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怎么变更?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一、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怎么变更?


需要双方协商,或者劳动仲裁与诉讼来变更,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可以解除的,可以通过三种方式予以解除,包括协商解除、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


1、协商解除。


协商解除是指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经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合同。《劳动法》第24条规定:“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可见,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仅可以协商变更,还可以协商解除。


2、法定解除。


法定解除是指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法定解除合同情形,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法定解除合同情形有两种,一种是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另一种是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情形。


3、约定解除。


约定解除是指在合同中约定解除合同的事项,待约定的事由出现时,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由当事人事先约定合同解除的条件,当条件成立时,一方或双方当事人就可以解除合同。但是有一点必须注意,就是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不得将法定解除条件约定为终止条件,以规避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承担支付给劳动者经济补偿的义务。


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赔偿标准:


1、协商解除补偿标准。


参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2、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或终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补偿标准。


参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劳动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中的一种特殊形式,其的适用条件在法律上有明确的规定,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无期限劳动合同的适用应当由用人单位根据用人者的实际工作年限来进行确定,但如果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则需要劳动仲裁来解决。




·劳动合同分几种类型1.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分几种类型1.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3.单项劳动合同,即没有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


·在我国,童工指的是那些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法律明确禁止企
      在我国,童工指的是那些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法律明确禁止企业雇佣童工(从事体育等特招工种的除外)。那么用人单位非法招用童工该如何处罚呢?关于这个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非法招用童工该如何处罚 1、《劳动法》第十五条“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一、一般工伤鉴定都需要申诉吗?
      一、一般工伤鉴定都需要申诉吗?只有对工伤鉴定结论不服的情况下才需要申请复议的,并非所有的工伤鉴定都需要申诉。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


·履行劳动合同的原则包括哪几种
      履行劳动合同的原则包括哪几种劳动合同履行应遵循的原则是:1.亲自履行原则,是由劳动本身的特点决定的;2.实际履行原则,当事人要按照劳动的规定完成义务,不能用完成别的义务来代替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3.全面履行原则,要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等履行全部义务;4.协作履行原则,劳动...


·西安司法鉴定工伤鉴定费用多少钱?
      工伤是造成劳动纠纷的一大因素,为了能更好的处理这类纠纷,不论是劳动仲裁机构还是法院在受理案件之后都会要求当事人出示鉴定结果以作赔偿参考依据。而该鉴定必须交由有资质的鉴定机构代为鉴定,当然申请工伤鉴定同其他司法鉴定一般都不是免费的。那么在西安司法鉴定工伤鉴定费用多少钱呢?我们将在下...


·值班是不是加班 节假日如何计算工资
      值班是不是加班 节假日如何计算工资一、值班是不是加班根据《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的相关规定,下列情形不应当认定为加班:因单位安全、消防、假日等需要,担任单位临时安排或制度安排的与劳动者本职工作无关的值班;或者单位安排劳动者从事与其本职工作有关的值班...


·劳动合同法的用人单位适用范围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的设定,是为了约束好用人单位以及劳动者的行为的一部法律,但是,它也是有一定的适用范围的。那么,劳动合同法的用人单位适用范围是什么呢?《劳动合同法》与原《劳动法》的区别有哪些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 一、劳动合同法的用人单位适用范围是什么 适用范围:...


·劳动合同法中经济补偿金规定中的工资有哪些标准
      一、劳动合同法中经济补偿金规定中的工资有哪些标准。 1、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


·一、劳动合同签收手续是怎样的?
      一、劳动合同签收手续是怎样的?劳动合同(及附件)一式两份,公司和员工各执一份。劳动合同发放时需请劳动者签署《劳动合同签收表》,并对签收劳动合同的签收者进行统计、建立名册。签收单内容包括劳动合同文本编号、劳动者姓名、身份证号码、所属部门、具体岗位、入职时间、合同期限、签约时间、劳动...


·申请工伤认定申请书怎么写?
      在工作中,工人经常会出现意外事故,符合工伤条件的可以认定为工伤从而保证工人的合法权益。然而工伤认定是需要申请的,一般由单位进行申请,需要提交申请工伤认定申请书。下面我们为您介绍如何申请工伤认定申请书。 一、单位工伤认定申请书 申请人:×××,性别×,××年××月×日出生,民族...


·工伤鉴定后要上班吗?《工伤保险条例》是怎么规定的?
      因工受伤是一件让人遗憾的事情,遇到工伤,合理就医后的首要事情当然是进行工伤鉴定,以保障自己的权益。当然也有网友存在工伤鉴定后要上班吗这样的困惑。今天我们就将结合具体的《工伤保险条例》来为您作一些具体的解答。 工伤鉴定后要上班吗?停工留薪期满,即应上班。 工伤职工什么时间上班,与...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