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最新翻译服务合同模板 合同是当事人之间签订的约定双方之间的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最新翻译服务合同模板

合同是当事人之间签订的约定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文书。在日常的经济生活中面对较为复杂的经济往来都应当通过书面的合同约定权利义务。翻译服务涉及到翻译的质量、完成的时间等方面,也应当慎重对待。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翻译服务合同模板。

翻译服务合同模板

甲方(翻译人):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作品(资料)名称:_______________

原作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上述作品(资料)的翻译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委托甲方在合同的有效期内,将上述作品翻译成中文。

二、甲方授予乙方在_________地方,享有上述作品中文版本的专有使用权。

三、上述作品的内容、篇幅、体例、图表、附录等,在翻译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译文符合原作本意;

2.行文通顺流畅,无生涩硬造词汇;

3.文字准确,没有错误。

四、甲方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将上述作品的译稿誊清后交付乙方。甲方因故不能按时交稿的,应在交稿期限届满前_________日内通知乙方,双方另行约定交稿日期。甲方到期仍不能交稿,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五、乙方尊重甲方确定的署名方式。乙方不得更动上述作品的名称,不得对作品进行修改、删节、增加。乙方如果要正式出版上述作品,必须征得甲方的同意,同时还必须征得原作者的同意。

甲方交付的稿件应有翻译者的签章。

六、乙方向甲方支付报酬的方式和标准为

基本稿酬:每千字_________元(按中文稿计算)。

奖励稿酬:经专家审定,译稿质量较好,可按每千字_________元付给奖励稿酬。

七、乙方在合同签字后_______日内,向甲方预付上述酬金的_______%(元),其余部分在译稿交付后,于_______日内付清。

八、甲方交付的稿件未达到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要求,而且甲方拒绝按照合同的_________约定修改,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甲方返还预付酬金。

九、双方因合同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_________仲裁机构裁决。

十、合同的变更及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商定。

十一、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总的来说,翻译服务合同首先需要写明双方当事人的信息以及所要翻译的资料,其次需要说明翻译稿件的用途以及著作权的归属。最后还要约定翻译的稿酬、完成翻译的时间以及如果发生合同争议的解决方法。


·签五年合同试用期应该为多久
      签五年合同试用期应该为多久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为五年,在约定试用期的时候,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这个试用期可约定,也可不约定。若需要约定的话,则约定的试用期期限,从1天到6个月时间不等。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


·合同?
      合同有哪些类型 合同中一般包括哪些条款 很明显《民法典》主要是对我国各类合同进行调整的一部分法律,其中比较常见的合同就是劳动合同、租赁合同、买卖合同等等,当然除此之外还有什么购销合同、合作合同等等。可以说合同的类型是很多的,那究竟合同有哪些类型呢?下面就让本站我们来为你解答疑惑...


·变更合同主体的情形和变更后的效力
      变更合同主体的情形和变更后的效力 一、合同主体变更的情形 合同主体变更,是指合同关系中的债权人或债务人已经改变的现象,即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 从发生的原因看,合同的转让可以分为三种情况:①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合同的转让,有的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而发生,此类转让称为法律上的转让,如...


·合同到期补偿金不给怎么办?
      在大多数情况下,劳动者在合同期到期后不续签,劳动者是能够得到相应的经济补偿的,但是难免会遇到有些单位在合同期满后,不予劳动者相应的补偿金。合同到期补偿金不给的话,是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解决的。对于这个问题,相信您都想了解遇到这种情况该如何去做。 一、《劳动合同法》规定: 第四十六...


·解除合同为诉讼标的物的规定是什么?
      解除合同为诉讼标的物的规定是什么?解除合同为诉讼标的物的规定是合同纠纷当中所涉及到的一些财产方面的数额,比如说合同当中所约定的价款是200万的话,那么诉讼标的额就是这200万,当然如果是关于违约金来进行一个纠纷的话,其中违约金的话是双方当事人所约定的一个数额。就是涉及到合同纠纷的...


·承租方经营困难可以解除合同吗?
      承租方经营困难可以解除合同吗?在现在的科技进步的时代,事业的开设化是有很多的,既然是事业,也不免会与多人或者更多人进行合作,其中是有很多事情需要相互之间解决和处理的,那么,两者之间就会产生签订合同,当然有签订合同,必然也有解除合同一说,下面就让为你介绍一下关于承租方经营困难可以解...


·入职合同书范本是怎样的?
      随着社会的发展,我国的法律也在不断地完善,在以人为本的思想指导下,法律的制定和修改也越来越以人为主,劳动法中就规定,员工入职,用人单位必须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在合同中写明员工的权利和义务,将工作时间,员工培训,薪资,附加条件等列清楚,双方签字才具有法律效力。今天,就为您带来了2...


·就业合同违约金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就业合同违约金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一、就业合同违约金的法律规定都有什么 1、《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


·仓储合同与租赁合同的区别?
      仓储合同又称为仓储保管合同,而租赁合同是指自己或者他人将自己的东西出租出去来获取一定的利益所签署的合同。而这两者看起来似乎并无太多联系,但在法律上却是有的。接下来关于仓储合同与租赁合同的区别,我们在下文为您解释分析。一、仓储合同的定义仓储合同,又称仓储保管合同,是保管人储存存货人...


·保管合同终止的事由有哪些
      保管合同终止的事由有哪些现目前,我国很多地方都出现了“保管”行为。一些大型超市或者商场,当事人将物品存入物品保管处,由该保管地方给予保管。其实,这样的行为在事实上构成了一个保管合同,那么,该保管合同何时成立终止?保管合同终止的事由有哪些呢?我们在以下内容中给您一一解答。 一、保管...


·何谓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
      何谓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 债权人与债务人在签订借贷合同后,债权人可以在规定范围内行使权利,但如果债权人行使的权利属于违约行为或其行为会侵犯到债务人的权益的话,债务人为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可行使抗辩权,而债务人抗辩权的行使有先后之分。那么何谓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下面就由我们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