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我国门窗工程质量要求吗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我国门窗工程质量要求吗?

工程质量是一项工程的重要方面,如果不能保证工程的质量就会严重影响使用者的使用,甚至给使用者造成重大的财产损失和人身安全威胁。那么,目前我国有门窗工程质量要求吗?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相关的质量标准。

一、门窗工程质量标准要求

1、应符合《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10——2001)中门窗工程的相关内容。

2、门窗工程创精品应特别重视观感质量和功能要求,做到:

(1)门窗表面平整洁净,色泽一致,无划痕、碰伤,门风缝一致,启闭灵活;

(2)配件与与框扇表面结合平整,无污染及擦痕,同一楼层同类门窗标高一致,同一楼层锁与拉手的标高一致,螺钉拧紧卧平,螺丝帽一字、十字方向基本一致;

(3)填缝及压条严密平直,密封条转角处45°连接;窗框与墙体间缝隙填塞材料符合设计要求,填嵌饱满、密实;密封胶表面光滑、顺直、无裂缝;

(4)建筑外门窗的空气渗透性能、雨水渗漏性能、抗风压性能(简称“三性”)应符合规范要求,安装完成的建筑外门窗,抽取部分样本进行喷淋试验。

(5)高层住宅金属门窗避雷连接的数量、位置、测试数据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做好验收记录。

(6)蒙板式木门扇无肋骨痕;薄皮无起鼓、翘边、脱胶;框扇的每一个角的榫眼结合应牢固;合页开槽方正,开槽深度、开槽长宽应与合页相互吻合;木质防火门还应保证防火条平服,表面无污染;

(7)玻璃表面应洁净,不得有腻子、密封胶、涂料等污渍;中空玻璃内外表面均应洁净玻璃中空层内不得有灰尘和水蒸气。

(8)材料及成品有足够的刚度、固定牢固。

3、木门窗中使用人造木板的甲醛限量值规定木门窗中使用人造木板及饰面人造木板应符合《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01)中的相关规定。见表。 环境测试舱法测定游离甲醛释放量限量类别限量(mg/m3)E1≤0.12 穿孔法测定游离甲醛分类限量表类别限量(mg/100g,干材料)E1≤9.0E2>9.0,≤30.0 干燥器法测定游离甲醛释放分类限量类别限量(mg/L)类别限量(mg/L)E1≤1.5E2>1.5,≤5.0

二、铝合金门窗施工质量要求

1、铝合金门窗的品质、类型、规格、性能、开启方向、安装位置、连接方式及铝合金门窗的型材壁厚应符合设计要求;

2、铝合金门窗必须安装牢固,并应开关灵活、关闭严密,无倒翘。推拉门窗扇必须有防脱落措施。

3、铝合金门窗配件的型号、规格、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应牢固,位置应正确,功能应满足使用要求;

4、金属门窗表面应洁净、平整、光滑、色泽一致,无锈蚀。大面应无划痕、碰伤。漆膜或保护层应连接;

5、铝合金门窗框与墙体之间的嵌缝应填嵌饱满,并采用密封胶密封,密封胶表面应光滑、顺直、无裂纹;

6、铝合金门窗推拉门窗扇开关力应不大于100 N。

7、铝合金窗工程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综上所述,我国目前有门窗工程质量要求吗这一问题的答案是肯定的。门窗的质量标准要求根据门窗工程的各个组成部分进行了详细的规定,施工单位以及验收单位都需要保证工程的质量符合上述规范的规定,否则就要对因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


·工商局多少金额会立案
      具体案件要看具体的金额,没有统一标准。存在涉嫌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或规章且相关法条设定了行政处罚的行为。此因素最为关键。经初步调查证明存在违法嫌疑时,才应当立案;经初步调查有确凿证据证明不存在违法行为的,不能立案。《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十一条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


·工程质量保修内容在我们国家是怎样规定的?
       现在的生活当中,普通老百姓在购买大件的商品的时候,通常情况下都会事先询问一下这个商品的保修期限,因为在保修期限是可以来进行修理的,同样的工程胎质量也是有一定的保修期限,因此很多人都想要了解一下,工程质量保修内容在我们国家是怎样规定的? 一、工程质量保修内容在我们国家是怎样规定...


·单位可以扣工资的条件有哪些
      虽然在多数情况下,用人单位扣员工工资的行为都是违法的,但我们不能完全否定单位扣工资的合法性,毕竟其中一些情况下,法律还是允许单位扣员工工资的。那具体来说,单位可以扣工资的条件有哪些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单位可以扣工资的条件有哪些 总结劳动部颁布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劳动争议仲裁的性质是什么?
      劳动争议仲裁的性质是什么?一、劳动仲裁的性质 1、性质内容 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


·单位要对员工工作侵权负责行为吗
      单位要对员工工作侵权负责行为吗?在社会中,员工因工作造成他人损害的现象经常出现,那么什么叫做员工因工作造成他人损害呢?就是指员工在按照用人单位的授权或者指示进行工作、履行职务行为的过程中对第三人造成了损害。而对于此种损害,作为单位要对员工工作侵权负责行为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


·申请工伤鉴定要什么材料?
      申请工伤鉴定要什么材料?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二)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三)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


·一、工地干活几年了不给钱应该怎么办?
      一、工地干活几年了不给钱应该怎么办? 去当地劳动局请求帮助。 1、根据《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规定:企业应将工资直接发放给农民工本人,严禁发放给“包工头”或其他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 2、只要你们老板是不具备承包资质,并且没给你发工资的,你们可...


·雇佣童工犯法吗?
      现代社会,人力成本越来越高,一些私人企业或个人小作坊出于控制成本的目的,而雇用一些未成年人,即童工为自己工作,以此节约下一定的成本。但这些么人企业的管理者却没有考虑过雇佣童工犯法吗这个问题。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相关的知识。 一、雇佣童工犯法吗? 国家明确规定禁止使用童工。童...


·一、不服工伤认定行政判决书多久提出诉讼?
      一、不服工伤认定行政判决书多久提出诉讼? 可以在收到认定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五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


·建筑工程质量事故处罚标准是什么?
      建筑工程质量事故处罚标准是什么?1、工程质量发生一般事故(经济损失50000元以下)对该项目部处以2000-5000元罚款。2、工程质量发生严重事故的(经济损失5-10万元)对该项目部处以10000-50000元的罚款。3、工程如发生重大质量事故(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对该项目部...


·到劳动局投诉要什么证据?
      到劳动局投诉要什么证据?在投诉之前,我们应该先搞清楚用人单位主体,到底归属哪里的劳动部门管辖,避免走弯路,被踢皮球。劳动局包括劳动分局和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劳动分局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劳动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实施市制定的劳动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要有投诉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