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如何写事实抚养关系证明书?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如何写事实抚养关系证明书?

父母对孩子有抚养义务,这是法律明文规定的。有时候,一些父母将孩子遗弃,被其他人收养,这时就形成了事实抚养关系。后期,亲生父母找孩子的时候,往往会同收养人发生争议。收养人应该出具一份事实抚养关系证明,来维护自身权益。那么,如何写事实抚养关系证明书?我们通过这篇文章了解下。

一、如何写事实抚养证明书?

事实抚养证明

收养人:× × × ,男,× × × × 年× 月× 日出生,现住× × 省× × 市× × 街× × 号。 × × × ,女,× × × × 年× 月× 日出生,现住× × 省× × 市× × 街× × 号。

被收养人:× × × ,男(或女),× × × × 年× 月× 日出生,现住× × 省× × 市× × 街× × 号。

送养人:× × × ,男,× × × × 年× 月× 日出生,现住× × 省× × 县× × 乡× × 村。 × × × ,女,× × × × 年× 月× 日出生,现住× × 省× × 县× × 乡× × 村。

兹证明收养人× × × ,× × × 与被收养人× × × 的生父母× × × 、× × × 于× × × × 年× 月× 日商定,收养× × × 为养子(女)。<同时征得×>自该日起,× × × 、× × × (收养人)与× × × 共同生活,相互以父母子女相称,并履行抚(扶)养义务,已形成事实收养关系。× × × 是× × × 的养 父,× × × 是× × × 的养母。

中华人民共和国× × 省× × 市公证处

公证员(签名)

二、事实收养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事实收养应具备以下条件:

1、收养当事人双方均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

2、收养人与被收养人公开承认其养父母养子女关系,以父母子女相称,并为群众及有关组织所公认;双方相互间有扶养的事实。

3、养子女与生父母在事实上已终止了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4、未曾办理收养公证或登记手续。对此,中国有关政策规定:亲友、群众公认,或有关组织证明确以养父母与养子女关系长期共同生活的,虽未办理合法手续,也应按收养关系对待。据此,凡符合前述条件的事实收养,国家承认其收养的效力,并予以法律保护。

三、办理收养公证需要哪些资料?

收养人(抚养人)申请办理事实收养公证或事实抚养公证应当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收养人(抚养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本》;

2、婚姻状况证明,如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判决书、离婚调解书、配偶的死亡证明、未婚证明、未再婚证明等;

3、《捡拾弃婴(儿童)情况证明》(由村委会、居委会出具);

4、《收养人(抚养人)子女情况证明》(由乡镇、街道办事处计生部门出具,以证明收养人或抚养人没有规避计划生育政策。本人有人事档案的,也应当提交档案所在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

5、《捡拾弃婴(儿童)报案证明》(由公安部门出具,以证明收养人或抚养人不涉嫌拐卖儿童)

6、二名以上证人对收养事实(抚养事实)的书面证明及证人的身份证明(公证机构向证人制作核实笔录);

7、被收养人(被抚养人)的出生证明或户口本、身份证;

通过上面这篇文章,我们给您介绍了如何写事实抚养关系证明书。一般来来说,这个抚养关系证明是由当地的村委会或者街道办出具的。在里面要写清建立抚养关系的事实及时间、抚养人及被抚养人的关系、并做出证明,证实双方存在抚养关系。如果形成事实的抚养关系,他人是不能进剥夺的。


·什么情况下可以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
      什么情况下可以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 一、什么情况下可以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 1、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另行起诉。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长到有识别能力时,主动提出与另一方一起生活时,应另行起诉。离婚后,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请求,不涉及原离婚案件,不是对原离婚...


·一、离婚财产分配的法律条例如何规定的?
      一、离婚财产分配的法律条例如何规定的?第一、坚持男女平等原则: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双方应有平等的权利,不能因为一方经济收入较低、没有经济收入而少分或部分给他(她)财产。第二、坚持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目前我国妇女的经济条件和男子相比仍有一定差距,在财产分割上适当照顾妇女和儿童的...


·离婚案件开庭审理的程序是怎样的
      离婚案件开庭审理的程序是怎样的 与一般的民事案件相同,离婚案件的审理程序也可分为三个阶段,即审理前的准备;开庭审理;作出判决。 开庭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在完成审判前的准备工作之后,在法院或其他适宜场所设置的法庭,对案件进行审理的全过程。开庭审理是合议庭对案件进行实体审理的阶段。其...


·女方离婚想要孩子抚养权怎么办
      一对夫妻如果无法继续生活下去,那么将享有离婚的权利。但是父母离婚之后必须要对未成年的子女抚养问题进行处理,大多数情况下,女方想要争取孩子的抚养权更加强烈一些,那么女方离婚想要孩子抚养权怎么办呢?接下来就由我们告诉你这个问题应该如何解决。 一、离婚法院怎么判抚养权 父母离婚后,...


·一、夫妻共同财产另行起诉合法吗?
      一、夫妻共同财产另行起诉合法吗? 夫妻共同财产另行起诉是合法的,如果夫妻双方达成一致暂时不进行财产分割的,可以后续进行财产分割起诉。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是具有婚姻关系的夫妻,未形成婚姻关系的男女两性,如未婚同居、婚外同居等,以及无效或被撤销婚姻的男女双方,不能成为夫妻共同财产...


·一、离婚财产法律生效书司法机关会保存吗?
      一、离婚财产法律生效书司法机关会保存吗?离婚财产法律生效书司法机关不一定会保存,若是协议离婚的情形一定不会保存。夫妻离婚协议书,其实也是一种协议,双方当事人如果要订立离婚协议书的话,是需要满足订立的主体资格的,并且协议的内容是需要出于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的。离婚协议,是指双方...


·两人分居两年能自动离婚吗?
      两人分居两年能自动离婚吗? 一、两人分居两年能自动离婚吗? 无论夫妻分居多久都不能自动离婚、离婚的的方式有以下两种: (一)协议离婚 如果夫妻双方都愿意离婚,并且也对子女的抚养问题、财产的分割问题达成了协议的话,那么夫妻双方就可以一起到男方或女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


·陕西省离婚抚养费标准是怎样的?
      陕西省离婚抚养费标准是怎样的? 父母离婚时,离婚子女的抚养费需要考虑什么因素呢?一般而言主要从三个方面综合进行考虑:一是子女的实际需要;二是结合抚养地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三是父母双方的给付能力(收入及财产情况)。对于离婚子女抚养费的确定,双方可以根据上述三个原则进行协商,不能协商...


·如何争取子女的抚养权
      如何争取子女的抚养权 在律师代理的离婚案件当中,60%左右的案件存在争夺孩子的抚养权的问题,除了尊重孩子的个人意见外,收集相关有利的证据可以最大可能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 对双方的基本条件进行取证,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性质、...


·办了结婚证彩礼返还的规定是怎样的《最高人民法院关
      办了结婚证彩礼返还的规定是怎样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


·夫妻共同财产处分认定无效条件有哪些
      夫妻共同财产处分认定无效条件有哪些?(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财产分割协议,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二、夫妻离婚财产应该怎么分割?《中华人民共和...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