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签署软件代理合同注意事项是什么?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签署软件代理合同注意事项是什么?如今是互联网时代,一些电脑专业的人会开发些软件,然后通过找代理商的方式销售软件,获取回报。在双方洽谈好相关代理条件后,要签署一份代理合同,将各种注意事项写清楚。这份合同对双方来说都是比较重要的,那么,签署软件代理合同注意事项是什么?下面我们跟随我们了解下相关知识。一、签署软件代理合同注意事项是什么?1、应当审慎选择代理人。委托人应对代理人行使代理事务的能力予以审查,一些需要具备专业资质或经营资格才能行使的代理事务,委托人应当对代理人是否具备专业资质或经营资格进行审查。2、委托事项明确。委托代理合同是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因此,委托的事项必须具体明确。3、授权范围清楚。代理关系中,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为民事法律行为,其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并且《民法通则》第六十五条第三款明确规定“委托书授权不明的,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因此,委托人应注意在委托代理合同中对授权范围予以明确约定,以免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4、代理期限明确。委托人和受托人双方应当在合同中约定履行委托代理行为的具体期限。代理期间过长对于被代理人而言有可能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5、支付报酬明确。委托合同分为无偿的委托合同与有偿的委托合同。(1)无偿的委托合同:一般是亲友或熟人等自然人之间订立的委托合同,委托人只需向受托人支付办理委托事务的必要费用。(2)有偿的委托合同:一般在法人之间或法人与自然人之间订立的一些较为复杂、履行的要求较高的委托合同,委托人应向受托人支付办理委托事务的必要费用和报酬。二、代理合同的生效条件是什么?《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465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合同成立并非等于合同生效,因为只有依法成立的合同才能生效。一般而言,合同的生效要件包括:1、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具有相应的缔约行为能力。民事行为能力是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先决条件,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及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只有经其法定代理人的追认才有效。2、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所谓意思表示,是指向外部表明愿意发生一定法律效果的意思的行为。意思表示是构成法律行为的要素。意思表示真实是构成有效合同的先决条件之一,一方在被欺诈、胁迫或者重大错误下订立的合同往往非其真实意思表示,属于无效或可撤销的合同。3、合同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所有合法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都不得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易言之,符合公序良俗的要求。综上所述,软件开发者在选择好代理商后,应该用书面合同的方式给予确定。在合同里面,要写清软件代理权限、代理范围、代理期限及代理费用及支付方式等。并且,为了防止违约,还应该加入违约责任条款。在合同最后,签上双方姓名。



·合同租赁期20年后无偿使用吗?
      合同租赁期20年后无偿使用吗? 一、合同租赁期20年后无偿使用吗? 若20年租赁期满,当事人双方仍然希望保持租赁关系,可以采取两种方式,一是并不终止原合同,承租人仍然使用租赁物,出租人也不提出任何异议,这时法律视为原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这种状况是合同的“法定更新...


·目前证券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主要有哪几种?
      目前证券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主要有哪几种?在理财产品逐渐多样化的今天,证券、股票等投资方式逐渐为大众所接受。因为有专业的证券公司做基础,是的证券投资变得十分频繁,证券合同纠纷也变多了起来。那么,目前证券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主要有哪几种?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


·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怎么解决
      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怎么解决 一、人身保险合同的法律适用 1、一般情况下,只要具备法定的生效要件,合同一经成立即生效,依第59条规定,已将这一规则扩展到全部人身保险,即凡是人身保险的保费,保险人均不得以诉讼方式要求投保人支付。然而人身保险合同作双务有偿合同,一方享有的权利正是对方承...


·一、租赁合同解除出租人损失如何计算?
      一、租赁合同解除出租人损失如何计算?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有权要求承租人赔偿损失。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当事...


·协议合同生效条件是怎么规定的
      协议合同生效条件是怎么规定的 一、协议合同生效条件是怎么规定的? (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二、劳动合同一般包括哪些内容? 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应注意劳动合同的各项条款。《中华人民共和...


·一、租赁期限未届满出租人解除合同怎么处理?
      一、租赁期限未届满出租人解除合同怎么处理?可以直接诉讼,并主张要求赔偿违约金,《合同法》第八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这就是说,对于有效成立的合同,当事人必须要履行到底。那么对于租房合同来说,租房者...


·原合同违约金过高如何处理?
      原合同违约金过高如何处理?对于合同的违约条款,双方都应该特别重视,因为这是以后发生合同纠纷的处理依据。在司法实践过程中,针对有些合同纠纷案件,法院会认定原合同违约金过高。那么合同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怎么处理?针对这个在合同签署过程中比较常见的问题,我们通过下文给您简单讲一讲。 一、合...


·解除装修合同协议书怎么写
      解除装修合同协议书怎么写 在进行装修的时候,一般都会签订一份装修协议合同。但合同是具有法律效益的,因此如果需要解除还没到期的合同,需要签订一份解除合同。那么解除合同协议书该怎么写呢?我们整理了解除装修合同协议书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解除装修合同协议书怎么写 解...


·撤销权成立的条件
      撤销权是指当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


·解除合同的期限是多久?
      解除合同的期限是多久? 一、解除合同的期限是多久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95条的规定,合同解除权行使的期限有法定期限和当事人约定期限两种。 需注意的是无论法定期限还是约定期限,合同解除权作为形成权,在性质上都属于除斥期间,解除权于预定存续期间届满当然消灭。法定期限如《保险法》...


·违约金与继续履行的关系是什么 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要继续履行合同吗
      违约金与继续履行的关系是什么 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要继续履行合同吗 一、违约金与继续履行的关系 关于违约金与继续履行的关系,我们认为在坚持违约金的赔偿性的同时,应探究当事人的真实意图,决定是否可以同时要求继续履行,这个问题属于合同解释问题。 1、对于迟延履行违约金,包括...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