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申请工伤认定赔偿的程序是怎样的?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人们在劳动过程中如果从事的是危险工作很容易遭受到工伤,劳动者在面对工伤事故时,应当积极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通过正当的程序维护自己的权利获得赔偿。那么,申请工伤认定赔偿的程序是怎样的呢?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相关的法律知识。

一、申请工伤认定赔偿的程序

1、向办理机构申办工伤赔偿,办理机构是用人单位至参保所在地区(县)社保分中心或者个人至各街道、镇(乡)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或各区(县)社保分中心。

2、符合办理规定,办理机构打印《受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

3、材料不全且表示可补全材料,办理机构打印《受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办理机构将全部材料退还。

4、不符合办理规定,办理机构打印《办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办理机构将全部材料复印后退还。

二、申办条件

1、职工经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确认为老工伤)人员;

2、用人单位按规定缴纳工伤保险费;

3、工伤职工事故发生月已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并按规定缴纳了社会保险费。

三、申请材料

(一)《认定工伤决定书》或《确认意见书》复印件、《鉴定结论书》复印件;

(二)待遇享受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及本人在本市指定金融机构范围内开立的实名制结算账户卡(折)复印件;

(三)劳动能力鉴定费用原始票据;

(四)根据工伤职工的不同情况,还需分别携带下列材料:

1、配置辅助器具的,需携带《配置辅助器具确认书》复印件和配置辅助器具费用原始票据;

2、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小时工)、协保人员,需携带与承担工伤责任用人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劳务协议)或用工登记名册复印件以及工伤职工负伤前12个月的工资性收入凭证;

3、申领工伤保险待遇时用人单位已发生变化的,企业单位的需携带承继单位愿意承担工伤责任的书面证明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批文或分立、合并及转让的相关证明材料;机关单位的需携带《干部介绍信》或《商调函》;事业单位的需携带组织调动的相关证明材料;

4、因第三人的侵权行为被认定为工伤的,需携带《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

5、申领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5-10级工伤职工,需携带下列材料:

(1)用人单位需携带注明双方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原因的书面情况说明(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2)若属于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需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如辞职报告等)原件及复印件;

(3)若属于45周岁以上女性工伤职工的,用人单位需携带该工伤职工是否从事管理或技术岗位的书面情况说明(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五)用人单位若提出已垫付部分工伤保险待遇的,需携带由工伤职工签收的已垫付的相关凭证;

(六)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携带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用人单位申领的无需携带)。用人单位办理的,材料复印件由用人单位加盖公章;个人办理的,材料复印件由本人签名。

综上所述,申请工伤认定赔偿的程序并不复杂,只需要劳动者向当地的社保中心提交相关的材料即可。当然,各个地区的材料需求可能有个别的差异,因此,劳动者在申请时也有必要事前向当地的社保中心电话询问具体的要求。


·劳动合同法开除的具体情形
      在参加工作后,有很多职工都害怕被企业开除。开除就是指员工严重违反了劳动纪律及企业的内部规章制度, 并且还造成了严重的经济后果,就往往面临着开除的后果。为了避免自己被企业开除,您应该了解劳动合同法开除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一、开除的概念 开除是指用人单位对具有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企业...


·一、园区中式工解除劳动合同要多长时间?
      一、园区中式工解除劳动合同要多长时间? 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便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按此规定辞职是合法的,并不需要用人单位...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原则是怎样的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原则是怎样的? 近几年,全国许多地区都加大了基础设施和城市建设的力度,许多重点建设工程项目纷纷动工实施,一方面这些工程项目给人民的工作生活环境和条件带来更大的改善和优化,但另一方面,少数工程项目由于质量把关不严,导致出现事故、甚至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那么,...


·公司不开误工证明怎么办
      关于交通事故受伤的伤者而言,单位的误工证明不是唯一能够证明误工期限的证据,如果在单位开具误工证明受阻,可以选择求助劳动监察部门尝试由劳动监察部门出面跟单位联系,从而获得单位开具的误工证明。其次,即便开出单位的误工证明也同时需要有正规的医疗结构开具的假条予以佐证,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


·工程质量事故监理责任如何承担?
      工程质量事故监理责任如何承担? 工程质量事故直接影响的是开发商和购买人的利益,我国出台了明确的工程监理制度,一旦出现了工程质量事故,作为监理要承担相应的责任。那么,工程质量事故监理责任如何承担?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关于发生工程质量事故后监理应该承担的责任。 一、工程质量...


·孕期旷工解除劳动合同合法吗?
      孕期旷工解除劳动合同合法吗 不合法。 单位在孕妇孕期解除劳动合同赔偿多少钱 1、双倍的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一、员工工伤无劳动合同赔偿多少钱的规定是什么?
      一、员工工伤无劳动合同赔偿多少钱的规定是什么? 员工工伤无劳动合同赔偿多少钱的规定是:虽然没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只要证明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依然可以按照工伤赔偿标准赔偿。可以赔偿的项目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


·土建工程质保金返还时间如何确定?
      土建工程质保金返还时间如何确定? 一般来说,工程施工单位在进行工程建设的时候都需要向发包方缴纳保证金。只有当施工单位在工程施工完成后,经过验收单位以及投资方的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才能收回保证金。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土建工程质保金返还的相关知识。 一、建筑工程质保金返还时间 ...


·电力工程承包协议怎么写?
      电力工程承包协议怎么写? 在日常生活中,电力施工工程是很常见的,但是,对于进行电力施工的单位来说,有的时候会将该电力工程交由其他单位来代为执行,在承包电力工程的时候,首先应当签订电力工程承包协议,在电力工程承包协议应当将各项相关事宜规定清楚。 电力施工协议书 立协议单位 ...


·一、工伤职工退休后的待遇是怎样的?
      一、工伤职工退休后的待遇是怎样的? 1、除了一至四级的工伤退休金低于伤残待遇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外,其它工伤退休仍按本人应得的退休金享受工伤待遇的。 2、《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如何计算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单位在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时候,如果满足了法定的情形,则就需要支付劳动者相应的经济补偿金。那么您知道,在实践中该如何计算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1、解除劳动合同对劳动者对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由用人单位一次性发给。2、 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