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在我国起诉离婚需要的多少费用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在婚姻关系当中,对于双方当事人来说,如果发生了什么矛盾的话,能够调解的话最好不要离婚。因为离婚不仅对家庭造成一定的伤害,如果是通过诉讼离婚的话,本身也会付出相应的代价,这其中就包括诉讼费用。下面我们就详细为您介绍一下,在我国起诉离婚需要的多少费用?

在我国起诉离婚需要的多少费用?

一、计件收费标准

(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诉讼代理费

1、一般案件基本标准:

案件类别:(元/件) 民事案件1500元 、行政案件2000元、刑事案件3000元、仲裁案件收费标准3000元

2、不同案件不同标准:

(1)简单诉讼案件,可在上述标准的50%范围内确定具体收费标准;

(2)重大诉讼、仲裁案件,可在上述基本标准3倍以内确定;

(3)疑难复杂案件可在上述基本标准的5倍以内确定;

(4)具有涉外因素(争议标的物或合同签约地或合同履行地在国外,适用外国法律解决)的在上述基本标准的5倍以内确定;上述因素可合并执行,但实际标准不得超过上述标准的10倍。

3、简单、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判定标准由省或省辖市律师协会另行制定。

4、经省级以上司法行政机关或律师协会评定的“知名”律师可在上述标准的10倍以内确定具体收费标准。

(二)涉及财产关系的诉讼

代理费除按不涉及财产关系确定收费基本标准执行,还应按不高于下列比例另行收费(累进制)争议财产标的1万元(含)以下:

1万元—10万元(含)

10万元—50万元(含)

50万元—100万元(含)

100万元—500万元(含)

500万元—1000万元(含)

1000万元收费比例免收4%3%2.5%2%1.5% 0.7%

1、经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对涉及财产关系的上述案件实行风险代理的可由双方协商收费。

2、诉讼案件中如有反诉,按反诉标的额另行减半收费。

(三)其他收费规定

1、担任刑事案件自诉人或公诉案件被害人的代理人,按民事案件收费标准执行。

2、办理一审继办二审诉讼案件的,按一审实际收费标准减半收取;曾代理过一审或二审继办申诉的,按一审实际收费标准减半收取;曾代理仲裁,诉讼一、二审阶段按仲裁阶段收费标准减半收取。

二、协商收费规定

代理申诉和控告、申请取保候审、担任法律顾问、办理见证、代书、审查各类法律文书、解答法律咨询、提供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等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收费。

我们可以看出,法院在审理离婚诉讼案件的时候,也是根据不同的情况收取相应的代理费的。除了法院要收取一定的费用以外,如果在离婚诉讼当中聘请的有律师的话,还需要向律师交纳一定的费用,各地的律师收费标准都是不一样的。由此可以看出,其实离婚诉讼需要花费的费用还是不少的。


·离婚给小孩抚养费国家标准是多少钱?
      离婚给小孩抚养费国家标准是多少钱父母离婚时,离婚孩子的抚养费标准需要考虑什么因素呢?一般而言主要从三个方面综合进行考虑:一是子女的实际需要;二是结合抚养地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三是父母双方的给付能力(收入及财产情况)。对于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的确定,双方可以根据上述三个原则进行协商,...


·起诉离婚如果对方不去怎么办
      起诉离婚如果对方不去怎么办起诉离婚时,对方能不出庭,法院也可以缺席判决。民事诉讼中的缺席判决,即法院在一方当事人缺席时所为的判决。通常情况下,当事人为了避免遭受不利于自己的诉讼后果,都会于言词辩论之日到庭并进行辩论。但由于民事诉讼具有私法的性质,当事人对自己的权利具有处分权,而且...


·一、离婚财产怎么分配公积金?
      一、离婚财产怎么分配公积金?1、住房公积金属于共同财产,离婚时需要进行平等分割。根据《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1)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2)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3)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


·诉讼婚姻无效的情形在我国包括哪些?
      诉讼婚姻无效的情形在我国包括哪些? 关于婚姻无效的法定事由。(1)重婚的。指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或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以及明知他人有配偶,又与之登记结婚或者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行为。重婚有两种行为方式:一是法律上的重婚,即行为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他人登记结婚的行...


·申请再婚登记收回离婚证吗
      再婚登记收回离婚证吗再婚时需要办理登记手续,领取结婚证,同时将离婚证交回发证机关,但有的只会给离婚证上盖章或是离婚时出示,不会收回。二、再婚还需要婚检吗再婚登记和第一次结婚登记,在很多方面的要求都是一样的。在婚检方面,再婚登记并不强制要求当事人先进行婚前检查,新《民法典》规定现在...


·一、法律规定什么样的婚姻该离婚?
      一、法律规定什么样的婚姻该离婚? 法律规定婚姻应该离婚的情况主要有: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此外,《民...


·行政拘留有案底对子女是否有影响
      行政拘留有案底对子女是否有影响 行政拘留会在公安机关有记录,但不会有案底。所以不会对子女有影响。 行政拘留是指法定的行政机关(专指公安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人,在短期内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行政处罚。 而案底,一般指某人过去犯法或犯罪行为的记录。又称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


·什么情况下离婚可以得到赔偿
      什么情况下离婚可以得到赔偿(一)重婚。重婚是指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它不仅包括法律婚姻,还包括事实婚姻。(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同居是指没有合法的婚姻关系的两个异性不以夫妻名义但在一起共同生活。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和重婚的...


·家庭财产及股权分配协议书分别怎么写?
      家庭财产及股权分配协议书分别怎么写? 家庭财产分割协议书 立约人: 王××,男, 58岁,×族,××市××区人,退休工人,现住××市××区 ××胡同××号(系下列立约人之父)。 王××,男,32岁,×族,籍贯、住地同上,系王××之子。 王××,女,24岁,×族,干部,...


·刑事自诉重婚罪的条件存在的自诉人范围有哪些
      一、刑事自诉重婚罪的条件存在自诉人范围有哪些?一般都要犯重婚行为人的配偶或者受害人起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重婚罪是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所谓有配偶,是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


·会导致领证100天婚姻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会导致领证100天婚姻无效的情形有哪些?会导致领证100天婚姻无效的情形具体如下:《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二、婚姻无效怎么办1、若婚姻被认定无效,无效婚姻当事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