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厂房拆迁赔偿系数是多少?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厂房拆迁赔偿系数是多少? 一、厂房拆迁赔偿范围
企业拆迁补偿主要分为三部分:一是拆迁资产补偿,包括无法搬迁的土地、房屋、建筑物和地上附着物,以及确因搬迁而发生损失的机器设备而生的补偿;二是拆迁费用补偿,包括搬迁前期费用和搬迁过程中发生的停工费用、机器设备调试修复费用以及物资的拆卸、包装和运输、解聘员工补偿费等费用;三是基于拆迁政策发生的奖励费用,包括速迁费、拆迁奖励费等。
1、土地补偿
作为承租人的企业,其经营场地一般是通过租赁得来。租赁的土地分为租赁国有土地和租赁集体土地两种。企业拆迁必然会导致这种租赁关系的终止,那么企业在租赁合同中的期待利益如何保障?根据拆迁法规,拆迁补偿对象是国有土地上的建筑物及附属物,对空地或净地的补偿,拆迁法规并没有做出统一的规定。
2、房屋、建筑物补偿
对于房屋、建筑物的补偿,应当以相关房产证明登记的建筑面积为计算标准。因为历史原因无法办理房产证明和土地证明的,可经实际丈量确定。
3、设备重置成新价
4、停产停业损失
5、设备搬迁安装费
6、基于拆迁政策发生的奖励费用,在拆迁的过程中,拆迁人为了加快拆迁进度,拆迁人往往会采取速迁奖励的办法鼓励被拆迁人、承租人尽早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搬出拆迁范围。
二、厂房拆迁赔偿系数
由于各个地区经济发展状况的不相同,因此不同地区对于赔偿系数的规定也是不同的。以在《中国2010年上海世博会场址非居住房屋拆迁评估和补偿的实施细则》中明确了“土地使用权补偿基本价格按照市场评估、整体平衡、政府定价的原则确定:浦东地区为110-130万元/亩,浦西地区为120-140万元/亩”的补偿办法。这是上海市第一次以政策性文件的形式明确土地使用权的补偿办法。
由此看来,关于厂房拆迁赔偿系数是不能明确的。在当下的法律实践中,由于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不同,赔偿的价格并不一致,计算方法上都有所差异。就实际情况而言,在经济发达地区的赔偿金额更高。其次,厂房拆迁赔偿的范围主要包括资产和费用的补偿。如果您对此仍然有疑问,可以咨询一下我们网站医疗事故方面的专业律师为您做更进一步的解答。



·办假离婚买房手续
      房地产市场一直以来都在受到投资者的青睐,而房价近几年的涨幅也非常大,在一些一线城市,房价几年前与现在不可同日而语,为了打击炒房,稳定房价,许多城市出台了限购政策。不过还是有一些人为了买房而采取假离婚的手段。我们来了解一下办假离婚买房手续是怎样的。 一、假离婚买房手续 1、夫妻双方...


·无论是进行什么类型的房屋买卖,由于当事人要办理登记备案和房屋
      无论是进行什么类型的房屋买卖,由于当事人要办理登记备案和房屋过户手续,因此就会涉及到一些费用的交纳。而从实际情况来看,房屋买卖的费用其实主要也就是办理手续过程中的一些税费。那到底房屋买卖费用多少呢?接下来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房屋买卖费用多少 (一)、卖方应付的费用 ...


·房子贷款他项权证内容有哪些?
      房子贷款他项权证内容有哪些? 买房子,这个是全民都在为之奋斗的目标,房子在今时今日,已经成为了一个经济能力的象征,成为了择偶的标准,都说现在的人变得非常的物质,但是我并不这么认为,我认为有了房子才有一个家庭,这是很正常的。那么房子贷款他项权证内容有哪些? 一、他项权证 他项...


·房产继承过户必须公证吗?
      房产继承过户必须公证吗 《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规定: 1、继承房产,应当持公证机关出具的‘继承权公证书’和房产所有权证、契证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2、为处分房产而设立的遗嘱,应当办理公证。遗嘱人死亡后,遗嘱受益人须持公...


·门面出了转让费的现在房东不同意我转的依据是什么
      门面出了转让费的现在房东不同意我转的依据是什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七百一十六条的相关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


·进行二手房的买卖,那么就不得不说过户的问题。毕竟只有完成了过
      进行二手房的买卖,那么就不得不说过户的问题。毕竟只有完成了过户手续之后,那么购房者才能真正获得二手房的所有权。但这个二手房过户的流程是怎样的呢?我们马上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二手房过户的流程是什么 领表:《房地产转让申请审批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买方确认单》,填...


·新婚姻法房产怎么共有?
      两个人走进婚姻的殿堂就意味着两个人的利益牢牢地绑定在了一起,无论是感情上还是财产上,因此在结婚之后赚取的财富是属于两个人的财富,并不属于任何一方,在法律上叫做共同财产,对共同财产的定义在婚姻法中有详细说明,那新婚姻法房产怎么共有?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婚姻法对共有财产和一方财产...


·二手房购销合同可以贷款么?
      我们购买二手房的时候,会和房产中介签署购销合同,来确定达成买卖关系。房产购销合同是重要的凭证,那么二手房购销合同可以贷款吗?有哪些方式呢?我们就这些常见的问题,整理了相关资料,让我们一起通过下文做一个了解。 二手房买卖合同能贷款的,有下列贷款方式: 一、商业贷款 商业房贷是...


·房主什么情况下可以收回房屋房屋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房主什么情况下可以收回房屋房屋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同时收回房屋。由此造成损失,由承租人赔偿:(1)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租;(2)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3)将承租的房屋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用途的;(4)拖欠租金累积6个月以上的;(5)...


·现今社会房价日日高涨不跌,想要在北京拥有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更
      现今社会房价日日高涨不跌,想要在北京拥有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更是许多人的梦想,根据国家对房产的最新政策,地处北京的房山两限房,自然备受关注。那需要什么样的条件才能抢到房山的两限房呢?首先我们需要先了解清楚房山两现房的具体申请条件和具体要求。 一、申请房山两限房的具体要求 1.提出房...


·商品房预售合同是否为预约合同
      在合同法中,合同有预约合同与本合同之分,它们是根据订立合同是否有事先约定的关系来划分的。预约合同是当事人约定将来订立一定合同的合同,简称预约;本合同是为了履行预约合同而订立的合同。预约合同与本合同具有不同的性质和法律效力,二者不能混淆。预经合同当事人的义务是订立本合同,所以,当事...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