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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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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有哪些?工程质量控制从建筑工程的开始到竣工到后期使用,跨越全阶段、长流程,要抓好建筑工程质量控制工作必须从施工程序、每个环节着手,从施工工人、工程师、监理等每个层次切入,全面深入地抓好质量管控工作,那么,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有哪些呢?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有哪些?1、对施工进行全过程的质量检查,对施工材料、施工方法及实体质量随时进行抽查。2、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违制、严重影响工程质量的行为予以制止,并令其停工或返工。3、若发生质量事故时,负责及时上报公司主管部门,参与分析事故原因,参与制定处理方案,监督检查方案的实施。协助公司有关部门开展贯标工程,对项目部的贯标工程进行监督、检查、指导。4、参与公司组织的质量、贯标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在事业部例会上通报,配合公司迎接上级质量部门的质量检查。对项目质量计划的编制和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5、督促协助项目部每月按时上报质量统计报表及其它报表。每月组织一次工程实体质量检查。6、牢固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思想,严格按质量保证体系有关程序文件执行。全面开展质量管理意识教育,把质量看成是提高企业信誉和经济效益的重要手段,牢固树立对工程质量负责、对业主负责的思想,贯彻生产必须抓质量的原则。加强作业队自检、互检和专检。7、对施工中易发生的质量通病,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详细交底,并监督检查。做好各施工环节的质量检查,严格执行技术交底、隐蔽工程验收制,严格检查施工班组的施工质量,出现任何质量事故时,应及时填写质量事故报表,组织质量事故分析会,并按规定及时上报。按监理会要求,技术、质检员分期呈报工程报验单及有关质检资料,对监理提出的质量问题及时传达到施工班组,并进行监督。做好测量放线,经甲方复核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施工。8、坚持按图纸施工,工程设计变更一律以单位局面通知为准,任何口头通知无效。工程洽商问题在办好签证后再施工,不得擅自施工。所有机械设备材料必须符合标准,设备应该调试运行完好,并有完备设备,在出现严重的设备问题后可以及时调整或更换设备,以确保施工的顺利进行。9、在项目经理部专门设立工程技术处,对各项工程进行技术负责把关,每道工序制定岗位职责,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优。实行技术岗位责任制,主要技术及特种工种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遵守技术操作规程,按设计施工,积极配合监理工作。技术人员在开工前向全体人员作详细技术交底。充分考虑可能影响工程的不利因素,提出并作好相应的补救和处理措施。10、严把材料进场,把好复检、抽检,确保材料质量,对混凝土搅拌用料的数量和质量应严格控制,保证混凝土按照《混凝土配合比通知单》中的配合比进行配制,确保混凝土的强度和质量。11、严格贯彻技术交底,技术复核、自检互检和隐蔽工程验收等技术管理制度。技术检查复核的基本内容有:定位轴线尺寸:设备埋件位置等。工程质量控制是一项综合性、全面性的工作,施工和管理人员要认真对照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技术标准和与发包方签订合同中约定的质量条款,对工程安全质量的每个细节抓好控制落实,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各项规定的要求。



·暖通工程质量验收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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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招标流程的有关事项是什么?
      工程招标流程的有关事项是什么? 一,立项批复 一般来说,在甲方拿到立项批复后,整个招投标工作才可开启。立项批复(核准)由地方或地方级以上发展和改革局出文,其主要规定了项目开展的概况,资金的来源与落实情况,以及发改局的意见。立项批复的意义在于框定了项目开展的许可范围,在后阶段的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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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退员工工资结算时间是什么时候
      辞退员工工资结算时间是什么时候新劳动法无此规定,但是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此规定,应在辞退员工时一次性付清劳动者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在辞退员工时,要根据员工工作年限支付经...


·一、再次发生工伤的待遇还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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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工不发工资要怎么维权?
      企业招聘员工为自己工作,就要支付相应的报酬,这是法律强制规定的。不过实践中确实会有一些企业拖欠员工的工资,甚至不发工资,这种情况实际上已经构成侵权,员工可以直接到劳动保障机构进行投诉。但如果该员工是未成年工,未到参加工作的年龄,那么未成年工不发工资要怎么维权?我们来做一个详细的了...


·误工费的概念
      误工费的概念 误工费这一概念,是指交通事故中,由于车辆碰撞而导致受伤害的受害人在遭受了交通事故之后,无法正常的进行劳动,或者劳动能力丧失,又或者需要对劳动能力进行恢复,因以上情况无法正常的进行劳作,从而导致实际收入的减少的费用。在我国相关的法律中,对于车险理赔误工费的规定也是相对...


·违章操作算不算工伤?
      违章操作算不算工伤? 一、违章操作算不算工伤? 是否有违规操作,和认定工伤无关。工伤认定采取的是无过错原则,即使违规所致,符合工伤认定标准的也属于工伤。 如果发生事故,不论是否属于职工违规操作造成的,用人单位都应该给受伤职工申请工伤认定。如果职工的行为属于《工伤保险条例》中...


·哪种情形下签订劳动合同补充协议无效
      哪种情形下签订劳动合同补充协议无效 根据《劳动法 》第18条的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都是无效劳动合同。劳动合同补充协议书也是一样,引起无效的原因大体有以下几种: 1、合同主体不合格。 如受雇一方提供了假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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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些企业员工在工作时候不得不接触一些公司机密,这些机密都会涉及到公司的利益,如果被泄露是企业不愿意看到的。所以,企业往往会和这些知道机密的员工签订保密协议。但是许多员工对于保密协议并不了解,比如员工保密协议有钱拿吗?下面的我们就为您解答。一、员工保密协议有钱拿吗《劳动合同法》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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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每个社会自然人来说签署劳动合同是保障自身利益的切实依据,劳动合同的签署应该切实准确,同时应该看清楚各项条款,不要盲目签署,不然很容易陷入霸王条款中。但是对于在签署劳动关系时关于如何签署劳动关系所在地等问题不是很清楚,接下来会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劳动关系所在地的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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