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探视精神科病房需要注意什么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病情的种类很多,其中有一种就是精神病,医院对于探视精神科病房有着严格的规定,这不仅是医院的规定,同时也是为了保障病人能够得到一个良好的环境来缓解和治疗病情。探视精神病人需要严格按照规定来,但是具体的该如何探视精神科的病房呢,接下来,我们给您详细的介绍一下具体的内容。
一、探视精神科病房需要注意什么
1、时机不宜过早。住院初期,病人的临床症状一般都较重,各项治疗较多,过多的探视既影响检查、操作的正常进行,病人因病情影响也无力与之交流。2、时间不宜过长。生病需要静养,千万不要把病房当作聊天的场所,一般探视时间在5-10分钟为宜。3、人数不宜过多。病房每日要经过消毒处理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过多的人流很容易破坏病房环境,也给病情的观察带来不便。4、询问病情不宜过深,以免对病人造成不良刺激。家属对病人隐瞒病情严重程度时更应注意。5、慰问品不宜过杂。鲜花作为探视病人的慰问品如今已成为时尚,但鲜花会耗去病房有限空间的氧气,病房成为花房实则对病人不利。而过多食品的堆放也会占去有限的操作空间。病人早日康复,靠的是安心静养。在给病人必要的关心照顾时,千万注意不要“好心办坏事”。
二、精神科病房与普通病房有什么不同?
精神病是一种特殊疾病,其大脑功能发生紊乱,精神病人的言行、情感、思维、意志活动出现异常,对自我及环境的认识能力和对自我行为的控制能力下降。这就决定了精神病房和其他普通病房有所区别。(1)必须预防病人强行外出,因此,精神科病房大多是全封闭的。工作人员进出必须随手关门,门窗更加牢固。否则,既不利于病人安心治疗,也可能造成病人走失,造成不必要的后果。(2)为防病人自杀、自伤,入院后护理人员要搜查病人可能利用的一些危险品,如药品、腰带、绳索等,并且以后每天至少两次检查病人可能隐藏的危险品,如发现全部没收,病人私自的东西交家属带走。并且,有自杀、自伤观念的病人24小时都不能离开护理人员的视线。(3)为防止病人冲动伤人损物,病房设备简洁牢固,不易被砸毁,不能停放可做凶器的物品,如棍棒、刀剪等,家属探视病人带来的日用品和食物,不经工作人员许可,不得私自交给病人,为防止家属的疏忽或认识不足,把危险品带给病人,给病人以伤人、损物提供可利用的工具。对特别严重的病人,医护人员有权进行对其约束防护,这样既可以保护病人自己,也可以保护工作人员和其他患者的安全。(4)大多住院的精神病人认识不到自己有精神病,不愿接受治疗,有时还认为医护人员害他,常常拒服药。为防病人不服药,医务人员必须逐一查看病人服药情况,反复核实,直到确信服药为止。总之,精神科病房管理严格统一,卫生设施齐备实用,特别地考虑到住院病人和工作人员的安全,防患于未然。本文已经做了详细的介绍,探视精神科的病房要比探视其他的病房的要求多,并且探视的制度也是非常的严格的,需要您按照严格的要求进行,一定要遵守医院的探视制度,确保医院的正常的医疗秩序得到保障,不能因个人的不合规的探视而破坏正常的秩序。



·房屋强拆怎么办,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房屋强拆怎么办,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我们知道,行为人对自己名下的房屋是拥有所有权的,它的权利不受任何人的侵犯,但是如果有一天你的房屋强拆了,这个时候,你知道应该如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吗?这个问题,我们下文为你解答,供你阅读。 一、房屋被强拆了怎么办 根据我国《行政复议法...


·解除购房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解除购房合同的情形有哪些(一)开发商资质不全。开发商开发手续不全导致合同无效,依照我国《民法通则》、《合同法》相关规定开发商必须证件齐全才能盖楼、卖房。 如果开发商证件不全,就属于违法操作,与买房人签署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由于是无效合同,开发商应当返还购房人交纳的房款。(二)房屋...


·一、经济适用房可以写遗嘱吗?
      一、经济适用房可以写遗嘱吗?经济适用房可以写遗嘱,经济适用房遗嘱继承书的书写需要订立者明确表达自己的意思,订立之后可以选择进行公证。一般来说,公证与否并不是遗嘱生效的法定强制条件。因此,即使是未经公证的遗嘱,只要符合民法通则与继承法等的规定,同样是具备法律效力的。但是,如果想要更...


·名下有房产可欠钱不还怎么办?
      名下有房产可欠钱不还怎么办? 一、名下有房产可欠钱不还怎么办? 名下有房产可欠钱不还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即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如果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


·一般在购买房子的时候都会问清楚究竟房子的产权是多少
      一般在购买房子的时候都会问清楚究竟房子的产权是多少年的,其中就分为了70年产权、50年产权以及40年产权,也就意味着不同类型的房子其实对应的产权是不一样。那其中买房子70年产权是什么意思呢?下文中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买房子70年产权是什么意思 土地是国家的,一般说的...


·刑诉法查封房产的期限是多久?
      法院在审理一些关于财产方面的刑事案件的时候通常都会为了防止罪犯将案件涉及到的赃款藏匿或者转移,都会事先将被告包括房产在内的所有财产进行查封或扣押,但是刑诉法并没有赋予法院永久查封的权力,那么,刑诉法查封房产的期限是多久? 一、刑诉法查封房产的期限是多久? 房子查封有期限,最高...


·一、门面房租赁合同纠纷诉讼的规定是什么?
      一、门面房租赁合同纠纷诉讼的规定是什么? 门面房租赁合同纠纷诉讼的规定是将会按照我们合同法当中的具体规定来看,进行一些违约金方面的承担,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


·新买的房子多少年后可以转让
      新买的房子多少年后可以转让从法律的角度上来说,买了房子,无论何时都可转售,由于受手续、税费等影响,其中的代价和难易程度差距甚远。1、房产局备案之后,房产局备案后转手,手续麻烦,这时交易,不光需交税才能过户,如不满5年过户,会增加惩罚性税收,使税费翻一倍,如房贷已批,还得将贷款还清...


·离婚房子评估是多少钱是怎么计算的
      离婚房子评估是多少钱是怎么计算的?相信您对这个问题并不了解。如果两口子要离婚了,男方要求卖掉房子,女方要求保留房屋。按照我国相关规定,房屋属于婚后共同财产,这个时候就要请评估公司来对房子进行估价。就会牵扯到离婚房屋评估价值的问题了,今天我们为您收集了这方面的相关知识,希望对你有所...


·离婚后有房怎么立遗嘱给小孩?
      离婚后有房怎么立遗嘱给小孩? 一、离婚后有房怎么立遗嘱给小孩?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


·房屋租赁合同应注意哪些事项
      房屋租赁合同应注意哪些事项 房屋租赁合同签订时,一定要注意,否则很可能会在事后引发纠纷。因此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注意。根据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53条的规定,订立房屋租赁合同应注意三个方面的问题: 1、基于防止合同纠纷、保护当事人利益的角度考虑,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