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法律规定离婚小孩一年抚养费具体多钱?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当今社会,离婚后因为孩子抚养费问题产生纠纷的案例越来越多。普遍的问题有孩子的抚养费到底应该由谁来负担,男女双方负担的比例是多少。离婚小孩一年抚养费具体多钱?其实这些问题还是要依靠法律和协商来解决,下面就来看看我们整理的内容吧。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但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不予准许。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对于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父母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时,对曾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继父或继母不同意继续抚养的,仍应由生父母抚养。《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施行前,夫或妻一方收养的子女,对方未表示反对,并与该子女形成事实收养关系的,离婚后,应由双方负担子女的抚育费;夫或妻一方收养的子女,对方始终反对的,离婚后,应由收养方抚养该子女。 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抚育费。父或母一方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责令恢复原姓氏。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上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相信通过上述法律法规的介绍,您已经对离婚小孩一年抚养费具体多钱有了大概的了解。其实抚养费这个问题,最好的解决办法应该是男女双方进行沟通调解,毕竟抚养孩子是两个人的事,不能把责任全部推给得到抚养权的一方。如果遇到难以调解甚至无法沟通的情况,还是建议咨询专业的律师,寻求更好的解决办法。



·女人有抑郁症抚养权能变更吗?
      女人有抑郁症抚养权能变更吗?1、这个要看具体的严重程度了,轻微的话不会过多的影响。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离婚时抚的养权的归属,可以双方协商,一旦协商不成,则需的由法院判决。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一般根据有利的于...


·起诉离婚被告不出庭怎么办
      起诉离婚被告不出庭怎么办 在起诉离婚开庭的时候,有些人遇到了被告不肯出庭的情况。通常情况下,婚姻案件原则上不能缺席判决,原因在于: 1、离婚案件具有很强的人身依附性。若当事人不出庭,认定夫妻感情破裂、子女抚养、债务承担的事实都有很大的难度,且这些方面都对当事人的生活乃至人生产...


·离婚官司可以拖多久
      在我们离婚的时候,可以采取协议离婚的方式进行,也可以选择诉讼离婚的方式进行,可是,如果是诉讼离婚,是需要一定的诉讼的周期的,也就会有很多人问到打离婚官司可以拖多久呢?其实,我们的法律中对于离婚官司的时间的期限也是有一定的规定的,而且我们需要在相关的时间的期限内完成官司,不可以故意...


·婚姻调查取证都调查哪些
      婚姻调查取证都调查哪些 一、婚姻调查取证都调查哪些 《调查行业婚姻调查项目分类规范标准》中将婚姻调查项目分为五类: (一)婚前背景调查:婚前调查主要包括婚前行操和婚前财产两个调查项目。 (二)配偶行为调查:当事人想要知道配偶的日常行为或者想了解配偶是不是有外遇行为,此时可...


·离婚财产藏匿怎么办?
      ,许多对夫妻因为感情破裂或是婚外情选择离婚的案件司空见惯。甚至有时候在离婚过程中,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债务以获得更多的财产。根据我国法律法规,以上任何一种行为都是不合法的。那么,一方对离婚财产藏匿怎么办?下面,让我们为您进行解答。 一、 不动产隐匿或...


·夫妻一方有精神病可以离婚吗?
      夫妻一方有精神病可以离婚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中明确了几种视为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的,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其中第三条规定了夫妻一方如果患有精神病的,另一方可以起出离婚,具体情况如下。1、婚前隐瞒精...


·婚后生病另一方能提出离婚吗
      一、如果一方婚后生病另一方能否提出离婚 ? 婚姻法规定夫妻有相互阜阳的义务,尤其是一方在患病后丧失劳动能力的前提下,对方如果离婚,你们可以不同意,如果经济困难,可以起诉对方要求支付扶养费。 二、什么情况下可以提出离婚 ? “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最...


·在我国一方出轨离婚能离吗
      其实在当今时代,您关于婚姻的传统观念还是至少在结婚以后,夫妻双方之间应该是互相坦诚相待的。出轨肯定会从根本上破坏夫妻之间的感情,而且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如果发现其中一方出轨的话,肯定会直接导致双方离婚的。下面我们要为您介绍的是在我国一方出轨离婚能离吗? 一、在我国一方出轨离婚能离吗...


·军人结婚,另一方有无法律要求?
      首先,军队人员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义务兵服现役期间不得申请结婚,军队院校学员本科、专科在校学习期间不得申请结婚。 其次,结婚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军队人员不得与其结婚: (1)属于外国公民、无国籍人的; (2)取得国外永久居留资格...


·夫妻起诉离婚需要什么过程
      说到起诉离婚的过程其实也就是指起诉离婚的程序问题,实践中无论是通过哪种方式离婚,其实都是有一定过程的,也就是要求离婚夫妻办理了规定的手续之后,最终才有可能解除婚姻关系。那一般起诉离婚需要什么过程呢?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起诉离婚需要什么过程 第一阶段:起诉阶段。...


·判决准予离婚的理由有几种
       夫妻一方向法院起诉离婚的,此时要是无法调解的话,那么法官会根据实际情况对案件作出判决,此时想要判决准予离婚的话,则必须要符合法定的理由才行。那究竟判决准予离婚的理由有几种?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婚姻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