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犯罪主体。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年满16周岁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犯罪主体。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其中,本罪的主体可分为两大类:

1、交通运输人员:交通运输人员不仅仅包括在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等交通工具上的驾驶人员,而且还应当包括一切直接从事交通运输业务和保证交通运输的人员。包括:

(1)交通设备的操纵人员,如扳道员、巡道员、道口看守员等;

(2)交通运输活动的直接领导、指挥人员,如船长、机长、领航员、调度员等;

(3)交通运输安全的管理人员,如交通监理员、交通警察等,他们担负的职责同交通运输有直接关系,一旦不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都可能会造成重大交通事故。

2、非交通运输人员,如非司机违章开车在交通运输中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也构成交通肇事罪的主体。此外,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或者机动车辆承包人指使、强令他人违章驾驶造成重大交通事故的,上述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或者机动车辆承包人,也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

二、犯罪客体。交通肇事罪侵犯的客体是交通运输的安全。

交通运输与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紧密相连,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就会危及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因此,其本质上是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

三、犯罪的主观方面。

交通肇事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这种过失是指行为人对自己的违章行为可能造成的后果而言。

行为人在违反规章制度上有可能是明知的,如酒后开车、超载、超速等,但对自己的行为造成的后果应当预见而因疏忽大意没有预见,或者虽已遇见但轻信能够避免,以致造成了严重后果。

四、犯罪的客观方面 。交通肇事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在交通运输活动中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其中上述表现可分为四个不可分割的部分:

1、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必须发生在交通运输的过程中。

这是交通肇事罪的空间范围。如果事故发生在交通运输过程以外的空间内,比如仓库、车间、洗车房等地方正在进行的装卸、修理、洗车等过程中发生重大事故,则不能构成交通肇事罪。因为交通肇事罪虽然在客观危害结果上可表现为人员伤亡或公私财产的重大损失,但是交通肇事最是一种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其客体是危害社会的公共安全,而交通肇事行为要实际地危害公共安全,则它必须是发生在交通运输过程中或与正在进行的交通运输活动存在着关联,否则,作为肇事行为则无法危害公共安全不能构成交通肇事罪。

2、行为人必须违反了交通运输管理法规。

在交通运输中实施了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行为,这是发生交通事故的原因,也是承担刑事责任的法律基础。所谓交通运输管理法规,是指保证交通运输正常进行和交通运输安全的规章制度,例如《机动车管理办法》、《城市交通规则》等,具体可表现为无证驾驶、酒后开车、航空驾驶人员故意不与地面联系等作为和不作为的行为。

3、必须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严重后果。

这也是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必要条件之一。行为人虽然有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行为,但是没有造成法定的严重后果的也不能构成交通肇事罪。

4、行为人的违章行为和造成的严重后果之间必须存在着必然的因果关系。

如果违章行为和后果之间没有因果关系则不构成本罪。

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如肇事人因为酒驾造成重大交通事故的,根据事故的严重性对当事人处以刑期不等的处罚。处罚的刑期一是看肇事者造成的交通事故的程度,另外就是看肇事者的认罪态度,如酒后逃逸这必将予以重罚。


·被判信用卡诈骗能减刑吗?
      现如今,随着信用卡发卡量的逐年增多,信用卡诈骗这类案件也进入了频发期。其中,涉案金额过大的人将受到刑法的处罚。诈骗数额轻者,判处五年以下刑期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人,即诈骗五万元以上者,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刑期。更有甚者被判处十年以上刑期或者无期徒刑。那么,被判信用卡诈骗能减刑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故意伤害罪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故意伤害罪中界定了故意伤害罪和一般殴打,正当防卫等的区别,也划定了构成犯罪嫌疑人应负刑事责任的年龄。最重要的是详细明确了刑事量刑的标准,对大众起到震慑作用。下面,由为您做详细的解析。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故意伤害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


·拘留决定作出后多久送达看守所
      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其一,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


·如果被继续拘留会多久?
      如果被继续拘留会多久?被继续拘留的时间最长期限为15天,一般的刑事案件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是14天,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的最长拘留期限为37天。不过,拘留只是刑事案件处理的开始,37天内会变为逮捕,然后就是长时间的羁押,直到法院判决生效为止。时间通常半年到...


·福州有哪些单位犯罪的罪名?
      福州有哪些单位犯罪的罪名?主要是:刑法第120条资助恐怖活动罪;第125条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第126条违规制造、销售枪支罪;第128条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第137条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第140—148条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第151—153条...


·犯罪中止刑事处罚是怎样的
      犯罪中止刑事处罚是怎样的刑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中止犯的处罚原则较为特殊:首先,明确是“应当”从宽处罚而非如同预备犯、未遂犯那样“可以”从宽处罚;其次,注意对中止犯的处罚也不同于预备犯、未遂犯那样比照既遂犯进行处...


·刑法中抢劫罪入罪标准是什么
      刑法中抢劫罪入罪标准是什么 一、刑法中抢劫罪入罪标准是什么? 刑法第263条: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或者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 抢劫罪是行为犯,刑法对构成抢劫罪没有规定数额、情节方面的限制,只要行为人当场以暴力、胁...


·刑诉法165条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一、刑诉法165条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第一百六十五条 :在法庭审判过程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影响审判进行的,可以延期审理: (一)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 (二)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建议的; (三)由于当事人申请回避...


·逃避纳税罪的犯罪构成有哪些?
      逃避纳税罪的犯罪构成有哪些?1、客体要件逃税罪的客体是指逃税行为侵犯了我国的税收征收管理秩序。2、客观要件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扣缴义务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


·死刑犯赔不起钱怎么办
      不论是否罪犯,其民事赔偿责任都是由其本人以自己的财产承担。死刑犯的民事赔偿当然也是由其自己承担。如果死刑犯有自己的财产,在被执行死刑后,该财产就成为遗产,因为没有父母,遗产就要被兄弟姐妹等旁系亲属的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根据《继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 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


·无期徒刑多少年可以假释
      一、无期徒刑多少年可以假释 被判处无期徒刑要执行十三年才能假释。 法律规定: 《刑法》第八十一条【适用条件】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