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哺乳期起诉离婚要注意什么,哺乳期内哪些情况下可以离婚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要是孩子尚处于哺乳期的,夫妻感情破裂也是可以离婚的,但是我国法律对哺乳期内离婚作出了一些限制,尤其是在男方提出离婚的时候。那么您知道哺乳期起诉离婚该注意什么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哺乳期起诉离婚要注意什么

1、男方注意情况

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诉讼离婚是指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来解决离婚问题,出于对女方及子女权益的保护,一般来说男方如果起诉离婚,必须在女方分娩一年后提出,但是女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比如孩子为女方与他人通奸所生);但是女方提出离婚不受此限制。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八十二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2、女方注意情况

对于哺乳期间离婚,在取证阶段,如何证明双方感情已经破裂,没有和好的可能性,在取证上比较麻烦,法官在证据的提供的基础上,周全考虑孩子未来的生活。因此,如果婚姻实在不能继续维持的话,女方提出离婚,应该积极取证,收集相关有力证据。

二、离婚财产分割原则

1、双方协商决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2、男女平等。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一条第二款: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3、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4、给予补偿的原则。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5、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一般来讲,在哺乳期内的是不允许男方提出离婚的,当然要是有特殊情况的话,也是会允许男方离婚。但如果是女方提出离婚的话,确认夫妻感情破裂的,也是会做出离婚判决的。要是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苦役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北京市非婚生子女入户是合理的吗?
       一、北京市非婚生子女入户是合理的吗? 北京市非婚生子女入户是合理的,非婚生子女也是与婚生子女一样拥有入户的权力。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够独立生活为止。非婚生子女的...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标准是多少
      如果夫妻离婚的话,就应该对孩子的抚养权与财产进行处理。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只能属于一方,那么另一方就应该支付抚养费。孩子的抚养费取决于父母的收入水平,孩子的实际支出,以及当地的消费水平。抚养费还是有一定的标准的,那么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标准是多少? 一、离婚子女抚养费标准是怎样的?...


·增加抚养费的途径有几种
      夫妻离婚时虽然对子女抚养费数额做出了约定,但日后也有可能因为客观情况发生改变,从而需要增肌抚养费数额。那么实践中,增加抚养费的途径一般有几种呢?关于这个问题,我们马上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增加抚养费的途径有几种 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


·离婚孩子抚养权无法达成一致怎么办?
      现在普遍结婚年龄越来越早,很多夫妻在还没有完全适应对方的时候就确立了夫妻关系,而这也是导致最终离婚的原因之一,夫妻双方离婚,若有孩子的话,则不得不考虑孩子抚养权的问题,孩子的成长是家长必须关心的重要问题,那么离婚孩子抚养权无法达成一致怎么办呢?接下来我们将为您作出介绍。 一、离婚...


·一、夫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哪些?
      一、夫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哪些?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作出了规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


·离婚协议涉及孩子抚养该注意什么?
      离婚协议涉及孩子抚养该注意什么?我国的离婚方式有两种。一种是诉讼离婚,另外一种是协议离婚。一般来说协议离婚是对双方伤害最小的一种,诉讼离婚通常都会涉及到财产的分割以及小孩的抚养权的问题。那么关于离婚协议涉及孩子抚养可能您对此并不了解。我们今天为您收集整理了相关的律师建议,希望对你...


·一、脑瘫儿抚养费可以适当的增加吗?
      一、脑瘫儿抚养费可以适当的增加吗?脑瘫儿抚养费可以适当的增加,因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


·一、因一方出轨离婚财产分割原则是什么?
      一、因一方出轨离婚财产分割原则是什么? 无论男方还是女方,在婚姻里出轨后引起的离婚,在财产分割上,法律会倾向于保护无过错方。具体分析如下: (一)财产分割原则是以照顾无过错一方为原则 主张离婚损害赔偿必须以离婚(诉讼离婚或协议离婚)为前提。如果当事人不起诉离婚,仅提起...


·一、在我国住宅式公寓家里消防设施可以拆除吗?
      一、在我国住宅式公寓家里消防设施可以拆除吗? 住宅式公寓家里面的消防设施不可以拆除的,因为这种随意拆除的做法违反了我国的《消防法》。 《消防法》第六十条 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一)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


·老公起诉离婚财产需要转移吗?
      老公起诉离婚财产需要转移吗?老公起诉离婚财产不需要转移,存在着转移财产的这种行为是属于违法的行为。具体转移财产情况如下所述。1、私下变卖;2、转移房产;(1)假冒配偶办理卖房委托(2)离婚诉讼中,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夫妻共同房产,常常被登记产权人一方在离婚诉讼前私自转让,最为典型的情...


·一、法律规定重婚罪能抓捕吗?
      一、法律规定重婚罪能抓捕吗?重婚罪立案后不一定会抓人,需要根据报案人提供的证据材料是否充足,证据充足的情况下是可以逮捕的,证据不足一般情况都不会抓人。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领取结婚证...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