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征信会影响获得孩子抚养权吗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不会。孩子的抚养权归属需要视具体情况而定,与子女的年龄、生活环境、父方与母方的经济情况、教育状况、身体情况等因素有关,如果一方有家暴、吸毒、赌博等恶习的证据不利于抚养权的争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五条: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第十六条,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第十七条: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第十八条,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怎样打离婚官司多钱?
      打离婚官司是很麻烦的,既浪费又浪费精力,但离婚官司的焦点和最难解决的问题往往是离婚后财产分割问题,双方都想多分一部分财产,那么怎样打离婚官司多钱呢?以上问题由在下文中为您大致分析一下。 一、离婚后多分财产的有关内容 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


·法律没有自动离婚的规定
      法律没有自动离婚的规定,离婚只有两种方式:一是协议离婚,一是诉讼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


·子女抚养费的支付方式是什么
      我国规定的子女抚养费主要包括了子女的生活费、医疗费以及教育费等等。而要是父母离婚的话,那么没有获得子女抚养权的一方,就需要支付子女抚养费。究竟子女抚养费的支付方式是什么呢?以下是具体介绍。 一、子女抚养费的支付方式是什么 1、一次性给付 对于这种给付的方式,虽然有人认为应谨慎使...


·对于离婚协议手写是否有效问题的理解
      对于离婚协议手写是否有效问题的理解,我们先要来看看关于离婚协议相关概念。首先根据《婚姻法》的第三十一条的相关规定,以及《婚姻登记条例》中的第十一条第三款规定:1.离婚协议是当事人双方根据自身真实自愿的离婚意思表达,以及双方关于子女抚养问题,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进行协商,达成共识...


·小三起诉男方抚养费可以吗?
      按照正常的离婚手续来看,当父母离了婚,如果孩子跟了母亲,而且孩子还没有年满十八周岁,那么,父亲那方肯定是要给孩子抚养费的,这一点毫无疑问,但是,如果孩子的母亲是道德和法律上都不占理的小三呢,小三起诉男方抚养费可以吗? 一、小三是否可以起诉男方要小孩抚养费 可以起诉孩子的父亲支付抚...


·夫妻已离婚能申请降低抚养费吗?
      夫妻已离婚能申请降低抚养费吗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


·夫妻婚前协议都包括了哪些内容?
      为避免在结婚之后夫妻双方因为财产等问题产生纠纷,有很多男女在结婚之前就选择先签订婚前协议,就可能发生争议的地方作出明确的约定,尤其是在财产问题上面。那一般夫妻婚前协议都包括了哪些内容?此时签订的婚前协议又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呢?现在,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夫妻婚前协议包括什...


·离婚不要孩子抚养权怎么办
      离婚时不仅需要对财产进行分割,对于子女也需要做出处理,由一方抚养或双方轮流抚养,但是也会出现双方都不想要孩子的情况。实践中,要是夫妻离婚不要孩子抚养权的话,遇到这样的情况应该怎么处理才好?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离婚不要孩子抚养权怎么办 我国婚姻法规定“父母对...


·农村拆迁家里的煤给补偿吗
      农村拆迁家里的煤给补偿吗根据新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拆迁有如下五类补偿项目: 一、房屋价值补偿费 此类补偿是对被征收的国有土地上的建筑物的价值进行补偿,按照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当日被征收房屋的市场价格。这个市场价格是有相关评估的,可以向当地政府索要,如果你...


·怎么争取孩未成年子女抚养权
      当夫妻离婚而家庭里面恰好有未成年子女的时候,离婚夫妻就不得不对子女的抚养问题作出处理,否则法律是不允许解除婚姻关系的。而要是这个时候双方就抚养权产生了争议的话,则只能诉讼离婚,由法官依法作出判决。那此时对于离婚夫妻而言该怎么争取孩未成年子女抚养权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


·离婚财产有年限吗财产分割有诉讼时效吗?
      当今社会已经出现越来越多的离婚案件问题难以解决,除了达成相关离婚协议外,其中一项比较复杂的问题就是关于财产方面的纠纷,即使签订了婚前协议处理这方面的争议外,离婚财产有年限吗,财产分割的诉讼时效有多长呢,离婚后夫妻财产具体要如何分割呢?下面我们听听我们的看法。 一、离婚财产有年限吗...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