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起诉离婚男方联系不到该怎么办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有的时候离婚可能仅仅是夫妻中一方的想法,而此时另一方其实是不愿意离婚的。按照这样的情况发展,想要离婚的一方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那要是起诉离婚男方联系不到的话,这时又应该怎么处理呢?现在,我们就来为你解答这个问题。
一、起诉离婚男方联系不到该怎么办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一方失踪,另一方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解决:
(一)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适用民事诉讼的相关规定:“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同时,《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明确指出:“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也就是说,法院将诉讼文书通过公告送达的方式送达被告,无论被告看到与否,均视为送达,在法院规定的时间内,被告不出庭、不应诉的,法院即可缺席审理,缺席判决。
(二)可以对下落不明的人申请宣告失踪或申请宣告死亡以达到解除婚姻关系的目的。我国《民法通则》第二十条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2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起计算。”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宣告失踪案件后,应当发出寻找下落不明人的公告,公告期为3个月,公告期满仍无音讯的,人民法院将作出宣告失踪的判决。夫妻中的一方被宣告为失踪人后,另一方再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按照《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找不到对方,通过上述两种途径都能达到离婚的目的,但是在财产分配方面产生的法律后果有所不同。缺席判决离婚的,法院会依据《婚姻法》规定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最常见的就是平均分配夫妻共同财产;宣告失踪的法律后果是失踪人的财产依法由他人代管。那么法院对离婚诉讼被告不到庭的情况如何处理呢?
二、离婚诉讼被告不到庭怎么办
通常情况下,离婚案件必须调解,一方不到庭,法院一般要慎重对待,一般不宜作出缺席判决,但对公告送达的案件除外。另外,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由此可见,最高人民法院对于缺席判决的态度是非常慎重的,仅在以下两种情况下可以适用缺席审理:一种是通过公告方式送达文书的,另一种是因特殊情况不能出庭但提交书面答辩意见的。一般情况下被告是可以不出庭的,但离婚案件除外,属特殊情况下必须到庭的情形。《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但该规定对哪些情况下被告必须到庭并没有详细说明,实践中,人民法院采取拘传措施是非常罕见的。因此离婚诉讼中,被告即使委托了诉讼代理人,原则上也是应当出庭的,法律如是规定,主要是因为离婚诉讼直接涉及当事人人身关系,具有与其他案件不同的特点。如调解是处理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法院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而双方是否能经调解和好,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不是诉讼代理人所能表达和决定的。在”离与不离”的问题上,只有当事人才能做出决定。此时也就是男方没有出庭了,法院也不可能因为联系不到一方当事人,就不对离婚案件作出判决,这种情况下一般是进行缺席判决的。但如果男方此时的身份是原告的话,如果法院联系不上,往往就是按照原告撤诉进行处理。



·国家赔偿法规定的赔偿方式有哪些?
      在生活中,由于国家机关或工作人员给人们造成了人身损失的情形,您是可以要求国家赔偿的。如看新闻报道的冤假错案等等,国家需要按照相应的赔偿标准进行赔偿。那么您是否知道国家赔偿法规定的赔偿方式有哪些?下面我们为您详细介绍一下。国家赔偿法规定的赔偿方式有哪些一、支付赔偿金《国家赔偿法》第...


·根据民法总则家暴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民法总则》将废止。一、根据民法总则家暴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新的《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民法通则》及其相关解释有效时期为2020年12年31日止,届时与《民法典》相冲突的条款失效,由新的司法解释颁布替换。根据司法解释...


·一、离婚时如果放弃抚养费合法吗?
      一、离婚时如果放弃抚养费合法吗? 离婚时如果放弃抚养费是合法的,如果双方当事人是真实的意思表示,是可以对抚养费作出处分的,可以主张抚养费,也可以放弃抚养费。离婚后,一方抚养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


·夫妻离婚咋能争到儿子抚养权
      在现实生活中,在夫妻离婚的诉讼过程中,除了离婚财产的分割问题。夫妻双方子女抚养权的归属问题往往是案件的焦点。如果处理不好,会造成很大矛盾和纠纷。其实,法院对于子女抚养权的判决,是依据夫妻双方抚养能力等条件综合确定的。那么,咋能争到儿子抚养权呢?在下文中寻找答案吧。 一、夫妻离婚...


·起诉离婚不去取起诉状如何处理?
      起诉离婚不去取起诉状如何处理?起诉离婚不去取起诉状将会按照缺席判决,我国法律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如果法院未经合法传唤,即便被告没有出庭应诉,亦不能缺席判决。这是我国法律为了保障当事人的诉讼答辩权,实现司法程序正义,所专门设置的法律制度。因此,...


·国家赔偿精神赔偿金包含在内吗?
      一、国家赔偿精神赔偿金包含在内吗? 2010年国家赔偿法修订,将精神损害赔偿列入国家赔偿的额范围,但是之后的几年,该赔偿项目的计算标准一直受争议。 2014年最高法院出台并印发了《关于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审理国家赔偿案件适用精神损害赔偿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未出生的孩子起诉抚养费是否会得到支持?
      我国法律规定了在女方在怀孕与哺乳期间,男方不能提出离婚,除非是由女方主动提出。我们知道,父母对孩子有抚养义务,如果夫妻离婚,那么未与孩子共同生活的一方应支付孩子的抚养费,那怀孕期间如果女方起诉离婚,未出生的孩子起诉抚养费是否会得到支持?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详细说明。一、女方起诉离婚...


·代通知金想必我们大家肯定都有所了解
      代通知金想必我们您肯定都有所了解,我们根据字面意思就可以理解,代通知金就是代替了通知然后要支付的金钱就是代通知金。代通知金有很多的好处,对于工作岗位来说肯定是有极大的好处的。那么扣除员工代通知金相关规定有什么? 1、需要看是否给企业造成了损失 2、如果员工没有通知企业立即走了...


·离婚要如何起诉离婚诉讼?
      离婚要如何起诉离婚诉讼? 一、离婚要如何起诉离婚诉讼? 提起离婚诉讼至离婚判决生效,要经历三个必经阶段。 第一阶段:起诉阶段。 这一阶段包括以下三个程序: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 3、经审查...


·军人离婚注意什么事项
      ?虽然现役军人的婚姻受到了法律更多的保护,但要是配偶起诉离婚的话,此时也是有可能离婚成功的。不过对于当事人而言,在现役军人离婚的时候也有一些需要注意的事项,那到底军人离婚注意什么事项呢?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吧。 在适用婚姻法第33条时,军人应注意正确行使离婚否决权。 一是完整...


·一般申请增加抚养费的条件怎么写?
      一般申请增加抚养费的条件怎么写?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尺度来确定。1,子女的实际需要。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3,当地的实际糊口水平。四,抚养费详细数额如何确定?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尺度支付;1,有固定收进...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