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不锈钢工程承包合同范本的内容有哪些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不锈钢工程承包合同范本的内容有哪些?
不锈钢工程承包合同范本的内容包括哪些,下文是我们为您整理的不锈钢工程承包合同范本,其中包括双方的责任、工程质量及验收的标准和结款方式等内容,值得您注意的是一旦签署了合同就具有了法律效益。发包方:承包方:甲方将 工程于 年 月 日发包给乙方,采用包工包料方式进行施工,为明确工程内容及双方责任,本着互相协助及分工明确,互惠互利等原则,根据本工程具体情况特商定如下,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内容:

二、承包价格:

三、双方责任:
1、甲方应为乙方提供方便的施工电源、材料堆放库房及场地。2、甲方应为乙方协调社区的施工负责人员及电工等相关人员。3、甲方应在施工现场安排工程监理以便乙方精心施工并对乙方提供的材料把关后进行施工,雨雪天和变更工程应顺延工期。4、乙方应为甲方精心施工保质保量。5、乙方应爱护社区的公共设施及公共卫生,遵守社区的规章制度。6、乙方在材料进入工地后经甲方验收安置。7、乙方施工人员应听从甲方负责人的安排及指导否则有权停工。
四、工程质量及验收:
工程应按国家颁布的工程施工细则进行规范施工,按工期完工后待甲方验收合格后三个工作日付清全部工程款,否则双方将进入司法程序。
五、结款方法:
材料进场后付款 %,安装后付款 %,验收合格后付款 %,及 元整, %剩余款项总体交工后三个工作日内全部结清,如不能按时付给工程材料款,乙方将无法正常施工并有权退离施工场地。
六、工程期限:

七、合同内未尽事宜达成共识后方可继续施工,望甲乙双方共守诚信以便工程顺利进行及其愉快合作。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竣工后,甲方付清全部工程款自动失效。
甲方(发包方) 甲方法人:乙方(承包方) 乙方负责人:年 月 日在拟定合同书的过程中一定要小心,因为签署之后就会具有法律效益,如果因为之前的准备工作不足而造成不必要的损失那才是真的损失。一定要记住我们的话。签署合同时,细心是做重要的。



·劳动合同试用期一般是多久
      只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签订的劳动合同里面,才会有关于试用期的约定。当然,是否进行试用期约定由当事人协商之后确定,法律没有作出强制性要求。那通常情况下劳动合同试用期是多久呢?详细内容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劳动合同试用期一般是多久 《劳动法》第21条规定,...


·超过工伤认定一年时效怎么处理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中的规定,申请进行工伤认定的最长时效为1年,但此时是由受伤劳动者或其直系亲属提出申请的时候,规定的时效才会是这么长。不过现实中也是会出现超过工伤认定一年时效的情况,此时该怎么处理才好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工伤认定的期限是多久 《工伤保险条例》...


·人身伤害劳动误工费是怎样计算的?
      人身伤害劳动误工费是怎样计算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


·关于女职工请哺乳假从哪天算
      关于女职工请哺乳假从哪天算哺乳假是除国家规定的产假以外的延长,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颁布的《计划生育条例》,对哺乳假的时间长短规定由各地视情况而定。也就是说哺乳假一般是从孩子出生的那天起算的,到孩子周岁为止。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九条 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


·当事人辞退哺乳期员工怎么补偿
      一,当事人辞退哺乳期员工怎么补偿若哺乳期女职工不存在法定过错,用人单位单反解除劳动合同的,属于违法解除,应当支付赔偿金:二倍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支付一个月;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二,法律依据:《...


·工伤什么时候去劳动局认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工伤什么时候去劳动局认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


·辞职时未休完年假怎么办
      辞职时未休完年假怎么办可以申请公司安排你休年休假,如果公司不安排,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未休年假的工资。法律依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


·现目前,国家开始放开二胎政策,根据我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
      现目前,国家开始放开二胎政策,根据我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女职工生育期间是受到法律保护的,相关单位要给以一定的假期。那么,女职工生二胎单位能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吗?针对这个问题,我们给您做了以下相关分析。 一、女职工生二胎单位能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吗? 1、《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四...


·工伤死亡抚养人条件是什么呢?
      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很多企业的安全设施并不完善或者一些其他原因导致员工发生工伤死亡,工伤死亡发生后会有一系列问题产生,比如说赔偿问题就是其中最重要的一个问题,其亲属如果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是可以领取抚养费的。那么,工伤死亡抚养人条件是什么呢?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工伤死亡抚养...


·公司辞退员工补偿标准是什么?
      公司辞退员工补偿标准是什么?公司辞退员工补偿标准是什么? 一、公司辞退你的原因是什么,原因不同,补偿或者赔偿是不一样的。 二、如果是你有以下的情形的,公司是不需要对你补偿或者赔偿的: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


·申请做伤残鉴定只能是工伤吗
      申请做伤残鉴定只能是工伤吗?不是,交通事故也可以做伤残鉴定。工伤鉴定和交通意外伤残鉴定的区别是:1、依据的法律法规不一样。工伤依据的是《工伤保险条例》,鉴定标准是《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以劳动法为根本。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依据的是《交通法》,他的鉴定标准是《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