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近几年醉酒出车祸事件屡见不鲜,交警部门也加大检查力度经常在高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近几年醉酒出车祸事件屡见不鲜,交警部门也加大检查力度经常在高速上检查行车人的酒精含量,有时候在交警检查出你酒精含量超标确定为酒驾后交警会让你出示单位证明,那么醉驾要单位证明有什么用呢,下面就让我们带你看一下吧。醉驾要单位证明的原因醉驾是指因饮酒而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个人意志,在这种状态下驾驶机动车的行为,不管情节是否恶劣,是否造成后果,都将按危险驾驶定罪,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醉驾单位怎么处理,公职人员可开除,律师,公证员,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被吊证或开除公职,当然会不会开除要看你的人脉,如果你人脉广,人缘好,又是初犯,可能网开一面。如果是单位职工,用人单位可以选择解除劳动合同。私企单位是没有权利处置醉驾行为的,只能进行劝诫。醉驾单位怎么处理,要看他是什么单位的人员。机关事业工作人员有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除了要接受交警部门的处罚外,还要接受开除。非行政机关任命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判处拘役,管制的可以不开除,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开除。《两高一部意见》
?第五条:公安机关在查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犯罪嫌疑人时,对查获经过、呼气酒精含量检验和抽取血样过程应当制作记录;有条件的,应当拍照、录音或者录像;有证人的,应当收集证人证言。《公安部意见》第1条:严格血样提取条件。交通民警要严格按照《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的要求检查酒后驾驶机动车行为,检查中发现机动车驾驶人有酒后驾驶机动车嫌疑的,立即进行呼气酒精测试,对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当事人对呼气酒精测试结果有异议,或者拒绝配合呼气酒精测试等方法测试以及涉嫌饮酒后、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应当立即提取血样检验血液酒精含量。第2条:及时固定犯罪证据。对查获醉酒驾驶机动车嫌疑人的经过、呼气酒精测试和提取血样过程应当及时制作现场调查记录;有条件的,还应当通过拍照或者录音、录像等方式记录;现场有见证人的,应当及时收集证人证言。发现当事人涉嫌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依法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对当事人驾驶的机动车,需要作为证据的,可以依法扣押。第5条:规范血样提取送检。交通民警对当事人血样提取过程应当全程监控,保证收集证据合法、有效。提取的血样要当场登记封装,并立即送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检验鉴定机构或者经公安机关认可的其他具备资格的检验鉴定机构进行血液酒精含量检验。因特殊原因不能立即送检的,应当按照规范低温保存,经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在3日内送检。第6条:提高检验鉴定效率。要加快血液酒精检验鉴定机构建设,加强检验鉴定技术人员的培养。市、县公安机关尚未建立检验鉴定机构的,要尽快建立具有血液酒精检验职能的检验鉴定机构,并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要切实提高血液酒精检验鉴定效率,对送检的血样,检验鉴定机构应当在3日内出具检验报告。当事人对检验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告知其在接到检验报告后3日内提出重新检验申请。第7条:严格办案时限。要建立醉酒驾驶机动车案件快侦快办工作制度,加强内部办案协作,严格办案时限要求。为提高办案效率,对现场发现的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嫌疑人,尚未立刑事案件的,可以口头传唤其到指定地点接受调查;有条件的,对当事人可以现场调查询问;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应当及时进行讯问。对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应当在查获犯罪嫌疑人之日起7日内侦查终结案件并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情况特殊的,经县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办案时限。第8条:从严掌握立案标准。经检验驾驶人血液酒精含量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的,一律以涉嫌危险驾驶罪立案侦查;未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的,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当事人被查获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在呼气酒精测试或者提取血样前又饮酒,经检验其血液酒精含量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的,应当立案侦查。当事人经呼气酒精测试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在提取血样前脱逃的,应当以呼气酒精含量为依据立案侦查。第9条:全面客观收集证据。对已经立案的醉酒驾驶机动车案件,应当全面、客观地收集、调取犯罪证据材料,并严格审查、核实。要及时检查、核实车辆和人员基本情况及机动车驾驶人违法犯罪信息,详细记录现场查获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过程、人员车辆基本特征以及现场采取呼气酒精测试、实施强制措施、提取血样、口头传唤、固定证据等情况。讯问犯罪嫌疑人时,应当对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罪以及情节轻重等情况作重点讯问,并听取无罪辩解。要及时收集能够证明犯罪嫌疑人是否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其他证据材料。第14条:完善查处程序。交通民警在道路上检查酒后驾驶机动车时,应当根据道路条件和交通状况,合理选择安全、不妨碍车辆通行的地点进行,检查工作要由2名以上交通民警进行。要保证民警人身安全,明确民警检查动作和查处规程,落实安全防护措施,防止发生民警受伤害案件。综上所述,醉驾要单位证明的原因就出来了,你如果酒驾了你就属于不安定因素,需要把你登机备案的,即使是无业的也需要去居委会申请证明,在国外酒驾等行为都要进入诚信档案的,国内现如今最多通报到其工作单位进行一定的谴责。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交通事故的损害赔偿包括哪些
      交通事故的损害赔偿包括哪些 (一)、财物方面。 财物受损的赔偿包括直接财产损失的赔偿和间接财产损失的赔偿。具体赔偿原则分以下两种情况: (1)对局部损失可以修复的,应赔付修复费用及车辆、物品因局部损失而导致的贬值损失。 (2)对已无法修复的车辆、物品,应赔偿其实际价值与残...


