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男女朋友协议书的范本是怎样的?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近几年,国民法律意识和合约意识不断增强,已经逐渐体现在工作和生活的方方面面,在具体实际中,有些男女双方会在开始交往、确定恋人关系时,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和纠纷,事先就彼此觉得重要的事项进行约法三章,那么,男女朋友协议书的范本是怎样的呢?

男方:

女方

合同期限: 年 月 日- 年 月 日合同截止(如双方表现较好,此协议致死生效,日期顺延。)

一、合同期内双方的权利:

1、彼此双方有权利要求对方(在方便的前提下)陪自己逛街购物看电影等活动。

2、彼此有权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进行电话短信聊天交流,但由于单方当时不能及时回复,应道歉并说出理由,如当天没有回复,则视为主动放弃对方。

3、男女关系期间,男女双方要对彼此的痛苦进行分担,对以前的创伤进行鼓励安慰。以达到这段感情的最佳状态。

4、有权监督对方不做出非法乱纪的事,并提出警告,警告两次后,若对方执迷不悟,可主动放弃对方。

5、双方其一方生病或者不舒服的情况下,不管任何时间,没有任何借口的看望和关心。

6、双方有必要了解对方的喜好和厌恶,并尽其所能满足对方要求。

7、双方不许小肚鸡肠,有想法说出来,不要猜疑。对于主动提问的不能不回答,也不可以善意欺骗。

8、对以往的经历主动交代的,一概不能追究,不能影响感情。对事后了解的,如不能接受的可终止合同。

9、如双方分手后仍有做朋友的义务。

10、关于工作问题,双方哪一方有时间,尽可能的分担及指导对方工作。对自己知道的不能藏私,要教导对方,另一方不能以任何借口提出不学习和认知。

11、男女双方有自己的自由权,但是各自行事自觉,任何事情可由双方商量决定,如不想商量可以自己决定,但一方行为或精神出轨,则此合同完全终止。

12、如双方中任何一方找到真正的爱人后,需提前一周进行申请,不能以任何借口对对方纠缠,立刻终止合同。

13、每逢周日男方必须与女方相聚,同享家的宁静。

14、如男方与女方在一起时,女方可要求男方不可玩游戏,不可抽烟,男方必须按其执行,不得违抗!反之合同终止。

二、合同期内双方的义务:

1、彼此双方有义务保护对方的人身安全以及名誉问题。

2、有义务进行有效的心灵的沟通和幸福快乐的分享。

男方签字: 女方签字:

日期: 日期:

附:本合同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制定,此条款不是最终条款,如需增加条款另加附件补充,男女方一式两份。

对双方共同进行的日常生活、精神生活、情感生活,包括在工作学习上相互帮助,又保持相对自由等等方面的权利进行了约定,同时,又对保障双方安全、名誉及加强沟通、保持快乐的义务进行了规定。


·如何一次判决离婚 法院判决不离婚怎么办
      在向法院起诉离婚的时候,自然当事人想要达到的目的就是能够顺利的解除夫妻关系,而此时就想要法官一次性判决夫妻离婚,但这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并不是说只要法院受理了离婚案件,最终一定可以判决离婚。那么如何一次判决离婚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如何一次判决离婚 1、法院判决离...


·二次起诉离婚几天开庭?
      二次起诉离婚几天开庭? 第一次离婚6个月后就可以二次起诉离婚了,审理期限三个月,快的话一二个月就会下判决。离婚只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房子不是共同财产,无需分割。孩子的抚养权问题,要根据孩子平时谁带的多,以及孩子的年龄等因素来判断。 二、诉讼离婚是什么? 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


·离婚是每个公民拥有的基本权利和自由
      离婚是每个公民拥有的基本权利和自由,可以选择协议离婚或者是诉讼离婚。而一般在诉讼离婚中,需要向法院提交离婚申请。申请提交之后,法院会进行立案,并进行通知。那么,起诉离婚多久才会开庭?我们在下面将具体介绍相关法律知识。 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实践中也有长有短,但通常程序是: 从您向法院...


·对方不离婚威胁杀全家可以报警吗?
      对方不离婚威胁杀全家可以报警吗??对方不离婚还威胁杀全家可以报警,任何被人严重恐吓威胁的,可以带着证据报警。警方会找到恐吓人,进行教育。如果情节比较严重的,警方取证后,可以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处罚。构成犯罪的,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中...


·离婚诉讼材料都?
      离婚诉讼材料都有哪些2023 一、离婚诉讼材料都有哪些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起诉离婚提供的材料可包括: (1)结...


·女方申请变更抚养权的条件应具备哪些?
      在我国,离婚已经是非常普遍的问题了,离婚就会牵扯到财产分割和抚养权的问题。当然离婚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诉讼离婚需要经过法院上诉。如若夫妻双方已经离婚,并且孩子的抚养权已经判给男方,那么如果女方申请变更抚养权应该具备怎么样的条件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解决。 一、孩子的抚养权...


·征信会影响获得孩子抚养权吗
      不会。孩子的抚养权归属需要视具体情况而定,与子女的年龄、生活环境、父方与母方的经济情况、教育状况、身体情况等因素有关,如果一方有家暴、吸毒、赌博等恶习的证据不利于抚养权的争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五条: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


·最新法律制度有分居自动离婚了吗
      最新法律制度有分居自动离婚了吗?我国没有自动离婚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执行)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


·拐卖妇女儿童罪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一、拐卖妇女儿童罪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拐卖妇女、儿童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以下情况加重处罚: 1、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2、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 3、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 4、诱骗、...


·三胎社会抚养费多少钱?
      三胎社会抚养费多少钱? ?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按违法生育者或者违法收养者的夫妻双方实际总收入计算,其中:农村居民实际收入低于本乡(镇)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以本乡(镇)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计算;城市居民实际收入低于本县(市、区)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以本县(市、区)...


·一、夫妻结婚离婚就要分财产吗?
      一、夫妻结婚离婚就要分财产吗?肯定要分啊。从结婚算起,以后的家庭财产算你们的共同财产,这部分要分的。结婚前没有关系的。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该法也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