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建筑工程质量是指哪些方面的问题?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建筑工程质量是指哪些方面的问题?建筑工程质量和在内部使用的人关系密切,不只是内部,外部出现质量问题还容易造成事故。优良的质量可以延长使用寿命,竣工时的质量验收很重要。若不合格,在规定的保修期内,建筑单位应负责修缮。建筑工程质量是指哪些方面的问题?以下是需要注意的质量问题相关资料:
一、建筑工程质量问题主要分类

(一)工程质量缺陷

工程质量缺陷是指建筑工程施工质量中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检验项或检验点,按其程度可分为严重缺陷和一般缺陷。严重缺陷是指对结构构件的受力性能或安装使用性能有决定性影响的缺陷;一般缺陷是指对结构构件的受力性能或安装使用性能无决定性影响的缺陷。
(二)工程质量通病
工程质量通病是指各类影响工程结构、使用功能和外形观感的常见性质量损伤。犹如“多发病”一样,故称质量通病。
(三)工程质量事故
工程质量事故是指对工程结构安全、使用功能和外形观感影响较大、损失较大的质量损伤。
二、建筑工程质量存在问题
建筑工程质量的特点是由建设工程本身的特性和建设生产特点决定的。建筑工程及其生产的特点概括起来有以下几点:一是产品的固定性,生产的流动性;二是产品的多样性,生产的单件性;三是产品形体庞大、高投入、生产周期长、具有风险性;四是产品的社会性、生产的外部约束性。基于建设工程以上特点,形成了建筑工程质量本身具有以下特点:建筑工程质量受设计水平、材料好坏、施工方法先进与否、技术措施是否到位、人员素质的高低、工期等多因素的影响。目前,建筑工程质量存在比较常见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工程设计质量不高
目前,很多工程设计质量重视不足,很多业主为了省设计费,没有聘请专业设计院设计,而请一些“炒更”设计人员设计,这样部分工程设计文件不齐全,工程结构设计计算书和图纸不吻合;部分工程的抗震概念设计考虑不周,结构体系及构造措施不尽合理,构件设计不符合规范要求,其中框架梁柱设计的不符合率达7.3%。如在屋面防水的设计中,带女儿墙的屋面,发现有局部泛水檐高度不够;也有伸缩缝出屋面墙压顶设计不合理;自由排水的屋面上,檐部不作铁皮泛水檐,而且卷材没有探出挑檐的边沿等。另外有的厨房和卫生间设计选用空心楼板,且不作防水层;上下水管道穿越楼板不加套管,这些都是渗漏的隐患。
(二)施工过程通病普遍
在施工过程中,没有建立健全质量控制体系,工序与工序,工种与工种之间没有严格的交接措施,前道工序留下的隐患,后道工序施工者不但不及时处理,甚至蓄意隐蔽。施工管理混乱。例如预制空心楼板吊装后不经拨正就进行灌缝,所用混凝土的碎石粒度不加控制,造成天棚和地面开裂。施工现场成品和半成品乱堆乱放,随意损坏,严重地影响整体工程质量。根据对某市建筑工程施工问题的调查显示:21%的工程现场安全防护存在安全隐患;17%的工程施工现场隐患排查制度落实不到位;11%的工程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拆方案制定和实施不规范。同时,还有部分施工现场还存在施工人员未佩带安全帽、安全带等现象。
(三)建筑工程质量粗糙
质量建筑工程质量,不仅关系到国家社会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而且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目前,工程质量主要存在屋面漏水、厨房、窗户和外墙渗水、抹灰脱落、外观粗糙马虎、表面横不平、竖不直、凹凸不平、线条弯曲,缺棱少角、框洞不周正不对称等问题,影响了建筑工程的使用寿命和使用效果。这些通病是近年来最困扰建筑工程的常见和多发病,也是建筑界普遍关注的质量问题。
建筑工程质量是指存在于三方面的主要问题:不合质量要求的检验缺陷、结构和功能损伤通病、造成严重损失的事故。由于建筑材料体积庞大,质量不容易把控,安装施工时需要检验和注意的方面多且复杂,影响建筑整体质量的因素过多,从设计人员素养到施工人员技术都可能影响,偷工减料和不精细施工给内部使用带来隐患、影响。



·可辞退员工的情形具体有几种
      可辞退员工的情形具体有几种 一、可辞退员工的情形具体有几种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 (2)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3)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4)劳动者严重失职,营...


·工程合同工期计算方式是怎么样的?
      工程合同工期计算方式是怎么样的? 工程合同涉及的标的是非常大,工程建设也是需要大量的时间。双方在签订工程合同的时候都会约定工期,工期是合同非常重要的内容,不可能工程一直处于建设中。那么工程合同工期计算方式是怎么样的?我们在下午解答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开工日期 开工...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可以吗
      在进入一家公司工作时,首先就会签订一份劳动合同,他是工作人员与公司之间的纽带。如果在我们找到更好的工作时,想与现在的公司解约的话可以吗?就和您探讨一下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约可以吗?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约可以吗 是可以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第十六条第一...


·最新工伤人员退休后待遇有哪些?
      最新工伤人员退休后待遇有哪些?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


·在我国劳动关系何时建立
      建立劳动关系后,用人单位就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最低工资的标准为员工支付报酬。所以员工最后的工资结算,肯定就是从建立劳动关系的那一天开始计算的。有部分的用人单位会将员工的试用期和正式上岗的时间进行区分,这导致很多劳动者对于在我国劳动关系何时建立不是特别的清楚。 一、在我国劳动关系何...


·建筑工程施工承包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建筑工程施工承包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书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同...


·工伤鉴定1-4级的法律规定包括哪些?
      工伤鉴定越来越受到大众的重视,最近几年来我国关于司法鉴定的工作是越来越重要。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工伤鉴定是最常见的司法鉴定中的一种,同时法律对此也做了一些规定,然而许多不是专业的人员对此并不理解比如说工伤鉴定1-4级的法律规定包括哪些?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解释一下这个问题...


·没订立劳动合同如何解除劳动关系
      通常比较正规的用人单位都会和员工签订劳动,并且,劳动合同中的条款也必须是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不能有剥削员工的条款。但是生活中其实也有很多用人单位并没有与员工订立劳动合同,而是口头上的约定。那么,没订立劳动合同如何解除劳动关系呢?我们将在下位为您介绍。 一、没订立劳动合同如何解除...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内容是什么?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是于2004年10月26日国务院第68次常务会议通过的一个行政法规,从2004年12月1日开始施行。该条例是根据我国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等有关法律,规范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工作,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制定的全国性行政法规。该条例共五章三十六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一...


·江苏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
      相信您都知道,女职工是比较脆弱的,尤其是在三期的时候。这个时候,法律方面也会对女职工的权益做出相应的保护。在国家规定的法规基础上,江苏省又结合本地区的情况,制定了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接下来,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了解一下全部内容。 江苏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 第一条 为保护女职...


·西安市工伤认定处认定标准是什么?
      凡事都是有一个度量单位。那么在工作期间发生了意外检查有伤,还有是直接造成还是间接造成的 ,而且该由谁来负责呢,这个时候就会有工伤赔偿,然而并不是随便就可以被认定为是工伤的,应该有一系列的认定标准及办法,那么西安市工伤认定处认定标准是什么? 《工伤认定办法》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