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协助犯的量刑规则是怎样的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协助犯也被称之为帮助犯,即在他人实施犯罪的时候,提供了犯罪方面的帮助,包括提供犯罪工具等等。对于协助犯我国规定也是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那到底协助犯的量刑规则是怎样的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什么是帮助犯
帮助犯是帮助实行犯实行犯罪的人。成立帮助犯,要求有帮助的助的故意,共犯从属性说还要求被帮助者实行了犯罪。帮助行为是实外的、使实行行为更为容易的行为。帮助行为既可以是有形的(物质上也可以是无形的(精神上的帮助);既可以是作为,也可以是不作为。帮必要的,但与教唆故意存在同样的问题。帮助行为如果实施在实行行为之前,就称为预备的帮助犯(但如果着手实行犯罪而未遂或者既遂,帮助犯也应相应地承担未遂或者既遂任);如果与实行行为同时实施,则叫做伴随的帮助犯;如果在实行犯实施了一部分实行行为之后实施帮助行为,便属于承继的帮助犯;如果事前通谋、在实行行为结束后实施帮助行为,则可谓事后的帮助犯。
二、协助犯的量刑规则是怎样的
对于帮助犯,应按其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如果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就以从犯论处;如果被胁迫实施帮助行为,并在共同犯罪中起较小作用,则应以胁从犯论处。至于对实施了多种帮助行为的人能否以主犯论处,还值得研究。
三、如何认定帮助犯
1、在共同犯罪中,应当认识到帮助行为和实行行为是两个行为,注定两者间犯罪故意存在一定空隙,有其相对的独立性,不可能是完全重合、一致。同时,对共同犯罪中的“共同”应当作较为广义的理解:在主观方面故意的内容可是概括的,并不必然要求同一,但其应当认识到不是自己一个人单独实施犯罪,而是和他人共同实施犯罪。“共同犯罪是指只有二人以上以相同的故意实施了相同的犯罪行为,才能成立,但并不是指只有二人以上的故意内容与行为内容完全相同时,才能成立,因为许多犯罪之间存在交叉与重叠的关系”。2、在共同犯罪中,各共同犯罪人承担刑事责任的基点在于能预见风险而参与。在司法实践中,共同犯罪人对共同犯罪结果的预见,通常有两种情况,一是预见特定、具体犯罪的结果;二是预见概括性的犯罪结果,即并非某种具体结果,而可能是某几种犯罪结果或是其中一个结果,但只要这个结果包括在能预见的范围之内,共同犯罪人之间就存在共同的犯罪故意。从刑法理论上分析,前者属于确定的故意,后者属于不确定故意中概括故意。对于概括的故意,只要行为人能认识到可能发生的危害结果范围,对此之认识和意志应视为共同故意之范围。3、实践中,判断某一行为是否超出共同犯罪故意范围,一般应当以帮助犯和正犯是否存在明示或默示的内容为标准。通常实践中,行为的显性、明示状态认定不成问题,但默示行为的认定则因具有隐性而较为困难。默示是形成共同犯罪故意的方式之一,一般表现为共犯人对实施某一犯罪行为,彼此心领神会,只要能认定在犯罪过程中存在“心理上的趋同和一致,即共同的不正当需要的出现”而予以帮助的行为,就能构成帮助犯。4、在帮助犯的情形中,即使正犯实施的犯罪超出了共同故意,但只要和帮助者所认识的犯罪具有构成要件上的重合性,即两种犯罪行为所侵犯的同类法益相同,其中一种犯罪行为比另一种犯罪行为更为严重,或者是严重犯罪行为包含了非严重犯罪行为的内容,并且犯罪行为的实施方式、手段相同,也能成立帮助犯。进而论之,这种情形如果以故意伤害罪和故意杀人罪为例,实行犯实施超出预谋故意伤害的犯罪故意内容,而帮助犯在场却没有积极制止该犯罪行为或者有效阻止危害结果发生,仍旧可以认定对该行为是容忍或认可的,主观上具有罪过,帮助他人犯罪的行为成立。如果在共谋中本身就存在默示行为或犯意具有模糊性、不明确,且不超出所能预见的范围,帮助犯的成立也毋庸置疑。法律中规定应按其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如果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就以从犯论处;如果被胁迫实施帮助行为,并在共同犯罪中起较小作用,则应以胁从犯论处。更多协助犯的法律知识,你可以上的相关栏目进行深入了解。