·昨晚喝酒第二天早上开车算酒驾么
      喝酒的时间并不能作为酒驾判定的依据,酒驾是根据血液中的酒精含量来判定的。饮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所以昨晚喝的酒第二天算酒驾要看第二天驾驶人员体内的酒驾含量才能确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


·一、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赔偿标准是什么? 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赔偿标准主要是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乘以20年再乘百分之十。 (一)医疗费医疗费包括当事人为治疗伤疾而支付的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手术费、医药费、住院费、康...


·租客到期不交房租怎么办
      租客到期不交房租怎么办承租人不交房租可以按照以下法律规定处理1、如果是恶意欠租,则可按照合同约定,行使收回房屋的权利,按照新的规定,住宅用房承租人累计三个月未支付租金,经出租人催告后,在十五日内仍未支付的,出租人可解除租赁合同;2、房屋承租人发生拖欠租金三个月,须履行催告的义务,...


·一、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有哪些?
      一、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有哪些?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赔偿项目方面和赔偿标准方面贯彻了全面赔偿的原则。其中赔偿项目方面增加了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两项,并用“残疾赔偿金”代替“残疾者生活补助费”。具体体现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 (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


·交通事故是否索要误工费
      交通事故是否索要误工费 一、交通事故能向对方索要哪些赔偿根据交通事故受伤情况的不同,受害者可以要求以下赔偿: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和标准: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黑校车超载处罚是怎样的
      黑校车超载处罚是怎样的? 学生上下学安全问题是很多家长十分关心的事,但自己有时候却没空接孩子,但一些不太正规的学校却使用一些不符规定的车辆接送小孩,而且有时候还超载,严重地威胁到学生的安全,一旦出事,后果十分严重,那么黑校车超载处罚是怎样的呢?下面让我们给您解答一下。 一、“...


·一、普通交通事故处理流程
      一、普通交通事故处理流程是怎样办理的 1、受理报案。公安交通治理部分接到当事人或其他人的报案之后,按照管辖范围予以立案。 2、现场处理。公安交通治理部分受理案件后,立刻派员赶赴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现场,收集证据。 3、责任认定。在查清交通事故事实的基础上,公安交通治理...


·法律规定收房要交纳什么费用
      收房要交纳什么费用1、契税目前国家规定契税征收税率为3%至5%,具体要以当地政策为准。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契税按1%征收。2、住房维修基金商品房销售时,购房者与售房单位应当签定有关维修基金交缴约定,购房者应当按购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单位交纳维修基金。售房单位代...


·汽车损坏维修误工费主张法院是否会支持
      汽车损坏维修误工费主张法院是否会支持?一般是不会支持的,交通事故中,无人员伤。对方负全责。修车期间,无法向对方索要误工费,但可以主张如下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


·交通轻微事故处理流程是什么?
      交通轻微事故处理流程是什么 一、交通轻微事故处理流程是什么? 1、互看证件。 当发生双方的轻微交通事故时,应该首先互看证件,即驾驶证和车辆行驶证,如遇到证件不全的,应该立即报警等待处理。没带驾驶证就是无证驾驶,这时不能轻易离开现场。 2、拍照取证。 在车辆出现碰撞后,要...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