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买的期房可以卖吗,期房能进行转让吗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期房就是指那些尚未修建好的房产,这是与现房相对的概念。一般房地产开发商需要取得相应资质后,才能进行期房的销售。那么对于购房者来讲,买的期房可以卖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买的期房可以卖吗
由于不动产买卖的特殊性,《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下列房地产,不能转让:(六)、未依法登记取得权属证书的”,但该条限定的是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不动产,并未涉及期房。《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商品房预售的,商品房预购人将购买的未竣工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的问题,由国务院另行规定”。但是国务院至今没有作出规定,建设部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对此也没有规定。那么,购房的期房可以转让吗?从目前的实践来看,期房是可以转让的,但是必须要符合法定的条件并且履行法定的程序。具体到各个地区又是不同的。
二、期房买卖有风险吗?
期房买卖是有风险的,其中的风险,如下:
1、物权无法发现转移。
期房买卖因为买卖的是预期房,只有产权人有预售合同,可以确定其权利归属,但是对于预售合同,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是不能进行变更的,也就是说,在预售合同上,无法变更所有权人。所以如果期房的权利人是不善意的卖方,其完全可以在新红本出来后,转卖给其他第三人。或者在此过程中无法获得房地产证,导致合同最终没有办法履行。
2、可能面临解约。
因为期房买卖,到时物权的转让要以新红本出来为基础,而红本什么时候出来,这是无法预料的,而这一段时间中,房价的上涨和跌落都可以引发合同无法继续履行下去。
3、政策变动,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
期房买卖因为物权变更所牵涉时间较长,所以国家政策的调整都可以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根据现阶段的情况来说,主要是因为银行政策的调整,使得以前计划贷款赎房的人已经无法再从银行拿到更多的款项,使得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同时也包括因为现阶段有部份买家无法办理过户。根据目前的情况来看,购房者购买的期房也是可以进行转让交易的,因为我国如今尚未对这块作出明确的规定,往往都是按照交易习惯进行的。但是需要注意购买期房是有法律风险的,具体的内容我们已经在上文中进行了阐述,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逾期偿还银行贷款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吗
      逾期偿还银行贷款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吗 一、逾期偿还银行贷款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吗? 逾期偿还银行贷款也不能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房屋买卖合同解除的条件: 1、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购房合同目的的,买房人有权解除合同。 2、卖方明示违约 在履行期限届满前,房屋卖方...


·新婚姻法自建安置房的处置规定有哪些?
      近几年,随着离婚率的不断上升,离婚时产生的问题和纠纷也接踵而来,因此婚姻法对于离婚产生的各类问题都有详细的说明和规定,特别是对于离婚之后房产的处理,在处理上要保证双方的利益不受损失,那新婚姻法自建安置房的处置规定有哪些?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新婚姻法自建安置房的处置规定 根据规定...


·房屋已经拆除如何打确权诉讼?
      房屋已经拆除如何打确权诉讼? 一、房屋已经拆除如何打确权诉讼 1、在房产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房屋确权之诉属于不动产纠纷,应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2、预交诉讼受理费:案件收取,一般每件300元; 3、准备材料:起诉书、房产产权归属的相关...


·房产转让公证需要什么材料
      房产转让公证需要什么材料房产的转让其实多数情况下都是指对房屋的买卖、赠与以及继承,而有的人为了加强房屋转让的法律效力,之后会选择办理公证,需要注意的是一般情况下公证并不构成房屋转让的必备要件。而在进行公证的时候也需要提供一些的材料,那究竟房产转让公证需要什么材料呢?我们马上为你做...


·买房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买房并不是想购买普通商品那样,买方交付了商品,卖方支付了对价就算完成。对于房产这样的不动产而言,我国采取的是登记主义,要想获得所有权就必须要办理过户,此时就需要交纳其他的费用。那究竟买房要交哪些费用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买房要交哪些费用 1、契税:住宅类房屋标...


·针对离婚分房这种问题
      针对离婚分房这种问题,首先有两种情况。一是沟通协商,协商一致的话就协议离婚。二是沟通协商不一致就需要法院判决。以下就是比较常见的几种离婚分房的情况。先来说属于婚前财产的几种类型。第一种情况:夫妻任何一方在结婚前购房,并且付清房产的全额房款,离婚的时候另一方没有权力要求分割这套房子...


·一、父母房产遗嘱怎么写才会有效?
      一、父母房产遗嘱怎么写才会有效? 父母房产遗嘱之中必须要明确具体财产应该如何分配才会有效, 遗 嘱 立遗嘱人:姓名_______,性别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民族:_______,现住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 立遗嘱人:姓名_...


·出现什么问题可以要求退房
      出现什么问题可以要求退房 买房又退房,的确是一件苦恼的事情。但退房要有一定的准则,我们要注意8点要求: 收楼过程中,如果遇到质量小问题,可以让发展商及时补修,但如果出现以下八种情况,购房人可提出退房。 1、实测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误差绝对值超过3%。 2、开发商逾期交房构成...


·对于我国公民来说,不管是租房还是将自己的房子出租出去,为了避
      对于我国公民来说,不管是租房还是将自己的房子出租出去,为了避免以后产生一些不必要的纠纷和麻烦,我们建议您在租房的时候一开始就要签订一份房屋出租合同,来约束双方的责任和义务.正规的房屋出租合同的要求还是比较多的,下面我们就详细为您介绍一下房屋出租合同范文格式是什么? 房屋出租合同...


·市政拆迁厂房有赔吗?有什么方式
      市政拆迁厂房有赔吗?有什么方式拆迁补偿一定程度上的减少了因为拆迁造成经济损失,拆迁补偿是根据土地的性质决定的,并且要从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听取人民的意见,这样才能保证拆迁能够顺利的进行,那么市政拆迁厂房有赔吗?下面就让的我们为您解答。一、拆迁补偿的方式1、货币补偿货币补偿是通过不...


·一、房屋买卖纠纷诉讼时效是多久?
      一、房屋买卖纠纷诉讼时效是多久?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百八十八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