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近年来我国交通事故的发生使比较频繁的,各驾驶员在获得驾照,购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近年来我国交通事故的发生使比较频繁的,各驾驶员在获得驾照,购买车辆后,为了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减轻自己的责任,会购买车险,若在发生交通事故,并经交警部门确定责任后,保险公司需要按照既定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后保险公司理赔的流程,承担赔偿责任。


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后保险公司理赔的流程是怎样的?

(一)报案

当您驾车发生交通事故后,一定要立即向事故发生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同时在48小时内通知保险人,否则保险公司可以拒赔。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投保人应尽快向保险公司报案,可以电话报案,也可直接去报案。

(二)勘验

保险公司应主动到事故现场进行勘验,对事故车辆进行定损。交通警察到达事故现场后,要先抢救伤者,然后对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对未逃逸的交通事故,而且不需要检验鉴定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10日内做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对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在5日内进行检验鉴定,然后做出认定书。

(三)办理理赔手续

投保人到保险公司办理理赔手续,应携带行驶证,保险合同以事故责任认定书等相关证件。保险公司应在48小时内对车辆进行定损,投保人在车辆没有定损之前不能修理车辆。保险公司应该出具车辆定损清单,明确更换配件,修复车辆的费用和工时。

(四)签字

投保人如对上述清单无争议即签字生效,作为保险公司理赔的依据。如果有争议则可以拒绝签字。在投保人对定损清单没有争议的情况下,投保人可以修复车辆,并按以下程序进行理赔。

1、投保人将修理厂的发票,明细清单,定损单,行驶证,保险合同交给保险公司。

2、与保险公司达成协议之后,保险公司应在十日内支付保险赔偿金。如保险公司认为投保人提供的材料不完整,应在两个月内按可鉴定的最低额先行赔付。

3、领取理赔通知单,领取保险金。

4、如果保险公司在两个月内拒绝出个理赔通知单,并在两个月内不予赔偿,投保人也可以向保险公司所在地或车辆注册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5、保险公司在收到投保人的有关保险事故的证据材料后,应当向投保人出具证据清单并签字盖章。

6、保险公司出具拒绝理赔通知书。

7、投保人可以向保险公司所在地或车辆注册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二、交通事故轻伤保险公司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一)事故认定书

按照规定《事故认定书》在诉讼中只作为其中的一个证据使用,但是在司法实践中,要是没有其他更为有力的证据时,法院一般以《事故认定书》来确定各方的责任。如果对其确定的责任划分不服的,一定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上级机关提请复核。为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建议在交通事故一发生后就请律师介入,收集交警在处理事故时的其他证据材料,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赔偿权利人

"赔偿权利人",是指因侵权行为或者其他致害原因直接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依法由受害人承担扶养义务的被扶养人以及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包括:受害人本人及受害人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三) 赔偿义务人

"赔偿义务人",是指因自己或者他人的侵权行为以及其他致害原因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一般有以下几个:

1、事故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应当在交强险限额内承担连带责任、并先行支付,不足的部分再由各方当事人根据过错承担各自的比例。交强险限额:死亡补偿金或伤残赔偿金十一万;医疗费一万元;财产损失两千元。

2、事故车辆司机。司机作为直接责任人应当对事故承担相应的责任。

3、事故车辆雇主。司机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司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司机追偿。

4、事故车辆单位。单位员工因公司事务驾车外出出现交通事故,单位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5、事故车辆挂靠单位。按照司法实践,车辆挂靠单位对所挂靠的车辆有监管责任,且收取挂靠费,应对车辆事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6、事故车辆登记车主。司法实践中登记车主也有可能对车辆交通事故承担责任。

7、第三人。交通事故双方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如果对事故的发生有过错的,也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此,在处理交通事故时应当注意是否有其他人对事故的发生存在过错。

8、道路设计、管理单位。道路的设计、管理单位对事故的发生存在过错的,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比方说设计坡度过大或管理失误是造成交通事故原因,由就应当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

(四)赔偿项目以及赔偿标准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2、误工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4、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5、住宿费:受害人及其近亲属因处理事故所发费的合理的住宿费用。

6、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7、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8、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9、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10、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11、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以确需花费的费用为准。

12、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13、死亡补偿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的相关计算标准,依照前款原则确定。

14、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以实际支出的费用为准,凭票支付。

15、精神损害抚慰金: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权,不得让与或者继承。但赔偿义务人已经以书面方式承诺给予金钱赔偿,或者赔偿权利人已经向人民法院起诉的除外。

