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特许经营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特许经营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特许经营指的是有特许经营权的商家授权给其他商家,让其使用自己的专有商标、技术等商业相关无形资产。部分为连锁商家的进行特许经营后,受许者可以加入这一整体,拥有营销培训,会有顾客直接上门购买,无需白手起家,避免亏损。特许经营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以下是签订合同的注意事项:

特许经营合同注意事项:

一、特许者提供的服务项目及其费用

1、合同是否详细列明特许者提供服务的项目?

2、有无隐藏不可预见的费用?

二、合同期限

1、期限长短是否明确?

2、期限是否和租期吻合?

三、合同延续

1、期满后可否续约?

2、续约有无条件?若有,条件为何?是否详细列明?

四、加盟金、权利金及其他款项

1、加盟金到底包含那些项目?

2、是否包括商标使用费?

3、多少自备款可开始营业?

4、是否须缴纳定期的权利金或管理费?如何计算?如何给付?

5、特许者是否提供技师和管理团队?各是多少名?

6、是否须缴纳培训费?怎么计算?

7、是否必须加入合作广告计划?其费用如何分摊?特许者提供那些产品或促销服务?

五、商圈保护

1、合同有无授予独占区域?

2、独占区域是否在营业额达到某种标准后随即终止?

六、采购生产器具

是否所有的物资都必须向特许者购买?其价格及条件是否合理?

七、选择地点

1、特许者是否协助选择地点?

2、谁对地点的选择作最后决定?

3、装修蓝图是否由特许者提供?

4、有无定期重新装潢及翻新的要求?

5、如须申请更改建筑使用执照,谁负责提出申请及负担期间费用?

6、租约条款是否有约束?

八、教育训练

1、特许者是否要求加盟者参加训练课程?

2、有无继续教育及协助?

3、是否持续的提供加盟单位员工训练?

4、是否要付费用?费用多少?如何计算?

九、财务协助

1、特许者是否提供财务协助或协助寻找贷款?

2、如果提供财务协助或贷款,其条件是否合理?

3、特许者是否提供缓期付款的优惠?

4、有无抵押?

十、采购对象限制

1、是否要求加盟者只能向特许者购买所需的物资?或只能向特许者指定的厂商购买?

2、如有,其价格及条件是否合理?

十一、限制营业范围及贩卖之物品?

1、合同是否对所贩卖物品的项目有所限制?

2、限制是否合理?如贩卖其他物品,有无须特许者同意的申请程序?

十二、竞业禁止

1、是否限制加盟者在约满或转让后,不得从事同类型的商业行为?

2、如有,其期限及区域是否合理?

十三、会计作业要求

1、特许者是否提供薄记及会计服务?

2、如有,是否额外收费?其收费是否合理?

十四、客户限制

1、有无限制客户对象?

2、如超越授权的地区,有无惩罚条款?

十五、广告促销计划的配合

1、广告是地区性或全国性?其费用支付方法?

2、如地区性促销是加盟者自理,特许者是否提供过去经验,是否协助规划的实施?

3、特许者是否提供各种推广促销的材料、室内展示海报及文宣品等?有无另外收费?

4、加盟者是否可自行策划区域的促销?如何取得特许者的同意?

十六、违约条款

1、何种状况视为违约?

2、违约项目是否属加盟者能力范围所能控制的?

3、其订立项目与核实标准是否合理?

十七、通知条款

1、若违约,特许者是否有义务以书面通知加盟者,是否有延期、更正的余地?

2、其期间有多长?是否足够?

十八、违约后果

1、违约时,特许者采取何种方式因应?

2、特许者是否可以直接取消该连锁加盟契约?

3、有无违约金条款?金额多少?如何计算?

十九、合同终止的处理

1、特许者是否有义务购买加盟者的生产器具、门店租约及其资产?价格如何确定?

2、处理费用如何归属?

3、处理期间多少?是否足够?

二十、加盟者转让的权利

1、加盟者是否可转卖门店资产?

2、加盟者是否可在门店资产转卖时,同时转让加盟合同?或特许者有义务与承买者签订新合同?

3、特许者是否有权核准或拒绝转卖,其权利是否合理?

4、租约可否转让?

5、特许是否有权核定承买者的资格?其资格如何认定?

6、是否须付给特许者部分转让费?

二十一、特许者的优先承购权

1、合同中有无明示何种情况下特许者可承购?

2、其承购价格由谁评估?商誉及净值是否列入考虑?

3、加盟者求售时是否有义务先向特许者求售?

二十二、加盟者生病或死忙

1、合同是否直接由继承人承接?

2、合同是否由遗产管理人承接?

3、合同者如长期失能,是否必须转让?

二十三、仲裁或诉讼处理

1、是否由总部仲裁解决所有争议纠纷?

