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二手房土地使用权证如何办理?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在房屋买卖,卖方需要交出房屋,买方需要支付交款,之后双方需要到房屋登记机关办理房屋土地使用权的变更登记。在办理完这些事项后,房屋的受让方需要办理二手房土地使用权证,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二手房土地使用权证如何办理?

一、二手房土地使用权证转移的相关法律规定

1、拥有国土证证明这块土地的使用权,买的私家房就必须要有国土证;

2、拥有房产证只能证明拥有这房子,所以如果没有国土证的话买下来后又出现另一个业主;

3、土地证也就是国土证,证权人就是这土地的有效使用者;

4、一般情况下办理国土证只要拿着开发商的购地发票和规划证以及本人身份证到当地国土局或属下国土所办理就可以了;

5、转让的流程就需要买卖双方带着身份证、国土证需本人亲自来到国土局的办证大厅办理过户手续;

6、分割的流程就需要到建设规划局申请分割,待同意分割后就拿分割好的四至图及规划证/国土证到国土局按照转让办理相应手续;

7、商品房办证的流程是这样的:房子竣工验收后,国土局首先给开发商办理一个整栋楼的房产证,就是一个大的房产证,这时所有产权是开发商的;

8、当买房后,再进行产权转移,把每一户的产权过户给买家,办理每一户独立的房产证,这种小的房产证是自己的,所以是小业主;

9、买房后,可以要求在规定期限内把产权过户,一般是90天, 如果在规定期限内开发商没有把产权过户,可以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投诉,也可以向开发商索赔。

二、二手房办理土地证需要的资料:

1、土地分割转让许可证。房产证原件(每页都需要复印,如果有共有产权人,相同的复印一份即可)及复印件。

2、购房合同副本及第1、2页,以及最后一页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向开发商领取以下东西:

1、房屋权属登记申请表(有开发商盖章的);

2、房屋分层分户图;

3、购房发票;

4、办理土地证的图。

6、缴纳维修基金。

7、缴纳契税。

卖房后需要在三个月内转移房屋的使用权并办理产权转移手续,首先需要做的是办理房屋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变更登记。然后再都相关部门办理二手房土地使用权证,在办理时需要提供能证明自己身份的材料,并需要提交房屋买卖的副本。


·二手房土地使用权证过户的手续是什么?
      如今房价居高不下,很多人退而求其次选择二手房,拉动了二手房市场的快速发展。现实生活中人们在买卖二手房的时候都或多或少的遇到过不少问题,这其中就有很多人在购买二手房的相关手续不齐,最多的就是二手房土地使用权证过户,那么二手房土地使用权证过户手续是什么? 一、二手房土地使用权过户 ...


·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有变化吗?
      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有变化吗? 一、土地补偿费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


·撤销土地使用证程序
      撤销土地使用证程序撤销土地使用证程序 土地证,是国家规定的土地的使用者或者土地的所有者所享有的土地使用权或所有权的法律依据。 根据国家关规定,目前我国颁发的土地证书主要有三种: (1)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证。 县级人民政府对集体所有的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土地进行登记造册,核发集...


·年国家征地补偿新标准有哪些
      年国家征地补偿新标准有哪些 一、土地补偿费 1、征用耕地、蔬菜地,根据国家规定的价格政策,按该土地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下同)的 六倍计算; 2、征用鱼塘、藕塘、养殖场、果园、竹园、林地等土地,按该土地年产值的五倍计算; 3、征用柴山、滩地、水塘、苇塘和其他有收益的非耕地,按该...


·农村集体土地房屋确权如何办理?
      农村集体土地房屋确权如何办理? 可以按实际使用面积进行确权登记、改建、翻建或政府依法实施规划重新建设时(1)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依法批准使用不超过规定面积的宅基地,可按规定确权登记发证,因继承房屋占用农村宅基地的。 非本农民集体成员的农村或城镇居民,在《集体土地使用证》记...


·最新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征地补偿标准
      年最新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征地补偿标准  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的土地共分为四类:   一类区片范围:城市建设区   补偿标准:水田/水浇地:440000元/亩;旱地/园地:220000元/亩;林地:110000元/亩;牧草地和其他农用地:55000元/亩   二类区片范围:城郊区...


·征地程序是什么,征地实施程序是什么?
      征地程序是什么,征地实施程序是什么? 土地在我国分为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城市用地都是国家的土地,但是城市规模要扩大,只能占用农村土地,也就是集体所有的土地。征地现在是增加城市用地的一种主要手段。那究竟征地程序是什么?征地的程序分前后衔接的两大块,分别是征地的批准程序和征地的实施...


·关于异地起诉离婚多少钱
      夫妻中有一方不同意离婚时另一方就需要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的程序来办理离婚手续,离婚的理由有很多,但是如果有一方在异地起诉离婚收费会不会有所增高呢,今天我们就需要来了解一下关于异地起诉离婚多少钱这个问题。一、关于异地起诉离婚多少钱诉讼离婚即取决争议标的价值一旦离婚案件进入了法院...


·征地补偿新标准2023年是怎么规定的
      征地补偿新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征地补偿款在没有发放到位的情况之下,是不允许开始征地工作的。而且因为现在各种因素的影响,实际上只要涉及到拆迁补助,有些公民领取到的拆迁补助款的总体数额是非常多的。所以目前征地补偿新标准是怎么规定的?这几乎已经成了一个全民热议的话题,不得不说很多人甚至...


·有了“一书四方案”,征地行为就一定是合法的吗?
      一、有了“一书四方案”,征地行为就一定是合法的吗?  依据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的规定,没有一书四方案的土地征收拆迁是不合法的,一书四方案核准通过后,过了公示期才能进行征收。  依据法律规定,任何一个建设项目都必须有“一书四方案”,具体是指建设项目用地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


·继承土地使用权登记办事指南
      继承土地使用权登记办事指南一、办理部门: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国土资源局 二、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登记办法》、《各地区土地登记办法》 三、申请需提交材料及份数: 1、申请登记报告原件1份 2、继承公证书原件及相关材料1份 3、派出所出具的原土地使用者死亡证...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