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需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时,对其身体器官缺损或功能损失程度的鉴定。

2、总则

(1)分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两个程度档次。

(2)中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是指因损伤或疾病造成人体组织器官缺失、严重缺损、畸形或严重损害,致使伤病的组织器官或生理功能完全丧失或存在严重功能障碍。

(3)中的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是指因损伤或疾病造成人体组织器官大部分缺失、明显畸形或损害,致使受损组织器官功能中等度以上障碍。

(4)如果伤病职工同时符合不同类别疾病三项以上(含三项)“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条件时,可确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5)本标准将《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GB/T16180—1996)中的1至4级和5至6级伤残程度分别列为本标准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范围。

标准中除了规定部分劳动能力的标准之外还规定了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标准,劳动者可以自己根据标准初步判断是否丧失劳动能力。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六盘水盘县工伤鉴定的地方是哪里?
      我们知道,工伤鉴定机构是由我国法律规定的特定医疗鉴定机构。而工伤鉴定地点的正确选择对于鉴定结果的法律上的正规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那么,六盘水盘县工伤鉴定的地方是哪里?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盘县工伤鉴定标准是什么? 一、一级工伤鉴定标准一...


·一、企业职工非工伤死亡待遇有哪些?
      一、企业职工非工伤死亡待遇有哪些?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工人与职员及其供养的直系亲属死亡时待遇的规定: 乙、工人与职员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时,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付给丧葬补助费,其数额为该企业全部工人与职员平均工资两个月;另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按其供...


·员工加班后能自主选择调休或支付加班费吗
      员工加班后能自主选择调休或支付加班费吗 为紧跟经济发展的速度,现在许多公司安排员工加班已经是常事。不过,公司安排加班后,要按规定补偿员工加班损失,并且一般是调休或支付加班费。而有些员工加班后,想要自主选择调休或主张加班费,那么得看加班后的补偿规定。 首先,公司安排加班时,按规...


·员工休病假期间可不可以辞退?
      员工休病假期间可不可以辞退?病假期间不可以辞退病患员工,病假之后是可以进行辞退的。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


·包清工工人受伤谁负责如果你和老板是劳动关系
      包清工工人受伤谁负责如果你和老板是劳动关系,出了事故可以要求老板申报工伤,然后进行伤残等级鉴定,按鉴定的等级由工伤保险部门或者用人单位赔偿。如果你的老板是雇佣关系,则由老板负责赔偿。发包者没有尽到监管的义务,应共同承担赔偿的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


·在我国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预留多少?
      在我国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预留多少? 合同法里没有具体规定质保金的多少,但是建设部有一个格式合同,规定的质保金是工程总造价的3%,一般工程都依据此比例执行。6月7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推出新的降费措施,其中决定把建筑领域工程质量保证金的预留比例上限由5%降至3%。经初步测算,工程质量保证...


·园林工程质量要求是什么?
      园林工程质量要求是什么?优良保证项目必须符合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规定。基本项目每项抽检的处(件)应符合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规定,其中50%及其以上的处(件)符合优良规定,该项为优良;优良项数占抽检项数50%及其以上,该检验项目为优良。允许偏差项目抽检的点数中,有90%及其以上...


·双倍工资诉讼时效 双倍工资是否有时效限制
      双倍工资诉讼时效,双倍工资是否有时效限制?黄某,2007年11月份加入北京某食品公司,担任设计员一职,月薪五千左右。公司为其按照北京最低的标准办理了社会保险,但双方一直未签订劳动合同。2010年3月1日,黄某与公司因为提成的问题产生争议,黄某愤而向北京某郊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


·企业倒闭员工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企业倒闭员工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一、企业倒闭员工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根据劳动法,公司倒闭,应按规定给予员工解除合同补偿金,标准为:工作满一年的给一个月补偿金(月平均工资),如果做了十年,应该给十个月补偿金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劳动...


·十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合法吗,认定需要什么材料?
      需要进行工伤认定的劳动者,需要在受伤后一年内提出进行工伤认定的要求,并需要带齐相关材料交由社保局进行认定。社保局需要在新的期限内做出是够受理的决定。在决定受理后又要按照规定做出工伤认定书。社保局是否需要在十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一、工伤认定决定应在多少天内作出? 人力资源和社...


·劳动者要注意保全哪些证据
      劳动者要注意保全哪些证据 一、劳动者要注意保全哪些证据? 劳动者在劳动争议发生前就应该注意保留有关证据。主要的证据包括: 1、来源于用人单位的证据,如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工资单、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收取押金的收条、用人单位解除或终...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