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在我国,随着租房一族的不断增加,可以说现如今的租房者在社会生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在我国,随着租房一族的不断增加,可以说现如今的租房者在社会生活中已经是很常见,很庞大的一个团体了。所以说,租房者的一些基本利益要是解决不好的话,是很不利于社会的发展的。并且,租房对于当地的经济发展也贡献了不少了力量。所以,各地都陆续推出了租售同权。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南京市房地产租售同权是什么意思?
一、南京市房地产租售同权是什么意思?
租售同权,住建部称将立法明确“租售同权”:租房与买房居民享同等待遇,住建部有关负责人说,将通过立法,明确租赁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建立稳定租期和租金等方面的制度,逐步使租房居民在基本公共服务方面与买方居民享有同等待遇。
二、引发房屋租赁纠纷的原因
(一)依法租赁的观念没有深入人心 目前,依法进行房屋转让、抵押的意识在广大市民中深入人心,但依法进行房屋租赁的观念却十分淡薄。许多人认为有无租赁合同是小事,双方的租赁关系仅仅停留在口头协议的水平上,房屋租赁只是房屋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的事,用不着额外交一笔登记费用,双方往往口头协定了事。如果按《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的规定操作起来太麻烦。(二)违法租赁难以处理 目前,在房屋租赁市场上,有相当一部分房主为追求高额租金,既不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登记手续,也不与承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有的甚至层层转租,将违章建筑和法律规定禁止出租的房屋租给各类来历不明乃至为非作歹的不法人员。对此,房地产管理部门虽能做出相应的行政处罚,但对于拒不执行处罚决定者,却缺乏更加强硬、有效的处理手段,非法出租行为不能及时得到处理。(三)管理体制难以理顺 随着各地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房屋租赁市场日趋活跃,一些非房地产管理部门也纷纷介入了房屋市场租赁管理。主要有工商、公安、计生等部门。针对这种情况,各地房地产管理部门虽依法据理力争,做了大量协调工作,但收效甚微。原本由房地产部门统一管理的房屋租赁市场,被人为分割,多头管理,政出多门。其结果是谁都在管,谁都管不了、管不好。这种局面不仅加重了房屋租赁当事人的经济负担,而且还造成了管理体制和市场秩序的混乱,不利于房屋租赁市场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三、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形
1、房地产分离出卖,合同无效由于房屋是建筑在土地上的,为土地的附着物,具有不可分离性,因此,房屋的所有权通过买卖而转让时,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也必须同时转让。如果卖方将房产和土地分别卖于不同的买方,或者出卖房屋时只转让房屋所有权而不同时转让土地使用权,买方可以提出这种买卖合同无效。2、产权未登记过户,合同无效房屋买卖合同的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以买卖双方到房屋所在地的房管部门登记过户为标志,否则,房屋买卖合同不能生效,也就不能发生房屋所有权转移的法律效果。即使房屋已实际交付也属无效。故只要房屋没有正式办理登记过户手续,即使卖方已收取了房价款,并将房屋交付买方使用,当事人仍可提出合同无效的主张。3、产权主体有问题,合同无效出卖房屋的主体必须是该房屋的所有权人。非所有权人出卖他人房屋的,其买卖行为无效。房屋的产权为数人共有的,必须征得共有人同意才能出卖。出卖共有房屋时,须提交共有人同意的证明书。部分共有人未取得其他共有人同意,擅自出卖共有房屋的,其买卖行为也无效。4、侵犯优先购买权,合同无效房屋所有人出卖共有房屋时,在同等条件下,共有人有优先购买权。房屋所有人出卖已租出房屋时,须提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所谓“同等条件”,主要是指房价同等,还包括房价交付期限、方式同等等。房屋所有人出卖房屋时侵犯共有人、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共有人、承租人可以请求法院宣告该房屋买卖无效。
以上就是南京市房地产租售同权是什么意思的详细介绍。我们可以看出,南京市房地产租售同权就是说租房和买房可以享受当地同等的待遇,但是,您一定要知道,在租房的时候,一定要选择正规的租房建筑,如果是违反国家规定进行出租的话,那么租售同权的政策自然也就得不到法律的保护。




·一,法律上离婚按揭买房贷款怎么办理
      一,法律上离婚按揭买房贷款怎么办理 1、借款人申请:借款人申请个人购房贷款,所购房必须为现房或多层主体结构封顶、高层完成总投资三分之二以上的期房。需要借款人填写个人购房借款表并提供以下资料: (1)借款人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或者户口本等。 (2)婚姻状况证明,已婚的提...