·职务侵占罪被批捕了多久能去看卷宗?
      一、职务侵占罪被批捕了多久能去看卷宗?当事人及家属是无权阅看卷宗的。律师在案卷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后有权阅看和复印案卷材料,但律师也不不允许将案卷材料给当事人和家属看。所以当事人和家属始终是看不到卷宗的,当然检察院指控犯罪嫌疑人犯罪的证据均需要当庭举证质证,也就是说庭审时,当事人和家...


·缓刑一般判几年
      看具体情况定,中国刑法规定,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刑法》第七十二条【缓刑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


·依法判处拘役后有案底吗
      依法判处拘役后有案底吗拘役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五种主刑中一种主刑,是由人民法院判决,公安机关就近执行的,短期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拘役是一种刑罚方法,是刑事犯罪后给予的刑事制裁,是会留案底的。案底:一般指某人过去犯法或犯罪行为的记录。刑事案件案底是要伴随人们一...


·遗弃罪司法解释全文内容是什么?
      按照法律规定,公民有抚养子女和赡养老人的义务,如果公民不履行义务,抛弃子女或者老人,导致其致死致残的,会构成遗弃罪,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我国刑法有明确的遗弃罪的法律条文,为了更好的打击这类犯罪活动,有关部门还制定了司法解释。那么遗弃罪司法解释全文内容是什么?下面就由我们做个详细介...


·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模板
      犯罪嫌疑人构成犯罪后,受害人是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这个时候,法官就会制作出一份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告知双方法院判决的结果。下面我们整理了一篇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模板,供您阅读。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模板???????????? 人民检察院。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本案被害人)???...


·第一百三十一条刑诉法规定了什么?
      相信大多数人对我国法律法规中的刑法都是既敬畏又陌生,因为您都知道那些有犯罪行为的人才会用到这部法律。您对刑法陌生,自然也就对刑事诉讼法也很陌生了,虽然平时用不到,但是我们还是觉得应该了解一下。一起来看看第一百三十一条刑诉法规定了什么吧。 一、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一条的内容是什么...


·缓刑一定需要谅解书吗?
      一、缓刑谅解书是一定的吗? 能否判处缓刑,取决于犯罪人是否符合法定的缓刑条件,与是否取得被害人的谅解没有必然的联系,受害人的谅解只是判处缓刑时的一个参考而已。也就是说,即使受害人不谅解,如果犯罪人符合缓刑的法定条件,也可以依法判处缓刑。 《刑法》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


·犯罪预备包括哪些行为2023
      犯罪预备包括哪些行为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犯罪预备行为,是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或者制造条件的行为。根据这一规定,犯罪预备行为可以分为两大类:1、为实施犯罪准备犯罪工具的行为。所谓犯罪工具,是指犯罪分子进行犯罪活动所用的一切器械物品。准备犯罪工具,包括制造犯罪工具、寻求犯罪工具及加工犯罪...


·诈骗罪可以判缓刑吗
      一、诈骗罪可以判缓刑吗缓刑,也称为暂缓执行刑罚,是刑法上的一种刑罚制度。法院在刑事审判中,根据被判处刑罚的罪犯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规定一定的考验期,暂缓刑罚的执行,如在考验期内,满足一定的条件,原判刑罚将不再执行的一种制度。因此,简言之,缓刑是有条件地不执行所判决的刑罚。1、缓...


·根据法律规定拘役四个月不能缓刑?
      根据法律规定拘役四个月不能缓刑?根据法律规定拘役四个月能缓刑,缓刑适用条件包括判处拘役的情况。根据《刑法》第七十五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必须遵守下列规定: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2、按照规定定期向执行缓刑的机关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3、遵守考察机关...


·故意销毁会计凭证罪既遂处罚标准是什么
      故意销毁会计凭证罪既遂处罚标准是什么 一、故意销毁会计凭证罪既遂处罚标准是什么? 故意销毁会计凭证罪既遂处罚标准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六十二条 之一 【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