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放火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如何处罚放火罪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刑事司法实践中,放火罪和不少罪名存在相似和交叉,比如故意毁坏财物罪和以放火为手段的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但是,区分清楚放火罪的此罪与彼罪十分关键,这关系到正确地定罪和量刑。只有定性准确,才能量刑公正,而量刑公正是司法公正的表现之一。那么,刑法中规定的放火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呢?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吧。

一、放火罪是指什么

(一)放火罪的概念

放火罪是指故意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二)放火罪的构成特征

从犯罪构成的角度来看,放火罪包含如下构成要件:

1、犯罪客体

放火罪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罪的一种,其犯罪客体是公共安全,既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财产权。

2、犯罪客观方面

实施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3、犯罪主体

一般主体,并且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本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4、犯罪主观方面

主观方面是故意,其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

二、如何认定放火罪

(一)焚烧自己财物

标准看其是否危害公共安全。如果威胁到公共安全,则属于放火罪;如果没有,则不以犯罪论处。一般而言,对独门独户放火不宜以放火罪论处。

(二)放火罪与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

1、以放火的手段杀害(烧死)特定个人的行为,即为了杀人而使用危险方法,危害或者足以危害到公共安全的,以放火罪论处。

2、为了杀人而使用了危险的方法即指向的特定的对象,没有也不可能危害到公共安全的,应当以故意杀人罪或者伤害罪论处。如在单独的一家人房屋放火以及在某人家中的饭碗中投毒。

3、杀人以后,使用危险方法毁尸灭迹的,应当实行数罪并罚。

(三)放火罪与故意毁坏财物罪

放火焚烧财物,危害到或者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定放火罪;如果放火焚烧的是他人财物,并没有危害公共安全,可以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

(四)放火罪与破坏交通工具罪、交通设施罪

行为人以放火的方法实施破坏交通工具或者交通设施等,既具备放火罪的构成要件,也构成破坏交通工具罪或者交通设施罪的要件,此种情形属于法规竞合,应当适用破坏交通工具罪或者破坏交通设施罪定罪处罚。

三、放火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犯放火罪的,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

损害极端严重的,处死刑或无期徒刑。

相信您已经十分清楚。如果您还有进一步的要求或者疑问,比如对于放火罪的主观方面应当如何理解,或者对于刑法规定的“足以危害公共安全”应当怎样把握,这些问题和司法实践密不可分,专家建议您最好还是找一位刑事辩护律师帮您出出主意,他们有着丰富的办案经验和深厚的法学功底,一定能够助您早日走出困境。


·故意伤害罪的犯罪特征是怎样的
      提到故意伤害罪的犯罪特征,很多人都表现的很茫然,但其实这就是指故意伤害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在对相应的行为作出判定的时候,需要充分结合这方面的内容才行。那究竟故意伤害罪的犯罪特征是怎样的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故意伤害罪的犯罪特征是怎样的 (一)客体要件...


·刑事诉讼流程时间是怎样规定的?
      一、刑事诉讼流程时间是怎样规定的?刑事诉讼流程时间是的规定:公安机关会视情况对其进行刑事拘留,三日内提请检察院批捕,可以延长一至四日,检察院一般会在七日内决定是否批准逮捕,如果是流窜作案、结伙作案或多次作案的重大嫌疑犯,提请批准的时候可以延长至一个月。如果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


·诈骗罪的金额应该怎么算
      诈骗罪的金额应该怎么算 一、诈骗罪的金额应该怎么算 诈骗金额,如果没有处理过就按照累计计算。 《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


·公开宣判被判死刑多久执行?
      公开宣判被判死刑多久执行? 一、公开宣判被判死刑多久执行? 公开宣判被判死刑7天内执行,当然如果说这个死刑案件的话,它是由中级人民法院来进行审理的,那么还需要等待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复核审理,在相关的法院都已经批准之后,才能够进行一个死刑具体的执行。如果中级人民法院判...


·新的刑法数罪并罚适用哪些情形
      新的刑法数罪并罚适用哪些情形根据刑法典第69条、第70条、第71条的规定,不同法律条件下适用数罪并罚原则的具体规则分为以下三种:1.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合并处罚规则刑法典第69条规定表明,我国刑法规定的数罪并罚原则及由此而决定的基本适用规则,是以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情形为...


·犯罪未遂的处罚法条有什么内容
      犯罪未遂的处罚法条有什么内容《刑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在该处罚的适用中,具体应注意以下几点:1.对未遂犯刑法原则上规定了从宽原则。因为行为毕竟没有造成刑法所规定的犯罪...


·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如何处罚
      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如何处罚根据《刑法》第三百五十条,违反国家规定,非法生产、买卖、运输醋酸酐、乙醚、三氯甲烷或者其他用于制毒品的原料、配剂,或者携带上述物品进出境,情节较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


·生产销售假药一百万元罪轻辩护词需要包含什么内容?
      一、生产销售假药一百万元罪轻辩护词需要包含什么内容?生产销售假药一百万元罪轻辩护词需要包含的内容有:第一先写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第二写出有异议的地方,也就是有人定位非该罪责的事实依据;第三本案被告人具有从轻处罚的法定情节和从轻处罚的酌定情节;第四量刑建议;落款等内容...


·刑诉法证人的主体条件有哪些规定?
      在刑事诉讼中,利用证人证言查清案件事实的方式被广泛使用。证人了解案件的事实,对于司法机关来说,由证人提供证言可以直接高效地获取案件的细节,节约办案时间及成本。但法律上对证人主体也是有条件上的要求的,下面我们来了解一下刑诉法证人的主体条件有哪些规定。 一、刑诉法证人的主体条件有哪...


·共同犯罪人的分类有哪些
      在共同犯罪当中,明确要求了各个行为人都是出于共同的故意,从而实施了相应的犯罪。假如其中有人是过失实施了犯罪行为的话,则此时就无法成立共同犯罪。而按照不同的标准,可以将共同犯罪人做出不同的分类。那到底共同犯罪人的分类有哪些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共同犯罪人的分类有哪...


·开设赌场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开设赌场罪量刑标准 《刑法》规定: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利用赌博机开设赌场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利用赌博机开设赌场,具有下列情...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