·房产过户给父母需要走什么程序
      房产过户给父母需要走什么程序 一、房产过户给父母需要走什么程序 1、走买卖流程,按建委最低的过户指导价网签,满五年唯一的普通住房,卖给您父母,只需要缴纳契税,90平米及以下,契税1%,90平米以上契税1.5%。 缺点是走买卖手续后,房子是否满二年、满五年就得重新计算,这样可...


·夫妻共有的房屋如何认定
       关于夫妻的房屋,具体可以区分为夫妻共有的房屋和夫妻个人所有的房屋。在夫妻离婚的时候,只能对其中属于共有的房屋要求进行分割。而在此之前,就需要先对这样的房屋作出认定才行。下面我们就来告诉您夫妻共有的房屋如何认定。 一、夫妻共有的房屋如何认定 1、婚姻期间夫妻双方共同购买的公...


·深户在深圳购房需要满足的条件
      深户在深圳购房需要满足的条件 (以家庭为单位)可以在深买两套普通住宅房,购买第一套住房首付3成,购买第二套住房首付7成。 二、非深户在深圳买房、贷款买房需要满足的条件 1)购房资格 非深圳户口:(购买社保满一年,最近一年无断供)购买首套住房首付3成,(名下深圳房产已卖,有...


·不动产登记是不动产物权转移的前提条件,购买房屋时未进行不动产
      不动产登记是不动产物权转移的前提条件,购买房屋时未进行不动产登记的,原则上房屋产权仍归原产权人所有,因此进行不动产登记是非常重要的,那么究竟不动产登记是去哪登记呢,想必您都不太清楚,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下。 一、不动产登记的相关规定 不动产登记由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和监...


·拆房赔偿的标准是什么?
      房屋拆迁补偿拆迁补偿是指拆迁人对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给予的补偿。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还可以选择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相结合的补偿方式。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 房屋装修装...


·房子抵押贷款利息最高是多少?
      公民在进行房屋抵押贷款的时候,也是要有贷款利息伴随的,但是这些抵押贷款的利息最高又会是多少呢?这就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了。要看看你将房屋抵押的是哪家银行,不同的银行会有不同的利息,但是利息不论怎么高,都会有一个限度,最高也不会高出百分之十左右。房子抵押贷款利息是多少目前银行住房抵押...


·夫妻离婚房产有孩子的吗?
      在这个浮躁的社会,很多年轻夫妻因为感情不和而闹离婚。在办手续之前,双方得对共同财产分割做出约定。对于很多家庭来说,房产应该是比较重要的夫妻共同财产。有的女方主张孩子也应该分得一部分,那么夫妻离婚房产有孩子的吗?下面我们一起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离婚房产有孩子的吗? 离婚房产分...


·属于共有房产的情形包括哪些
      在生活中,每天都有很多人出售二手房,也有很多人购买二手房。为了避免日后发生纠纷,在正式交易前,无论是卖方,还是买方,提前弄清楚房屋的产权问题是很有必要的,尤其是对于共有房产的买卖要更为谨慎。那属于共有房产的情形有哪些?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属于共有房产的情形有哪...


·一、遗嘱处分的房产系争议房产起诉的流程是什么?
      一、遗嘱处分的房产系争议房产起诉的流程是什么? 1、原告起诉 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 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


·二手房中介居间合同欺诈有哪些情形?对策有哪些?
      生活中人们为了方便,常常会通过中介购买二手房。然而有时候会出现纠纷,这时候需要用法律来维护我们的权益。在本文中主要介绍如何应对中介的各种欺诈行为。以下总结出来的房产中介八种典型的二手房中介居间合同欺诈及对策: 一、签合同不给正本 对策:签合同时不给签字方留存正本,或者干脆只签...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