16、其他合理费用:以上各项以外的,受害人因侵权行为所受到的其他的合理损失费用。

(五)赔偿程序

为了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我们建议的赔偿程序:事故发生→伤员的救治(可以要求司机或保险公司垫付医疗费)→伤残鉴定→协商赔偿→(协商不成)起诉到人民法院→执行

(六)应注意收集的证据

事故认定书、保险公司名称(车辆前玻璃都要粘贴交强险标志)、住院期间所有书面材料(病历、诊断书、出院证、每日清单、费用发票)、陪护证、受害人及护理人收入证明、受害人及护理人的工作证据(工作证、工作服、工资条、劳动合同)及居住证明(暂住证、租房收据、房东证明)、其他各项费用的证明。

以上是我们整理的,关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后保险公司理赔的流程的相关信息,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一定要首先向当地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在交警部门勘验确定各方的责任之后,保险公司才需要办理理赔手续。


·商业车险出险一次明年多少
      商业车险出险一次明年多少出险费用? 一、出险次数与保险优惠之商业险 上一个年度发生一次有责任不涉及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0%。 在商业保险方面的,汽车出险次数和保险优惠方面就和购买保险的保险公司有很大的关系了,不同的保险公司规定也不相同。 像平安保险公司,如果上年没有出险,下...


·关联交易的概念及公司法规定是什么?
      关联交易的概念及公司法规定是什么? 公司运作过程中出现关联交易是一件很常见的事情,然而对于并不是经常性接触关联交易或者并未在公司中工作的人来说,对此并没有太深的理解。为了帮助您更好的消化,今天,我们收集整理了如下资料为您讲解一下关联交易的概念及公司法规定是什么? 一、关联交易的...


·证券交易是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该交易的活跃度反映了一个经
      证券交易是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该交易的活跃度反映了一个经济体的经济活力。因此,打击操纵市场证券罪是一项重要工作。可是,仍有很多人对于该罪的处罚标准比较疑惑。那么,操纵市场证券罪怎么处罚?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什么是操纵市场证券罪...


·交通事故起诉材料需要准备哪些
      在实际解决交通事故纠纷的时候,多数人会选择向法院起诉,这固然是处理相关纠纷比较好的方法。但打交通事故官司的,首先还是需要起诉的一方提供相应的材料,那到底交通事故起诉材料需要准备哪些呢?我们马上为你解答。 首先是起诉状和你的身份证明材料,然后才是证据, (一)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


·受害人负全责交强险是否赔偿
       一、受害人负全责交强险是否赔偿? 赔偿,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一)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人民币11000元 (二)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人民币1000元 (三)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人民币100元 二、 事故责任认定的标准 1...


·驾驶中车撞死人了50万第三者可以赔多少
      驾驶中车撞死人了50万第三者可以赔多少1、索赔需要几个必要条件,责任认定,撞死人,不用说一定要负责任,就算你车辆正常行驶,对方冲出来让你撞也好,你也占次要责任。首先责任不明显的情况下,很说怎么赔,我现在假定我方小车是主要责任的情况下,首先要交通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赔偿凭证,...


·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微信等聊天交流工具呢变得越来越普及,使
      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微信等聊天交流工具呢变得越来越普及,使用微信的人群也在不断的增加,微信的功能也比较强大,不仅能聊天,也能进行转账支付。这期间就有不少朋友被骗,但是微信被骗500块钱报警受理吗。被骗以后,您都想通过报警来追回损失,接下来,我们将详细讲述微信被骗了该怎么办。一、...


·一、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赔偿交强险赔偿吗?
      一、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赔偿交强险赔偿吗? 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赔偿。交强险的免责条款屈指可数,只是在受害人故意导致的交通事故人身损害及财产损失、被保险...


·交通肇事罪酒驾辩护词怎么写?
      一、交通肇事罪酒驾辩护词怎么写? 交通肇事罪酒驾辩护词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律师事务所接受本案被告人李某亲属的委托,指派我们担任本案被告人的辩护人,并征得了在押被告人的同意,今天依法出庭参加诉讼。 接受委托后,辩护人深感责任的重大。我们查阅复制了本案案卷材料,进行了必要的查...


·交通事故赔偿款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交通事故赔偿款是夫妻共同财产吗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协议的效力如何
      发生交通事故后,不少当事人之间协商解决赔偿问题,很多当事人可以达成和解,签订交通事故赔偿协议。这些交通事故赔偿协议的效力如何,能对双方当事人产生约束力吗?我们整理了有关人身损害赔偿协议的效力的有关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人身损害赔偿协议的效力如何 一般来讲,自愿达成的赔...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