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工伤认定后医保赔付手续是怎样的?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在上班期间,职工身体受到伤害后,可以向单位提出工伤认定。经过鉴定,属于工伤的,职工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并报销部分医疗费用。而职工除了工伤保险外,还会缴纳医疗保险。医保主要是针对职工疫病,受伤等情况的。那么工伤认定后医保赔付手续是怎样的?我们看看我们给出的这篇文章。

一、工伤认定后医保赔付手续是怎样的?
1、发生工伤的,需要先到劳动部门进行工伤认定。根据工伤认定的结果要求单位按照工伤条例赔偿损失。如果单位不认定工伤的,建议直接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权利,具体的赔偿标准可以委托律师计算。2、如果工伤保险中医疗费用已经全额赔付了,并且医疗费用的收据已经收走了,那就不能再报了。否则可以用复印件补报差额。3、定点医疗机构于每月10日前,将上月出院患者的费用结算单、住院结算单及有关资料报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作为每月预拨及年终决算的依据。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每月预拨上月的住院及特殊病种门诊治疗的统筹费用。经认定患有特殊疾病的参保人员应到劳动保障部门指定的一家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发生的医药费用直接记帐,即时结算。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期限是多久?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三、工伤医疗费用由谁承担?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1、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2、住院伙食补助费;3、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4、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5、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6、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7、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8、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9、劳动能力鉴定费。综上所述,经过工伤认定,职工可以针对伤残补助金等申请工伤保险待遇,并且要求医保对医疗费用进行报销。工伤认定后医保赔付的手续并不麻烦,职工带着医疗诊断证明、工伤鉴定书及医疗费用清单等,到社保部门办理报销手续即可。具体的赔付比例和金额,则按照当地医保政策规定。



·医疗事故纠纷起诉书
      医疗事故纠纷起诉书 如何处理医疗纠纷? 一、家属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做好登记,家属签字) 向家属作好解释工作,医疗纠纷解决途径有三条:1是医患双方自行协商解决。2、是向卫生局书面写出医疗事故技术申请书进行医疗事故鉴定。3是直接向法院起诉。 二、家属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做好申请书...


·医疗事故鉴定要拿材料是什么
      医疗事故鉴定要拿材料是什么1、鉴定申请书。提交的鉴定申请书一式三份,要写明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住址、工作单位、联系电话、与病人的关系以及病人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院号、住址、工作单位、事故或纠纷发生的时间等,然后提出申请鉴定的理由。曾经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要写明原鉴定结论...


·工伤医疗期解除劳动合同
      在发生工伤事件后,医疗期间受伤情况严重的就不能参与工或者不能原有的岗位工作,在这种情况下,有些单位就会对员工进行调离岗位或解除合同,那么,针对工伤医疗期解除劳动合同我国有那些规定,接下来,我们为您说明如下。 (一)工伤医疗期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部《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


·导致重症患者医疗纠纷的原因有哪些
      导致重症患者医疗纠纷的原因有哪些?随着医疗制度的逐步完善,人们对就医的要求水准也越来越高,并且科技的发展,使得患者及患者家属对疾病也越来越了解。所以,近几年来医患关系越来越紧张,出现了各式各样的医疗纠纷事件。那么,导致重症患者医疗纠纷的原因到底有哪些呢? 一、患者及患者家属的原因...


·新生儿医疗事故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新生儿医疗事故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迎接新生命的到来,这对于任何一个家庭来说都是最高兴、最激动的时刻,但是由于各地的医疗水平发展程度不一样,或者说是出于各种各样的因素,如果是因为医疗过错而给新生儿造成了难以想象的后果,或者直接因为医疗事故导致新生儿死亡的话。患者在伤心之余,需要搞清...


·2023医疗事故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2023医疗事故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1、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2、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


·医疗事故鉴定费用预缴规定是什么?
      医疗事故鉴定费用预缴规定是什么? 一、医疗事故鉴定费用预缴: 1)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预先缴纳鉴定费; 2)卫生行政部门移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的当事人预先缴纳鉴定费; 3)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


·医疗事故赔偿最高多少
      医疗事故赔偿最高多少,怎么赔偿医疗事故日常生活中,医疗事故时有发生。很多时候都会对患者人身造成损害,这就要对患者进行相应的赔偿。那么您知道医疗事故的最高赔偿是多少吗?我们将在本篇文章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


·医疗司法鉴定程序是什么
      (一)、委托 司法鉴定机构和社会专业司法鉴定人接受司法机关的委托,从事委托请求事项的司法鉴定;非诉讼案件鉴定的受托从其行业规定。 1、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司法机关、仲裁机构的司法鉴定委托。 2、在诉讼案件中,在当事人负有举证责任的情况下,司法鉴定机构也可以接受当事人的司法鉴定委...


·医疗过错参与度d级是什么?
      医疗过错参与度d级是什么责任 一、医疗过错参与度d级是什么责任 司法鉴定医疗过错参与度ABCGEF分级 A级:损害后果完全由其他因素造成。 B级: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 C级: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 D级:损害后果...


·法医鉴定看片子还是病历
      两者都要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应当自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之日起5日内通知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提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所需的材料。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医学会的通知之日起10日内提交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医疗...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