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法公司发起人资格要满足哪些条件?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公司法公司发起人资格要满足哪些条件?

一、公司法公司发起人资格要满足哪些条件?

(一)、发起人的范围

我国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法人(不包括私营企业、外商独资企业)。

(二)、发起人的资格

我国规定了只有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法人(不含私营企业、外商独资企业),才能充当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

(三)、发起人的最低限额

我国公司法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5人以上为发起人,其中须有过半数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公司的,发起人可以少于5人。

(四)、发起人的出资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出资,既可以用货币,也可以用实务、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者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对作为出资的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者土地使用权,必须评估作价,核实财产,并折合为股份。发起人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作出资的金额不得超过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20%。

(五)、认购股份,缴足股款

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必须依照公司法的规定,以书面认足公司章程规定发行的股份后,应即缴纳全部股款;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者土地使用权抵作股款的,应当依法办法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六)、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时,必须向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递交募股申请,并报送下列主要文件:

1、批准设立公司的文件;

2、公司章程;

3、经营估算书;

4、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出资种类及验资证明;

5、招股说明书;

6、代收股款银行的名称及地址;

7、承销机构名称及有关的协议。未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发起人不得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

(七)、召开创立大会

我国公司法规定,发行股份的股款缴足后,发起人应在30日内主持召开公司创立大会,发起人应在创立大会召开15天前将会议日期通知各认股人或者予以公告。发起人所缴纳的股款或交付抵作股款的出资,除未按期募足股份、发起人未按期召开创立大会或者创立大会决议不设立公司情形外,不得抽回其股本。

综合上面所说的,公司的发起人就是属于公司的创使人,但对于发起人我国也是专门有相关的规定,不管是出资不到位,还是人数不足够都不可以,因此,必须要符合条件才能成为此人;对于在设立公司类型的时候,所存在发起人的资格就会不一样,所以,在处理的时候就要多咨询一下,这样才能保障到自己的权益。



·对于虚假出资公司股权被该股东占有合法吗
      对于虚假出资公司股权被该股东占有合法吗在公司注册的过程中,有时会出现有的股东未出资或未足额出资的情况,这就涉嫌到虚假出资的问题,那么虚假出资的股东能不能占有公司股权呢,对于虚假出资公司股权被该股东占有是合法的吗,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相关法律规定。 一、虚假出资的股东能不能占有公司股...


·公司歇业和停业的区别?
      公司歇业和停业的区别? 一、公司歇业和停业的区别 公司停业即停止经营,从本质上来说跟公司歇业是同一个概念,表达的意思相同。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纳税人在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期限内需要停业的,应当向税务机关提出停业登记,说明停业的理由、时间、停业前的纳税情况和发票的领、用、存情况...


·如果一个公司因为经营不善的问题而导致了公司不能继续开展业务的
      如果一个公司因为经营不善的问题而导致了公司不能继续开展业务的话,这个时候更多的企业会选择向相关的部门申请破产来结束整个公司的运营活动,当然如果申请了破产的话,就会有相关的部门来对企业进行清算,下面给您介绍一下妨害清算罪构成条件是什么样子的? 根据刑法规定,构成犯罪的,对其直接...


·上市公司股权转让风险有哪些
      上市公司股权转让风险有哪些?股权转让是把一种资源的部分或者全部有偿转移出去,从而使公司实现融资,重组,资源优化配置等目的。但股权并不是可以随意转让的,在无律师公证的情况下,可能会存在各种风险。那么上市公司股权转让风险具体体现在哪方面呢?跟我们一起了解下吧。 一、股权转让有哪些风险...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责任是什么
      首先,我们在查阅相关的法律条文时发现,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发起人应当要承担起下面这些责任:其一,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一)首先有这么一种情况,就是如果公司无法成立的话,那么发起人应当对认股人所已经缴纳的股款费用,以及需要承担起返还股款费用和加算银...


·关于企业的职业年金是什么
      一、关于企业的职业年金是什么职业年金是一种补充养老保障制度,既不是社会保险,也不是商业保险,而是一项单位福利制度,是事业单位及其职工依据自身经济状况建立的保障制度,事业单位及其职工承担因实施职业年金计划所产生的所有风险。机关事业单位自2014年10月1日起开始实施职业年金制度,《...


·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死亡变更程序是怎样的
      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死亡变更程序是怎样的 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死亡变更程序是怎样的 第一步: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开具《受理通知书》或者《申请材料接收单》;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在当场或者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


·合同纠纷败诉对公司有没有影响?
      合同纠纷败诉对公司有没有影响? 一、合同纠纷败诉对公司有没有影响 合同纠纷提起诉讼时,公司败诉的,对公司是有影响的,公司需要按法院判决书的要求执行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


·公司能否提起名誉权诉讼?
      公司能否提起名誉权诉讼?可以,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给被侵害的经营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被侵害的经营者的损失难以计算的,赔偿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润;并应当承担被侵害的经营者因调查该经营者侵害其合法权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被侵害的经营者的合...


·公司减资怎么办?
      公司减资怎么办? 1、作出股东会决议或者决定 有限责任公司的决议或者决定内容应当包括:减少认缴注册资本的数额,各股东就减少认缴注册资本承担的具体数额,各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日期,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股份有限公司的决议内容应当包括:减少认缴注册资本的数额,减少认缴注册资本的数额的...


·关于公司离职有违约金吗
      关于公司离职有违约金吗关于公司离职没有违约金。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违约金的标准是金钱,但当事人也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标的物为金钱以外的其他财产。二、违约金上限违约金可分为法定违约金与约定违约金。法定违约金是指由法律明文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