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起诉离婚要哪些东西,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一方在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时候,除了要知道向哪个法院起诉外,同时也要清楚自己此时要准备哪些东西才行,否则的话即使法院受理了案件,最终的判决结果也是会对其不利的。那究竟法律中规定起诉离婚要哪些东西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一方起诉离婚要哪些材料之——必备材料
(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审核完即归还原告。(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一般提交财产清单即可,具体在开庭时提交也可。(4)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5)如果是第二次起诉离婚,原告还要从法院开具判决生效单。
二、一方起诉离婚要哪些材料之——其他材料
(1)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如自由恋爱、经人介绍或包办买卖婚姻、再婚、复婚等的证明材料。(2)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如因第三者插足引起离婚的,提供第三者介入的具体事实、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证明材料;如有生理缺陷、精神病的,提供诊断书、鉴定书;如有赌博、吸毒等恶习或被判处长期徒刑的,提供公安机关的处理决定、法院判决等材料。(3)夫妻关系现状的证明材料。如分居的,提供分居时间、原因、分居协议等材料;曾经起诉离婚的,提供法院判决书、裁定书等材料;双方家庭之间有过激烈冲突的,提供公安机关的出警记录材料等。(4)双方经济状况的证明材料。双方收入、存款、债权债务等证明,如单位证明、工资卡、完税证明,存款人、帐号、金额,债权、债务数量,债务债权人姓名、住址等。(5)需要对方给予经济帮助的,提供疾病或无劳动能力、经济来源状况的证明。(6)需要经济补偿的,提供财产约定书、一方抚育子女、照料老人的证词和录音材料等。(7)要求对方给予精神损害赔偿的,提供对方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的证据材料。这些材料、证据的提供可以说是必不可少的,如果不齐全的话,要么会导致法院不受理案件,那么最终做出的判决结果会对当事人不利。而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一、离婚后提出财产分割的时效是多久?
      一、离婚后提出财产分割的时效是多久 1、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导致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侵占另一方财产的,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有权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


·哪些情况下可申请离婚损害赔偿
      我国的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两个方面,是对有过错方的惩罚,也是对无过错方在金钱上的弥补。只要符合法定条件,即可要求有过错方予以赔偿,那么具体来说哪些情况下可申请离婚损害赔偿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哪些情况下可申请离婚损害赔偿 1、婚姻法第四十...


·夫妻一方在婚内出轨算犯法吗
      夫妻一方在婚内出轨算犯法吗一、夫妻一方在婚内出轨算犯法吗?婚内出轨行为不触犯法律,属于道德方面的范畴,但如果出轨方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则涉嫌构成重婚罪,如果只是偶尔出轨则仅属于道德问题,但不构成犯罪,如因出轨起诉离婚的,可要求对方承担过错赔偿责任。二、夫妻一方出轨的法律后果...


·农村离婚孩子的抚养费怎么计算
      实践中,并不会因为农村中的夫妻离婚就不对未成年孩子的抚养问题作出处理了。在孩子问题上面,其实农村和城市的处理都是一样的。不过如果涉及到共同财产的分割,则由于农村中还关系到耕地等的分割因此情况也不一样。那通常农村离婚孩子的抚养费怎么算呢?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农村离婚孩...


·再婚家庭财产分割是怎样的
      再婚夫妻要是感情破裂打算离婚的话,也是需要对财产做出分割的,而这里说的再婚家庭财产通常就是指再婚夫妻的共同财产。那么对于这部分财产一般是如何分割的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在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时作出明确规定后指出“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家庭暴力能提出离婚赔偿吗?
      一、家庭暴力能提出离婚赔偿吗? 家庭暴力能提出离婚赔偿,在因为家庭暴力起诉离婚时,无过错方可以请求损害赔偿,赔偿之前因为家庭暴力的物质损害,因为家庭暴力精神痛苦,还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提出损害赔偿的必须与提起离婚诉讼一并提出,否则法院会不予受理。 二、家庭暴力如何取证? ...


·宣告婚姻无效监护人该有谁来当?
      宣告婚姻无效监护人该有谁来当? 监护人还是由自己的父母来进行担当; 监护人,是指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一切合法权益负有监护职责的人。包括: (1)法定监护人, (2)指定监护人, (3)遗嘱监护人, (4)委托监护人。 上述监护人又...


·当婚姻走到尽头
      当婚姻走到尽头,夫妻双方就离婚可能会选择协议离婚,但如果两人有分歧,就只有选择诉讼离婚的程序。而诉讼离婚的地点一般是要求离婚的一方必须向被告户籍的所在地法院起诉了离婚,那么女方要起诉离婚去哪里起诉?接下来就是对此情况的解释。 女方要起诉离婚要在被告即男方户籍地或是居住地(居住一...


·残疾人离婚有什么特殊规定
      残疾人离婚有什么特殊规定 (一)、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适当照顾残疾人 目前法院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并没有对残疾人一方给予特殊照顾。在残疾人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照顾残疾人的利益。这表现为以下两点: 1、无论是残疾人与非残疾人离婚还是残疾人之间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总...


·离婚抚养义务多少年
      离婚抚养义务多少年 1、无条件给付期限。从出生到18周岁为止。2、有条件的不给付期限。一般指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依靠其自己劳动收入能维持当地的一般生活水平,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3、有条件的给付期限。一般是指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


·第二次起诉离婚 对方不离怎么办
      一、第二次起诉离婚,对方不离怎么办? ? ?第二次起诉就会判离婚的。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1、重婚或有配...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