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如何避免工程质量纠纷的发生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如何避免工程质量纠纷的发生工程施工到工程完工,这期间就需要严格的把控质量,绝对要确保不发生质量问题,但是因质量引发的纠纷也是不少的,因此如何避免工程质量纠纷就显得十分重要,但是实际的操作过程中,您并没有注意到这些问题,接下来我们就给您详细的说说具体的内容。
一、如何避免工程质量纠纷的发生
为了避免未来出现质量纠纷时,在签合同时可以详细地把质量要求写进合同附件。如:卧室、厨房、卫生间的装修标准、等级;建材配备清单、等级;屋内设备清单;水、电、气、管线通畅;门、窗、家具瑕疵;房屋抗震等级等质量要求都应涉及到。合同中还可以规定房屋的保质期、附属设备保持期等。在发生质量问题时的处理办法,特别是责任范围及赔偿额度的确定,必要时可在补充条款中明确。同时还要与发展商确定工程质量问题的鉴定单位,鉴定应具有相应的资质,对鉴定意见的公正性确切保证。有必要在合同中规定,交付房屋的质量必须达到《住宅使用说明书》和《质量保证书》列明的标准,否则发展商就要向购房者赔偿。
二、如何解决房屋质量纠纷
第一是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投诉。根据建设部《建设工程质量投诉处理暂行规定》,新建、扩建、改建的各类建筑安装、市政、公用、装饰装修等建设工程在建设过程中和保修期内发生的工程质量问题,房屋产权人或相关消费者可以向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投诉。第二是调解和协商。基层房地产部门、人民调解委员会或者有关的行政主管部门作为调解第三人,在纠纷的双方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通过商量达成和解。业主也可以和开发商自行协商解决。第三种方式是仲裁。房地产纠纷交付仲裁的前提是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达成书面仲裁协议,否则仲裁机构无权受理。仲裁的优点是快捷,仲裁机构和仲裁庭的成员是由当事人双方自行选定的,有利于减少纠纷双方的对立情绪。要在保修期内通知开发商第四诉讼是最后的解决之道。那么,如何才能增加业主的胜算呢?作为购房者,要顺利打赢房屋质量官司,首先要搞清楚涉及诉讼的房屋是否在交付时就存在质量问题,这种质量问题是不是由于开发商施工不当造成的。这些确切的证据业主必须掌握。新房有质量问题,业主一定要在保修期内,就房屋的质量问题通知售楼方,超过这一期限不通知的,房屋就可以被认定为没有质量问题。依照相关规定,购房者在收房时应当在检验期间内检验。当房屋出现质量问题时,业主要及时与物业公司和开发商联系,以便尽快进行修复。必要时通过拍照、录像、文字记录等方式留下证据,文字性的记录最好要有开发商的员工或第三人见证,以增强其证据的效力。另外要保留相关的证据,包括房屋出现质量问题的证据;开发商进行修复的证据;房屋质量问题和修复时对业主造成损失的证据。这也是确保高质量完成工程质量的必要。但是质量纠纷一旦发生,引发的矛盾也是非常多的,因此您要在施工过程中注重质量,确保不发生质量问题,更不发生矛盾,确保工程质量过关,保障施工安全。



·哪些情况下企业可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的解除一般都是在约定的期限届满的情况下进行的,但实践中,有时候可能出现企业或劳动者单方面要求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对于企业而言若想要解除劳动合同的话,则必须要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进行,那么究竟在哪些情况下企业可解除劳动合同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哪些情况下...


·认定事实劳动关系需要什么证据
      要是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建立了用工关系之后,没有按照法律规定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此时可以通过提供一些其他的证据来证明双方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这样单位要是不能免除对劳动者的义务的。那具体来说,认定事实劳动关系需要什么证据呢?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 一、认定事实劳动关系需要...


·建筑工程项目分承包方式有哪些
      建筑工程项目分承包方式有哪些? 建筑工程项目分承包方式 分包商与总包商都以法人的身份签署分包合同,合同具有法律效益。由发包职能部门选择合适的分包商,承揽总包项目的分包工程,签定分包合同,在法律约束下,对分包商的激励、处罚、控制将与行政关系下的管理有着很大的区别,难度有所增加,但...


·最新工程承包合同范本是什么?
      最新工程承包合同范本是什么?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到处都可以看到一栋栋高楼大厦建立起来了,这些都会牵扯到工程承包,国家对于工程承包方面有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工程承包合同是保证双方利益的关键,也是最重要的法律依据,那么最新工程承包合同范本的怎么样的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


·在公司干活受伤算不算工伤
       一、在公司干活受伤算不算工伤 算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二、工伤赔偿项目 (一)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


·缓期执行能享受劳动者权利吗
      缓期执行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缓刑,它主要是适用于犯罪情节较轻的犯罪分子,有人就问我们,犯罪分子缓期执行能享受劳动者权利吗?这个问题,我们下文做了解答,希望能解开您的疑惑。 一、缓期执行能享受劳动者权利吗 缓期执行是这样一种措施:对于被依法判处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人以及...


·试用期辞退有没有补偿金根据相关劳动法律规定
      试用期辞退有没有补偿金根据相关劳动法律规定,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这项权利的行使是有条件的,即要求单位证明该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这部分的举证责任在单位。比如:单位发现员工提供的学历证书存在伪造、提供的身份证明虚假等。如果仅仅是认为该员工工作能...


·一、劳动合同解除经济补偿金标准是多少?
      一、劳动合同解除经济补偿金标准是多少?1、《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2、《劳...


·安全员劳动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签写劳动合同的目的是为了明确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加入企业或组织后,成为该单位的一员,承担岗位和职务工作,并遵守所在单位的内部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应及时分配相关的工作。那么,安全员劳动合同范本是怎样的?我们为您整理了有关的资料,一起来看一看: 甲...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16岁的属于童工吗?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16岁的属于童工吗?根据我国法律规定16岁的不属于童工,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劳动法》仅禁止单位招用16周岁的未成年人,在法律上被称之为童工。年满16周岁就可以参加工作,年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以自己的工作作为生活来源的,可以视为成年人。首先需要明...


·根据规定工伤认定不了咋办?
      根据规定工伤认定不了咋办? 如果无法私了解决的,工伤处理得按以下先后程序进行: 1、先通过劳动争议仲裁认定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有劳动合同时不需此程序); 2、认定了劳动关系后再申请认定为工伤,包括认定后可能发生的诉讼; 3、做劳动技能鉴定评定伤残等级(特别注明不是司法鉴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