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如何判断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交通肇事罪是一种过失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那具体该如何判断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呢?根据我国刑法理论,任何一种犯罪的成立都必须具备四个方面的构成要件。那么,交通肇事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呢?针对以上问题,下文将一一为您展开详细介绍。

一、 如何判断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
判断交通肇事罪罪与非罪的关键是要查清行为人是否有主观罪过,是否实施了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行为与重大交通事故另否具有因果关系等。倘若没有违法行为或者虽有违法行为但没有因果关系,如事故发生纯属被害人不遵守交通规则,乱穿马路笔造成,或由自然因素,如山崩、地裂、风暴、洪水等造成,则就不应以本罪论处。当然,事故发生并不排除可能存在多种原因或有其他介入因素,这里就更应该认真分析原因及其介入行为对交通事故发生的作用。只有查清确实与行为人的违规行为具有因果关系,则才可能以本罪论处,否则,就不应以该罪治罪而追究刑事责任。例如,行为人高速超车后突然发现前方几十米处有人穿越马路,便打方向盘试图避开行人,但出于车速过快,致使车冲入人行道而将他人压成重伤。此时,行人穿越马路作为介入因素仅是发生本案的条件,肇事的真正原因则是违章超速行车,因此应当认定行为与结果具有因果关系从而可以构成本罪。
二、交通肇事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1、 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交通运输的安全。交通运输,是指与一定的交通工具与交通设备相联系的铁路、公路、水上及空中交通输,这类交通运输的特点是与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紧相连,一旦发生事故,就会危害到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安全。造成公私财产的广泛破坏,所以,其行为本质上是危害公共安犯罪。2、 客观要件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在交通运输活动中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大损失的行为。由此可见,本罪的客观方面是由以下4个相互不可分割的因素组成的:(1)必须有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行为在交通运输中实施了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行为,这生交通事故的原因,也是承担处罚的法律基础。(2)必须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严重后果。这是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必要条件之一。(3)严重后果必须由违章行为引起,二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虽然行为人有违章行为,造成严重后果,而且在时间上存在先行后续关系,则不构成本罪。(4)违反规章制度,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必须发生在从始发车站、码头、机场准备载人装货至终点车站、码头、机场旅客离去、货物卸完的整个交通运输活动过程中。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4、主观要件本罪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这种过失是指行为人对自己的违章行为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的心理态度而言。行为人在违反规章制度上可能是明知故犯,如酒后驾车、强行超车、超速行驶等。但对自己的违章行为可能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应当预见而因疏忽大意,没有预见,或者虽已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以致造成了严重后果。经过上文的分析介绍之后,相信您此时也已经知道该如何判断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了吧。应注意的是,行为人虽然违反了交通运输管理法规,但未造成上述法定严重后果的,不构成交通肇事罪。而在承担了刑事责任之后,相应民事赔偿责任也是不能免除的。



·肇事逃逸车辆处理方式是什么?
      肇事逃逸车辆处理方式是什么? ?交通事故对方肇事逃逸的处理程序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1、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员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


·买房子需要哪些程序 房屋交易流程:
      买房子需要哪些程序 房屋交易流程:1、买卖双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件及其它证件。2、如卖方提供的房屋合法,可以上市交易,买方可以交纳购房定金(交纳购房定金不超过总价款的20%),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商标无效宣告中的证据交换的目的是什么?
      商标无效宣告中的证据交换的目的是什么? 一、商标无效宣告中的证据交换的目的是什么? 商标无效宣告中证据交换的目的是让当事人双方查看对方的理由和证据,无效宣告申请流程是: 1、准备无效宣告申请书件 无效宣告申请所需书件最好根据以下顺序摆放装订好,一式两份。 (1)《注册商...


·购买交强险时要注意哪些事项
      购买交强险时要注意哪些事项 一、购买交强险时要注意哪些事项 1、投保时,投保人应当如实填写投保单,向保险公司如实告知重要事项,并提供被保险机动车的行驶证和驾驶证复印件。 2、签订交强险合同时,投保人应当一次支付全部保险费,不得在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之外,向保险公司提出附加其他条件...


·车子被刮了怎么报保险索赔
      车子被刮了怎么报保险索赔1、拨打保险公司的客服 电话进行报案,大致说清楚自己车辆的情况。2、保险公司的查勘人员到达现场后,会对事故的原因、性质和损失情况等进行确认。有些小刮蹭的事故,保险人员会让车主自行拍照微信传过去就行了。3、 接着就是定损的流程,修理厂对车辆进行损失的定价,保...


·汽车交强险怎么赔付?
      汽车交强险怎么赔付? 按规定,汽车也是要加纳交强险的。其在运行过程中,由于承载人数多,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为了保障乘客都得到应得的赔偿,交强险将会在赔偿额度内对每位乘客进行相应的赔偿。那么,汽车交强险怎么赔付呢?今天,我们给您做了以下分析。 一、汽车交强险怎么赔付 (一)汽...


·机动车闯黄灯如何处罚2023
      机动车闯黄灯如何处罚2023 一、机动车闯黄灯如何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二十六条交通信号灯由红灯、绿灯、黄灯组成。红灯表示禁止通行,绿灯表示准许通行,黄灯表示警示。 第九十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以警告或者二...


·法院判刑后罚金什么时候交 一、法院判刑后罚金什么时候交?
      法院判刑后罚金什么时候交 一、法院判刑后罚金什么时候交? 在判决书中会说明具体日期,罚金缴纳时间以判决书中的日期为准。《刑法》规定自判决指定的期限届满第二日起,人民法院对于没有法定减免事由不缴纳罚金的,应当强制其缴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五十三条规定:罚金在判决指...


·三轮车交强险赔偿标准是多少?
       三轮车交强险赔偿标准是多少?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在2006年3月1日国务院第127次常务会议通过,于2006年7月1日起施行。 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


·营养费是车辆交强险赔偿范围交强险是什么
       拥有一辆私家车是一件好的事情,但是同时也带了一些危险,比如交通施工,那么营养费是车辆交强险赔偿范围交强险是什么?这个赔偿范围不包括营养费包括伙食费护理费,而交强险是交通事故责任强制的保险,以下的内容会详细解释这些内容。 营养费是车辆交强险赔偿范围交强险是什么 交强险即机动车...


·遇到交通事故之后应该怎么办
      驾车外出的过程中,相信没有人会希望自己遇到交通事故吧,但有的时候即使自己正常按照规定行驶,也不排除会有一些无妄之灾。那对于当事人而言,遇到交通事故之后应该怎么办才好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报案: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抢救伤...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