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土地使用证是集体的意思是什么?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土地使用证是集体的意思是什么?对于老百姓而言,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一样,都是证明房屋权属的重要书面凭证。土地使用证上面会记载房屋坐落、土地面积、土地使用类型及土地年限等重要信息。另外,土地使用证上面也会标明土地性质。那么,土地使用证是集体的意思是什么?下面我们就给您具体分析下。
一、土地使用证是集体的意思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土地所有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确认所有权。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市辖区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统一登记。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的,才需要给使用权人发给土地使用证,发证机关为县级或者市级土地管理部门。
二、如何办理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
1、申请(1)由农村村民个人向所属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提出申请,领取土地登记申请审批表。(2)提交个人身份证或农村居民户口簿复印件一份。(3)土地权属材料(82年5月14日以前,提交村、队权属来源证明书;82年5月14日以后,提交农村建房使用证;97年4月以后提交农村建房申请书、农村建设用地批准书等)。2、调查由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对申请者的用地进行地籍调查、地籍测量、申请人现场指界、邻宗地签字盖章,填写地籍调查表,绘制宗地草图。3、审核先由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进行审核,再报县国土资源局审核,审核用地材料是否合法,用地界线是否无争议,用地面积是否准确。4、审批经审核符合“用地面积清楚,界址准确,权属合法,无争议”原则的,可批准并进行张榜公布,在公布一个月内无单位或个人对其提出争议的,由县人民政府颁发集体土地使用证。通过上面这篇短文的介绍,您应该明白了土地使用证是集体的意思。我国土地分为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像农民的宅基地就是重要的集体土地。农民建房的话,要拿到宅基地使用权,这时办理的土地使用证上面记载的土地性质就是集体。按照规定,集体土地没有使用年限的规定。



·流转后的土地应该确权给谁?
      流转后的土地应该确权给谁? 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8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采用互换、转让方式流转,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应当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申请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因此在开展土地确权颁证中,如果以转让和互换方式流转土地的,其转让部分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九六年桂林征收土地政策对现在有用吗?
      九六年桂林征收土地政策对现在有用吗? 近年来的土地政策虽然称不上是日新月异但也是和从前有了许多的不同,毕竟时代在飞速地发展着,而政策又往往和时代息息相关,有朋友疑惑九六年桂林征收土地政策对现在有没有用处,我们就整理出了以下的一些情况,供您查看。 一、九六年桂林征收土地政策对现...


·农用地征地补偿费用的项目有哪些?
      农用地征地补偿费用的项目有哪些? 一、农用地征地补偿费用的项目有哪些? 1、土地补偿费 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能否继承?
      无论是哪,都是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可是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人并不是一直能拥有这个权利的,比如拥有人生病而死,或者自动退出此权利,那么就需要有一个人来继承该权利,法律规定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采取了两种不同的规定,有些是部分继承,有些是全部继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能否继承对于家...


·农村宅基地上房屋的权属关系怎么认定?
      1.用地审批表成员登记 宅基地遵循“一户一宅”原则,且面积不得超过规定标准。在申请宅基地时,集体经济组织会对农户的家庭成员进行核定,根据成员数确定使用面积,并将审核通过拥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户籍的成员登记在册,记录在用地审批表中。凡登记在册的成员共同享有宅基地使用权,一般情况下共有...


·四川征地补偿新标准是怎样的
      四川征地补偿新标准是怎样的 一、四川征地补偿新标准 四川省政府近日转发了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规范和调整征地补偿安置标准有关问题的意见》,规定按人均耕地多少确定补偿安置倍数。 该《意见》规定,除国家有明确规定的外,全省所有征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倍数一律按以下标准执行: ...


·强行征收土地打人如何处理?
      强行征收土地打人如何处理?强行征收土地打人的处理方式为:对于施工问题,如果没有办理任何合法手续,可以向村集体或乡镇政府反映;对于人身伤害,可以报警处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


·临时征地补偿河南发放的项目有哪些?
      临时征地补偿河南发放的项目有哪些?临时征地补偿河南发放的项目有疫苗费用还有就是农作物的年产值所造成的损失的土地补偿的费用,当然了,如果说还存在着需要人员安置的这样的一种状况的话,还有人员安置的费用,按照人口来进行一个判断,这按照土地的产值计算。1、因工程施工需要,经批准临时借地的...


·江门市征地拆迁管理办法
      江门市征地拆迁管理办法 江门市电力建设征地拆迁和青苗补偿办法 第一条 为保证我市电力建设工程的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广东省电力建设若干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03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政策,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


·农村集体土地房屋确权如何办理?
      农村集体土地房屋确权如何办理? 可以按实际使用面积进行确权登记、改建、翻建或政府依法实施规划重新建设时(1)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依法批准使用不超过规定面积的宅基地,可按规定确权登记发证,因继承房屋占用农村宅基地的。 非本农民集体成员的农村或城镇居民,在《集体土地使用证》记...


·土地使用权证里的划拨主要特征有哪些?
      土地使用权证里的划拨主要特征有哪些?1、公益目的划拨土地使用权只适用于公益事业或国家重点工程项目。对此《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3条明确只有下列建设用地才可以适用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1)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2)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3)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