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酒驾的严重性大家都是知道的,但是还是有些人会顶风作案,这样不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酒驾的严重性您都是知道的,但是还是有些人会顶风作案,这样不仅很有可能造成车毁人亡的后果还会酿成更加严重的惨剧,但是很多人还会不以为然,那么如果酒精检测醉驾105算是严重吗?下面您就和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有关的答案吧。

一、酒精检测醉驾105算是严重吗?

酒精含量超过80就属于醉酒驾驶,涉嫌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六个月以下),并处罚金。

二、酒驾如何判处?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定罪,即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如果不是累犯,则可以判缓刑

三、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危险驾驶罪定罪罪名的规定,从重处罚

(一)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二)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三)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

(四)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

(五)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

(六)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七)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

(八)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九)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1)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2)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3)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4)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按照上文所述,酒精检测醉驾105算是严重吗?其实酒精检测一旦超过八十就已经算是醉酒驾驶了,达到105那么已经是很严重的行为了,而且一旦被定为危险驾驶罪,那么就会依法判处拘役,并且处以罚金的,所以您一定要做到开车的时候不要饮酒。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继子女对继父母有赡养义务吗?
      判断继子女对继父母是否负有赡养义务,主要以双方是否形成抚养关系为标准。继父母子女关系虽然以生父(母)与继母(父)的婚姻关系为前提,但抚养关系产生于继父母子女的共同生活时间、继父母实际承担的抚养义务和教育责任等,并不当然依附于生父(母)与继母(父)的婚姻关系,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


·夫妻财产协议未公正是否有效?
      夫妻财产协议未公正是否有效? 夫妻财产协议未公正是有效的。夫妻双方私自签订“婚前婚后财产分开”并对此份协议双方签名核实,但不作公证,两人离婚财产分割时此份协议具有法律效力;离婚时,法院一般主要依协议判决两人的财产问题;见证或者公证可以防备对方在离婚反指这份协议是在不自愿情况下...


·一方重婚对方该怎么办?
       前婚未解除,又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或者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均构成重婚。在实行一夫一妻制的中国,重婚不仅侵犯了合法配偶以及善意第三人的合法权益,也因为侵犯我国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而触犯刑法,构成重婚罪,那么具体来说一方重婚对方该怎么办?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


·诉讼离婚
      诉讼离婚 诉讼离婚(Divorce litigation)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制度 二、对方不同意离婚怎么起诉离婚 1、写民事诉状,第...


·一、离婚不要孩子可以不给抚养费吗?
      一、离婚不要孩子可以不给抚养费吗?不可以,抚养孩子是双方的义务,《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


·离婚再登记需要什么材料
      离婚再登记需要什么材料《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办理再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双方的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三)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四)离...


·哪些情况下能要求增加抚养费
      子女的抚养费,一般在父母离婚的当时会做出约定或由法官做出判决,在这个时候抚养费数额就是相对比较固定的。但日后,也有可能因为一些客观情况发生改变,而需要增加抚养费数额。那么现实中,通常哪些情况下能要求增加抚养费呢?下面,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哪些情况下能要求增加抚养费 基于父母...


·一、隐瞒癫痫算婚姻无效吗?
      一、隐瞒癫痫算婚姻无效吗? 不算。法律规定婚姻无效的情形只有三种: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对于婚前隐瞒疾病的情况,婚后一方可以申请撤...


·夫妻离婚要分割哪些财产
      夫妻离婚要分割哪些财产夫妻在离婚的时候,一般需要对共同财产作出分割,对属于个人财产的部分,不管是否离婚都是不能要求分割。因此,离婚财产分割主要就是对共同财产作出分割。而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包括以下内容:1、 工资、奖金2、 生产、经营的收益3、 知识产权的收益4、 继...


·婚外情生子抚养纠纷案例是什么?
      婚外情生子抚养纠纷案例是什么?婚外恋在现实中并不是少有的,众所周知我国的法律化程度在不断的增强人们的法律意识也在不断增强,因此,在生活中遇到的种种问题需要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婚外恋造成的后果就是婚外生子,一旦发生这样的事情就要负一定的责任,保障多方的利益不受损失,那婚外情生子抚养...


·离婚以后变更孩子抚养权可以吗
      离婚以后变更孩子抚养权可以吗离婚后可以变更抚养关系。判决子女抚养权的归属,是以有利于保护子女的利益为原则的,如果出现了不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情形,就应变更子女的抚养关系。所以,离婚后,子女抚养关系可以变更。抚养关系的变更情形:判决子女抚养权的归属,是以有利于保护子女的利益为原则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