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二手房土地使用权证如何办理?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在房屋买卖,卖方需要交出房屋,买方需要支付交款,之后双方需要到房屋登记机关办理房屋土地使用权的变更登记。在办理完这些事项后,房屋的受让方需要办理二手房土地使用权证,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二手房土地使用权证如何办理?

一、二手房土地使用权证转移的相关法律规定

1、拥有国土证证明这块土地的使用权,买的私家房就必须要有国土证;

2、拥有房产证只能证明拥有这房子,所以如果没有国土证的话买下来后又出现另一个业主;

3、土地证也就是国土证,证权人就是这土地的有效使用者;

4、一般情况下办理国土证只要拿着开发商的购地发票和规划证以及本人身份证到当地国土局或属下国土所办理就可以了;

5、转让的流程就需要买卖双方带着身份证、国土证需本人亲自来到国土局的办证大厅办理过户手续;

6、分割的流程就需要到建设规划局申请分割,待同意分割后就拿分割好的四至图及规划证/国土证到国土局按照转让办理相应手续;

7、商品房办证的流程是这样的:房子竣工验收后,国土局首先给开发商办理一个整栋楼的房产证,就是一个大的房产证,这时所有产权是开发商的;

8、当买房后,再进行产权转移,把每一户的产权过户给买家,办理每一户独立的房产证,这种小的房产证是自己的,所以是小业主;

9、买房后,可以要求在规定期限内把产权过户,一般是90天, 如果在规定期限内开发商没有把产权过户,可以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投诉,也可以向开发商索赔。

二、二手房办理土地证需要的资料:

1、土地分割转让许可证。房产证原件(每页都需要复印,如果有共有产权人,相同的复印一份即可)及复印件。

2、购房合同副本及第1、2页,以及最后一页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向开发商领取以下东西:

1、房屋权属登记申请表(有开发商盖章的);

2、房屋分层分户图;

3、购房发票;

4、办理土地证的图。

6、缴纳维修基金。

7、缴纳契税。

卖房后需要在三个月内转移房屋的使用权并办理产权转移手续,首先需要做的是办理房屋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变更登记。然后再都相关部门办理二手房土地使用权证,在办理时需要提供能证明自己身份的材料,并需要提交房屋买卖的副本。


·在发生诉讼纠纷时,申请外地司法鉴定有效吗?
      在诉讼中,针对一些涉及到相关专业性的问题,需要通过司法鉴定部门进行鉴定,给出权威解答,可以说,司法鉴定结果对诉讼结果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那么,在诉讼时,申请外定司法鉴定机关进行的鉴定是否有效,鉴定结论是否能被法庭认可,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外地司法鉴定有效与否的相关知识。 一...


·关于买卖土地使用权都有哪些方式?
      关于买卖土地使用权都有哪些方式? 一、土地使用权的买卖 买卖作为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最广泛的方式,买卖以价金的支付为土地使用权的对价。由于“买卖”是土地使用权“转让”的主要表现形式,我们通常所说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指的就是土地使用权“买卖”。下文关于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的讨论实际上也...


·农村宅基地什么情况下能被无偿收回?
      一、宅基地能用多少年? 农村宅基地一般分两种: 一种是国有土地上的宅基地,此宅基地有使用年限,一般不超过七十年。 一种是集体土地上的宅基地,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申请获得,此宅基地无年限限制。 二、什么情况宅基地会被无偿收走? 属于农村集体土地所获得的农村宅基地一般情况...


·合同履行地怎么确定
      合同履行地怎么确定一、合同履行地怎么确定出卖人是否逾期交付标的物,还涉及交付标的物的地点的确定问题。对于出卖人交付标的物的地点,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1、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地点交付标的物。交付标的物的地点,双方当事人有明确约定的,应当按约定执行。否则买受人有权拒绝受领标的物,...


·宁夏路面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宁夏路面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城镇发展的过程中征地是少不了的内容,城市的发展总是需要新的土地使用或者是需要把旧的土地重新利用,征用土地的拥有人是可以获得土地补偿的,一般来说土地征用的补偿不会低于原有的价值,这是我们不必去担心的问题,但很多人还是想要去了解土地的补偿问题。那宁夏路面...


·安徽阜阳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样的?
      安徽阜阳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样的?(一)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青苗补偿费标准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安徽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皖政〔2012〕67号)、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阜阳市城市规划区内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暂行办法的通知》(阜政发〔2011〕7号)规定,确定补偿费...


·平度征地拆迁烧死农民一审判决结果
      平度征地拆迁烧死农民一审判决结果 一、事件经过 2014年3月初,山东省平度市杜家疃村部分村民因对村土地增值收益款分配不满,在房地产项目施工工地附近搭建帐篷,由多名村民昼夜轮流看守以阻止施工。杜家疃村原主任杜群山与该工地围挡承建商代理董事长崔连国共谋,对村民进行恐吓。此后,崔连...


·商用土地使用自动续期到期后怎么办?
      我们您都知道,任何事物都有保质期,不管是食品、衣服还是家居等,都有一定的使用期限,如果超过了期限,就会对人的身体健康造成一定的危害,其实,土地也是有使用期限的,比如商业用地,商业用地一般都是租用的,下面,就让我们一起来看一下,商用土地使用自动续期到期后怎么办? 一、商用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证里的划拨主要特征有哪些?
      土地使用权证里的划拨主要特征有哪些?1、公益目的划拨土地使用权只适用于公益事业或国家重点工程项目。对此《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3条明确只有下列建设用地才可以适用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1)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2)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3)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定义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指通过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上海强制征地拆迁的规定是什么
      上海强制征地拆迁的规定是什么 上海市征用集体所有土地拆迁房屋补偿安置若干规定 第一条 为了规范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拆迁房屋及其附属物的补偿安置活动,根据《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和《上海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征地拆迁房屋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