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属于夫妻一方财产的情形包括哪些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就夫妻财产来看,具体可以分为夫妻共同财产和夫妻一方财产。对于不同性质的财产,在夫妻离婚的时候,具体的处理是不一样的。那么您知道属于夫妻一方财产的情形有哪些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属于夫妻一方财产的情形有哪些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一方为维持共同生活的需要,或出于为共同生活的目的从事经营活动所引起的债务。从婚姻法关于个人财产的界定可以推断出,夫妻一方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形成的债务属于个人债务。我国《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可见,夫妻一方因身体受侵权而所获得的赔偿也不是夫妻共有财产,而是一方的个人财产。相对地说,夫妻一方对他人的侵权之债,也不是夫妻共同债务,而是侵权一方的个人债务,应当由其个人承担,其配偶对外没有义务赔偿。
二、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的要件
夫妻一方未实施侵权行为,主观上也无过错,令其分担对方的侵权责任,与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相抵触。在民法上,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应具备以下四个要件:(一)行为人对受害人实施了侵权行为;(二)该侵权行为给受害人造成了损害后果;(三)侵权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具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四)行为人主观上具有过错。夫妻一方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或因为故意或因为过失,总之造成损害的原因是夫妻一方的侵权行为及主观过错,而另一方未实施侵权行为,主观上也不具有过错,不符合承担侵权责任的四个构成要件,故不应承担对方致人损害产生的债务。很显然就是归夫妻一方所有的,当然要是日后夫妻离婚的话,另一方也就不可以就该财产要求进行分割。而能够分割的,仅仅是夫妻财产中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部分。若在分割财产方面遇到了什么问题的话,可以先咨询一下专业的律师,然后在进行具体的处理,这样才能更好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在我国离婚财产怎么办公证?
      在我国离婚财产怎么办公证? (1)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2)财产分割协议文本;(3)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据。首先,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必须是符合要求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书,然后,需要双方拿着前面的材料去当地的公证处申请公证。了解了离婚财产如何办...


·公安机关受理重婚罪条件是什么?
      一、公安机关受理重婚罪条件是什么?公安机关对于重婚罪报案,应当与其他刑事案件一样受理。一般情况下重婚案件属于刑事自诉范畴,属于告诉才处理的刑事案件,受害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但对于重婚案件,受害人如果没有足够的证据加以证明,个人取证又确有困难,那么公安机关可以给予帮助...


·一、当事人没上班可以不给抚养费吗?
      一、当事人没上班可以不给抚养费吗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我国法律上的抚养费,是指当这些人不能充分履行或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支付给未成年人的费用。抚养教育子女是父母应尽的义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


·未婚生子女的抚养费具体有哪几项?
      未婚生子女的抚养费具体有哪几项? 根据司法解释,子女的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二、法院根据什么标准确定未婚生子女的抚养费? 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 1、子女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在我国丧偶抚养费年限是多少
      在我国丧偶抚养费年限是多少 父母有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根据我国相关的规定丧偶抚养费应该支付到孩子成年。抚养费包括生活费 、教育费、医疗费等。具体抚养费的确定要根据当地生活水平及孩子可能的实际生活花费来确定。 二、抚养费 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


·重婚能去公安局报案吗?
      重婚能去公安局报案吗?重婚显然是可以去公安局报案的,请求公安机关予以调查处理。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重婚罪是既可以自诉,也可以公诉的刑事案件。也说是说,对于犯有重婚罪的,公安机关有责任予立案调查,并在证据充分后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如果公安机关不予受理,或者重婚罪的受害一方有证据证明...


·哪些情况下会判决不准离婚
      当夫妻中的一方向法院起诉离婚的时候,此时对于这一方来讲肯定是希望法官能够尽快的判决夫妻离婚的。但这还要看实际情况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因为在一些情况下是不能判决离婚的。那到底哪些情况下会判决不准离婚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哪些情况下会判决不准离婚 (一)判决不准离婚的根...


·如果真的要全面的去仔细检查相关生产厂家的机器设备的话
      如果真的要全面的去仔细检查相关生产厂家的机器设备的话,可以说设备陈旧以及相应的安全制度形同虚设等这些安全隐患是比比皆是的。还有一部分职工根本在上岗之前就缺少了非常必要的安全教育,在广西就普遍存在这种情况,在2018年,如果在广西遇到了工伤的话,工伤赔偿包含的项目主要是治疗费,护理...


·沈阳离婚子女抚养费标准是什么?
      我国的离婚率在与日俱增,离婚过程中会出现住多的问题和纠纷难以解决,离婚对孩子造成的伤害非常巨大,因此对孩子的抚养权,抚养费争议也最大,在婚姻法中有关于孩子抚养费的详细说明和规定,来保障孩子能够正常成长教育,那沈阳离婚子女抚养费标准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离婚子女抚养费标准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抚养法对孩子的抚养费是如何规定的?
      我国没有《抚养法》这项法律,对孩子的抚养费规定主要在《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中体现。根据我过相关法律的规定,抚养孩子是作为父母不可推卸的法定义务,对于那些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子女,父母需要支付其抚养费,这也是由我国传统所决定的。具体来说,《民法典》(2021年1月1日...


·收集离婚证据要注意哪些内容
      当事人对于证据的收集及其运用往往存在误区,由于对法条的片面理解以及受社会流传的各种错误说法的影响,当事人自行收集离婚证据时往往会事倍功半。然而为了达到自己预期的离婚效果,就需要在收集证据的时候注意一些事项,那到底收集离婚证据要注意哪些内容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收集...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