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工伤认定对象有哪些 工伤认定的时效是多久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在实践中,有些人员虽然是在工作中受伤,却不能申请工伤认定。那么,在法律上,工伤认定对象有哪些呢?此外,您还要注意的是,即便您属于这些可以申请工伤认定的对象,您还必须要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才行。那工伤认定的法定时效是多久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详细的阐述。

一、工伤认定对象有哪些

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8条以及劳动保障部第17号令《工伤认定办法》(2003年9月发布)的规定,工伤认定的对象一般包括具备下列条件的职工,

(1)存在受到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事实;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

(3)要有相关的医疗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

这里的“职工”是指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各种用工形式以及各种用工期限的劳动者。

2、关于工伤认定的对象应把握以下几点:

(1)《工伤保险条例》适用范围内的所有用人单位的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申请工伤认定并符合受理条件的,劳动保障部门应予受理。

(2)《工伤保险条例》适用范围内的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其职工申请工伤认定并符合受理条件的,劳动保障部门应予受理。

(3)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消登记、备案的单位的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用人单位使用童工造成童工伤残、死亡的,这些职工和童工不需申请工伤认定,直接由单位给予一次性赔偿,单位拒不给付赔偿的,由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予以处理。

二、工伤认定的时效是多久

劳动者受到事故伤害后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需要及时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的,才能够享受工伤待遇。工伤认定有一定的时限限制。《工伤保险条例》的法律法规根据不同的申请主体,对申请时限也作了不同的规定。《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根据上述规定,工伤认定的申请时限分为两种情形,一种是30日,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劳动者所在的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提出申请,当然,特殊情况下申请时限延长的除外;第二种情形是1年,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直接提起。

对于事故发生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均未在法定期限内向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劳动者能否享受工伤待遇这一问题,一般认为,既然现行劳动法律法规对工伤认定的时限作了详细的规定,那么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工伤,是对自身权利的懈怠,因而也就失去了享受工伤待遇的机会。

通过上文的讲述,相信您应该知道了,当您不幸遭遇工伤的时候,一定要及时去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当然,还要带上有关部门要求您提交的材料、走相应的程序。至于工伤认定对象,上文中做出了介绍,希望可以为你提供一些帮助。而要是在处理工伤事故的时候遇到什么问题的话,此时都是可以委托我们的专业律师来提供帮助的。


·工伤认定后伤者死亡算不算工亡
      工伤认定后伤者死亡算不算工亡 一、工伤认定后伤者死亡算不算工亡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可以视同工伤。因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不是由于工作原因,而是由于生病死亡或者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才能够认定为...


·劳动合同鉴证机关没盖章有效吗?
      劳动合同鉴证机关没盖章有效吗2007年10月之前,劳动合同需要鉴证,会有劳动局盖章;之后劳动合同鉴证办法废止,劳动部门不再盖章。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因此,现在签订的劳动合同,只要没有...


·流产后可以辞退员工吗?
      流产后可以辞退员工吗? 一、流产后可以辞退员工吗? 流产后不可以辞退员工,根据劳动合同法当中规定,在此期间内如果辞退员工的话,享有经济补偿金两倍的赔偿金。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如在这期间被辞退,员工享有经济补偿金二倍赔偿...


·未成年工保护管理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未成年工保护管理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相信现在的企业已经不存在非法雇佣还未满18岁孩子的现象,但是企业也架不住可能会在未成年人对年龄的欺瞒下的无意招聘。所以企业为了避免没有及时发现使用未成年工的情况而被法规处罚,会在事前制定出系列的未成年工保护管理规定加以规范。下面一起来看看这个...


·一、工伤复发后要求工伤重复赔偿是否合法?
      一、工伤复发后要求工伤重复赔偿是否合法?工伤复发后要求工伤重复赔偿是合法的,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因第三人原因造成的工伤,受害人不能获得双重赔偿,但是该条仅规定了医...


·被辞退哪些条件可双倍补偿
      被辞退哪些条件可双倍补偿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无任何理由,也未支付任何经济补偿的,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过错情形,可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劳动者每工作一年2个月的经济补偿金,2N。二、赔偿金相关法律依...


·劳动合同法规定每周工作时间是怎样的?
      劳动合同法规定每周工作时间是怎样的? 国家实行劳动者从全年日历时间天中扣除52个星期的公休日104天,扣除法定节假日11天,全年应工作250天,每月平均工作21.75天,每天工作8小时。按此推算,每个月平均应工作约167小时。不得超过上述规定限额工时制度。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


·事业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当用人单位作出决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时候,除了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的以外,还要按照相应的程序执行。在解除劳动合同之后员工和用人单位之间就要签订解除劳动关系证明,表明双方正式达成解除事宜。今天我们为您分享一篇事业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模版。 一、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模版 事业单位解除劳...


·一、宿迁工伤待遇主要有哪些?
      一、宿迁工伤待遇主要有哪些?(一)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二) 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三) 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经...


·现今社会很多劳动者不知道发生工伤事故后,需及时做工伤认定
      现今社会很多劳动者不知道发生工伤事故后,需及时做工伤认定,导致自身合法权益受损。劳动者只要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工伤待遇。因此,工伤认定很重要,那么,申请去工伤认定要几个小时?本站我们为您介绍. 1、24小时劳动者发生工伤事故时,用人单位应该在24小时内...


·安全施工许可证有效期是多久
      安全施工许可证有效期是多久? 安全施工是每个工程最基本的的要求,为了更好的管理工程建设,保障工程建设更加规范更加安全,工程建设都需要办理安全施工许可证,有关部门对施工单位进行一系列的审查之后,才会发放安全施工许可证,而领证单位只能在安全施工许可证有效期内使用,超过安全施工许可证...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