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法人可以更换吗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公司法人可以更换吗?如何更换?

公司法人承担着一个公司太多的责任,但是有时候公司想要更换法人,那便有个问题了,公司法人可以更换吗?如果说公司法人是可以更换的,又该如何更换?那就让您一起来了解一下关于公司法人能否更换怎么更换这个问题。

公司法人可以更换吗?是可以的。如何更换?

根据《公司法》第十三条 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登记程序

1)申请人可以到公司登记机关提交申请,也可以通过信函、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申请。

通过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当提供申请人的联系方式以及通讯地址。

2)申请变更登记,应当提交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3)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一)申请文件、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或者申请人按照公司登记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文件、材料的,应当决定予以受理。

(二)申请文件、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但公司登记机关认为申请文件、材料需要核实的,应当决定予以受理,同时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核实的事项、理由以及时间。

(三)申请文件、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予以更正,由申请人在更正处签名或者盖章,注明更正日期;经确认申请文件、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决定予以受理。

(四)申请文件、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当场告知时,应当将申请文件、材料退回申请人;属于5日内告知的,应当收取申请文件、材料并出具收到申请文件、材料的凭据,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文件、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五)不属于公司登记范畴或者不属于本机关登记管辖范围的事项,应当即时决定不予受理,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公司登记机关对通过信函、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当自收到申请文件、材料之日起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公司登记机关决定予以受理的,应当出具《受理通知书》;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4)登记机关对决定予以受理的登记申请,应当分别情况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

(一)对申请人到公司登记机关提出的申请予以受理的,应当当场作出准予登记的决定。

(二)对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交的申请予以受理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登记的决定。

(三)通过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申请的,申请人应当自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提交与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内容一致并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请文件、材料原件;申请人到公司登记机关提交申请文件、材料原件的,应当当场作出准予登记的决定;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交申请文件、材料原件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登记的决定。

(四)公司登记机关自发出《受理通知书》之日起60日内,未收到申请文件、材料原件,或者申请文件、材料原件与公司登记机关所受理的申请文件、材料不一致的,应当作出不予登记的决定。

公司登记机关需要对申请文件、材料核实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

5)作出准予公司变更登记决定的,应当出具《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告知申请人自决定之日起10日内,换发营业执照;

以上就是对“公司法人可以更换吗?”做出的解答由上文我们可以知道,公司法人可以更换吗?答案是可以的,只需要公司法人准备好一切需要的相关材料,按照相关流程一步一步申请,然后照着流程一步一步进行就可以,这也是一种民主的规定,对公司对他人也是一种公平的体现。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外资企业成立流程是怎么样的
      外资企业成立流程是怎么样的 一、外资企业成立流程是怎么样的? 1、申领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批准证书。首先需要申报项目立项,接着提交可行性报告、合同、章程,向外经贸审批机关申请审批,取得批准证书。 2、办理工商注册登记。在取得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之前,要先进行企业名称预先核准。...


·公司法高管25%的规定是怎样的?
      公司法高管25%的规定是怎样的? 公司在设立之后,会聘请有能力的民事主体担任公司的高层管理人员,这些管理者一般都是享有公司股权的主体,公司法规定,这些管理者所享有的股份不得多于25%,具体来说,公司法高管25%的规定是怎样的?对于擅自转让的情形,会受到怎样的处罚呢? 一、公司...


·企业注册资本实缴认缴制和实缴的区别有哪些?
      企业注册资本实缴认缴制和实缴的区别有哪些?企业注册资本实缴认缴制和实缴的区别在于两者是根本的企业注册制度,企业注册资本认缴是当下新《公司法》施行的,具体是公司股东根据实际情况自主约定自己认缴的出资额、出资方式等内容在申请注册时,先拟定并承诺注册资金为多少。二、公司注册资金认缴和实...


·公司法71条的立法瑕疵是什么?
      公司法71条的立法瑕疵是什么?按照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想继续持有股权的话,可以将其转让,这一点,我国公司法第71条进行了明确。可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股权转让过程中暴露的问题越来越多,这引发了立法机构的关注。那么,公司法71条的立法瑕疵是什么?下面我们来看看我们给出的这篇文...


·注销公司需要什么资料?
      注销公司需要什么资料? 一、注销公司需要什么资料 公司注销需要的资料主要是: 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2、股东会决议(公司因营业期限届满或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项的出现或股东会决议解散的,应提交)。主要内容: (1)公司解散原因及股东会同意解散...


·公司公章注销后签订合同处理方法是怎样的
      公司公章注销后签订合同处理方法是怎样的公章注销后签订合同处理方法 通常情况下,注销公章的同时应该进行收回、销毁。 如果该合同是在公章注销之前签订并盖章的,该合同有效。 如果该合同是在所谓的公章注销之后签订并盖章的,那么要分情况来看待的: 1. 如果使用该公章的人是公司内部人员(或...


·公司法公司发起人资格要满足哪些条件?
      公司法公司发起人资格要满足哪些条件? 一、公司法公司发起人资格要满足哪些条件? (一)、发起人的范围 我国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法人(不包括私营企业、外商独资企业)。 (二)、发起人的资格 我国规定了只有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法人(不含私营企业、...


·企业兼并和合并的区别
      企业兼并和合并的区别是:合并将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多个法人变成一个法人。兼并是指通过产权的有偿转让,把其他企业并入本企业或企业集团中,使被兼并的企业失去法人资格或改变法人实体的经济行为。合并一般是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合并成新的企业。兼并一般是...


·公司法人与董事的区别有哪些
      公司法人与董事的区别有哪些?中国三十多年的改革成果给中国带来了数以万计的公司,这些公司有大有小,在发展中都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和法律上的问题,其中很多人可能都不太了解公司法人与董事的区别有哪些?公司法中都有详细介绍,您请随我们一起来看。法人,与自然人不同,它是一个组织体,其本身无...


·小微企业融资风险防范是怎样的?
      目前因为市场是开放性的,并且市场的基础配置在市场中起的是绝对性的作用,小型企业的产生也得益于活跃的市场,但是小微企业的生命力是比较弱的,主要是没有强大的资金链,很多的团队都是资质不够合格的,接下来让我们告诉您小微企业融资风险防范是怎样的? 一、小微企业融资风险防范是怎样的? (一...


·公司挂靠协议书的模板是什么?
      公司挂靠协议书的模板是什么? 挂靠协议书可以分为很多种不同的类型,有个人挂靠公司、车辆挂靠公司、公司挂靠公司等,但是最常见的还是个人挂靠公司。而工作中,需要职业挂靠的通常都又发生在建筑行业,例如一个有行业资格证书的人才挂靠到某一家具有经营资格证书的公司。那么,公司挂靠协议书怎么...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