2、仲裁是否比诉讼省时、省钱?

二十四、诉讼管辖地

1、特许者指定的诉讼管辖地是否为其总部所在地?

2、是否考虑改为对加盟者较为有利的加盟店所在地?

二十五、加盟者亲自经营的要求

1、 合同是否要求加盟者每日亲自经营?

2、 合同是否禁止加盟者维持其他职业?

续约的可能性和条件,加盟包含的项目,材料、工具的购买范围,商圈保护,商铺地点、装修的规划,客户人群分类,出现违约、诉讼情况时的处理和转让、承购情况等特殊情况的规定等。以上都应体现在书面合同中,避免双方利益受损害。有法律问题可咨询的专业律师。


·出租人起诉承租人解除合同赔偿吗?
      出租人起诉承租人解除合同赔偿吗单方提前解除合同属违约,须承担违约责任。虽然合同没有约定提前退租的违约责任,但没有约定违约责任并不当然排除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仍须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民法典关于违约责任的规定可作为合同的补充条款)。因此,承租人要承担提前退租的违约...


·装修合同违约金规定是怎样的?
      装修合同违约金规定是怎样的?一、装修合同违约金规定是怎样的《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


·保管合同是诺成合同吗?
      保管合同是诺成合同吗? 一、诺成合同的定义 诺成合同,是指以缔约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为充分成立条件的合同,即一旦缔约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达成一致即告成立的合同。 在诺成合同中,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是当事人的合同义务,违反该义务便产生违约责任;而在实践合同中,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


·合同诈骗罪与合同纠纷的区别有哪些
      合同诈骗罪与合同纠纷虽然都与合同有关,但是他们两者还是有很大的区别的,只是生活中大多数人无法准确对其做一个明确的区分,不知道他们的区别到底是怎样的。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为您讲解合同诈骗罪与合同纠纷的区别有哪些,请阅读下文。 一、有无非法占有的目的。 所谓合同诈骗罪,是指利...


·法上私人买卖合同怎么写?
      法上私人买卖合同怎么写买卖合同是卖方将标的物的所有权转移给买方,买方向卖方支付价款的合同。买卖合同应当包括以下条款:1.卖双方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2.标的物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商、产地、数量及价款;3.质量要求;4.包装方式;5.交货的时间、地点、方式;6.检验标准、时间、...


·同时抗辩权买卖合同如何行使抗辩权?
      同时抗辩权买卖合同如何行使抗辩权?合同已经成了现代双方选择合作的首选方式,签订合同后就具有法律效力,可以依靠法律保护自身权益。可是有些公司依然会无视法律,违反契约,这时候我们就可以行使抗辩权来维护自身利益。下面我们看看同时抗辩权买卖合同如何行使抗辩权?依我国合同法第60条之规定,...


·合同补充协议格式是怎样的?
      合同补充协议格式是怎样的? 在合同拟写完后,我们发现其中还有需要补充的地方,这时我们就需要合同补充协议来将我们需要的信息补充到合同中,在合同补充协议的过程也伴随着一些相关的事项,那么合同补充协议格式是怎样的呢?我们在拟写合同补充协议的过程中还需要注意什么呢?为您解答。 一、合...


·合同变更的途径有哪些?
      合同变更的途径有哪些?变更合同就是,双方当事人对部分合同的内容和款项进行修改和增减。为了解决这些问题,保障合同变更的公正性,您应该了解合同变更的各项因素也就变得越来越有必重要,下面的我们就给您详细说下合同变更的途径是什么:一、关于合同变更的几种类型(一)在法律的基础上直接规定变更...


·动产质押合同担保期限怎么确定?
      动产质押合同担保期限怎么确定?依据担保合同确定,质权是属于物权的范畴,本身并无时间限制,质权从质押物交付之日起生效。质押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质押物的担保期限,在超过担保期限或担保债权已消灭的情况下,质押担保解除,质押人可以要求质押权人归还质押物。二、质押合同的内容是什么?1、被担保...


·建设合同生效具备哪些条件
      建设合同生效具备哪些条件 一、建设合同生效具备哪些条件 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发包主体资料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订立合同的人必须具备一定的独立表达自己的意思和理解自己的行为的性质和后果的能力,即合同当事人应当具有相应的民...


·国际贸易合同变更的条件是什么
      国际贸易合同变更的条件是什么(一)国际贸易合同 国际贸易合同在国内又被称外贸合同或进出口贸易合同,即营业地处于不同国家或地区的当事人就商品买卖所发生的权利和义务关系而达成的书面协议。国际贸易合同受国家法律保护和管辖,是对签约各方都具有同等约束力的法律性文件,是解决贸易纠纷,进行调...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