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已婚妇女改名字需要什么手续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已婚妇女改名字需要什么手续

一、已婚妇女改名字需要什么手续?

已婚妇女改名字需要提供户口本和身份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1、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2、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不允许改名的情况有哪些?

1、因故意犯罪或违法行为曾经被处以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或者劳动教养的;

2、正在服刑或者被执行劳动教养的;

3、正在接受刑事案件或者治安案件调查的;

4、民事案件尚未审结或者尚未执行完结的;

5、行政案件尚未审结或者行政处罚尚未执行完结的;

6、个人信用有严重不良记录的;

7、公民担任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经理)时,因故意行为造成单位信用有严重不良记录的;

8、户口登记机关认定不宜变更的其他情形。

三、变更姓名审批程序是怎么规定的?

申请→ 窗口受理→ 现场审查→ 审批→办理

变更姓名审批时限:派出所二十个工作日,分局县局十五个工作日

变更姓名审批收费:不收费

四、关于姓名权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99条规定 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

《户口登记条例》

第18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18周岁以上公民需要变更姓名时,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公民的姓名权受到侵害了,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国家肯定没有规定过只要结婚就必须改名字,甚至结了婚以后女方不把户口迁到男方家这也不违法。因此,改名字这件事情应该由女方自己做决定,特别注意一下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想要变更名字的话,需要由父母向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配偶患精神病可以离婚吗
      配偶患精神病可以离婚吗婚后,配偶得了精神病的,另一方可以要求离婚。但最终,还是需要符合法定的离婚条件,夫妻才能解除婚姻关系。根据相关规定,一方在夫妻共道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视为夫妻感情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内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如果容是间歇性精神病,应...


·江西未婚先孕社会抚养费缴纳多少
      江西未婚先孕社会抚养费缴纳多少 具体按照以下规定计征社会抚养费: 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 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缴纳应当缴纳的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收滞纳金;仍不缴纳的...


·精神病患者能够结婚生子吗
      一、精神病患者能够结婚生子吗 严重的精神病患者失去正常理智,思维混乱,生活不能自理,一般不宜结婚生孩子。但是,经过治疗已经痊愈的精神病患者,照样可以结婚、生孩子。 患有严重的精神病妇女,生活上往往不能自理,分娩后哺乳、照料孩子都难以胜任。精神病的治疗一般要持续服药3~5年,怀...


·办理离婚诉讼要准备什么材料
      办理离婚诉讼要准备什么材料 一、办理离婚诉讼要准备什么材料 一方起诉离婚时需要以下必备材料: (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审核完即归还原告。 (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一般提交财产清单即可,具体...


·未婚孩子抚养权起诉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一,未婚孩子抚养权起诉需要的材料有哪些因争取抚养权的诉讼也属于民事诉讼,起诉时应当准备以下材料:1、民事起诉书。(1个被告2份,都须原告签字或盖章)2、主要证据材料目录及复印件。(1个被告2份,)3、原告身份证复印件1份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 法定(指定)代理人代为起诉的应提交本...


·我国法律有没有规定自动离婚
      我国法律有没有规定自动离婚在我国其实并不存在自动离婚的情况。如果夫妻想要结束婚姻的话,那此时需要按照国家的规定办理相应的离婚手续才行,可以结合实际情况选择协议或者诉讼方式来离婚,如果不满足离婚的条件,则是不能离婚的。因为我国的法律没有自动离婚的规定。根据离婚的方式,离婚只有两种方...


·可撤销婚姻的概念可撤销的婚姻
      可撤销婚姻的概念可撤销的婚姻,是指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或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种类:①因胁迫结婚的。②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③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第一千零五十二条??因胁迫结婚的,受...


·夫妻离婚双胞胎如何分配抚养权?
      夫妻双方办理离婚手续时,共同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费分配是最重要的两个问题,这些解决不好,就容易闹出矛盾。有的夫妻养育了是双胞胎子女,这就让很多人犯难,两个孩子的抚养权怎么分配才能使双方都满意,那么夫妻离婚,双胞胎如何分配抚养权?下面我们跟随我们做个了解吧。 一、离婚后双胞胎如何分配...


·家庭纠纷置置轻伤二级对方不调解判多久
      家庭纠纷置置轻伤二级对方不调解判多久 一、家庭纠纷置置轻伤二级对方不调解判多久? 致人轻伤二级,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但一般像那种因纠纷引起的轻伤害案件,受害人不接受调解、或对侵害人赔偿漫天要...


·一、离婚协议书什么时候开始生效?
      一、离婚协议书什么时候开始生效?一般来说,离婚协议书的形成有成立和生效两个阶段。因为离婚协议涉及到了身份关系,故而不在《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管理范围内,关于离婚协议的处理只能通过《民法典》里的民事法律行为理论来进行进一步的解释。关于民事法律行为理论其实是指:公民或...


·离婚净身出户一方经济困难,可以要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吗?
      不可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规定,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受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净身出户”离...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