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方突发精神病可以离婚吗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一方突发精神病可以离婚吗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精神病是可以离婚的,婚姻法规定婚姻自由,精神病人也不例外,他们的婚姻也是自由的,结婚。离婚都自由。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精神病人离婚不能协商,应直接诉讼离婚。如果精神病人结婚之前的监护人同意与之离婚并协商一致,可以办理离婚手续。但是不同意,另一方起诉离婚,需要到人民法院起诉。通过诉讼离婚可以妥善的安排好精神病人今后的生活等事宜。二、夫妻办理离婚程序需要什么证件根据《婚姻法》第31条和《婚姻登记办法》的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程序是依法办理离婚登记。离婚登记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必经程序。它是由婚姻登记机关依照行政程序办理的。当事人协议离婚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者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三、办理离婚登记应准备的材料申请协议离婚时,应当准备以下的材料:(一)户口证明的复印件男女双方各一份,(原件也要带);(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男女双方各一份,(原件也要带);(三)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双方都要签名;(四)结婚证原件;(五)孩子的出生证明复印件一份(原件也要带);(六)二寸近期免冠半身照片两张(男女双方都要准备)。四、夫妻离婚登记的程序离婚登记的程序,可分为申请、审查和程序三个环节:1.申请要离婚的男女双方,应持以上的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手续。双方任何一方,都不能委托他人代办离婚手续。双方要按照婚姻登记机关的要求,填写离婚申请书。(注意:办理离婚登记时应当领取号码,排队等待)2.审查婚姻登记机关的工作人员在接受当事人离婚申请时,应当把《婚姻法》中关于离婚的规定,向当事人讲清楚。双方当事人应当如实告诉有关情况;工作人员在审查中必须查明以下五个问题:(1)离婚申请人双方是否都有行为能力。如果发现双方或一方无行为能力,不予登记,告诉通过诉讼程序解决离婚问题。(2)离婚是否确实处于双方自愿。这个只是问一下,并不实质审查。(3)对子女问题是否已适当处理。(4)对财产问题是否已有适当处理。包括对双方夫妻共同财产是否分割。(5)如果一方生活确有实际困难,双方是否就经济帮助问题达成协议,其给付办法是否妥当。3.登记登记是离婚登记工作的最后环节。婚姻登记机关只有在查明双方确实在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才能发给《离婚证》,收回《结婚证》。《离婚证》的工本费应当在5-10元。各地规定不同。离婚跟精神病是没有关系的,您都知道结婚是两个人事情,但是离婚是一个人事情。只要证明双方感情破裂就可以办理离婚手续,双方到当地的民政局办理手续是不需要任何费用的,不过结婚的时候是需要收取9元钱的工本费,也象征着长长久久。



·夫妻俩人分居几年算自动离婚
      夫妻俩人分居几年算自动离婚 一、夫妻俩人分居几年算自动离婚 《民法典》规定的“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可以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这条规定。 首先,分居两年并不能成为离婚的理由。生活中,夫妻分居的原因有很多种,比如异地工作等等。因此,并不是只要分居就可以作为离婚的理由。按照法律...


·最新抚养费标准版是怎样的?
      现今中国的离婚率特别高,对于一些家庭来说离婚意味着争夺孩子的抚养权。抚养孩子是父母的共同义务,当法院将孩子抚养权判给一方时,另一方也是需要每月付给对方抚养费的。那么最新抚养费标准2017版规定是怎么样的?下面我们为您做简单解答。 一、抚养费标准 抚养费不单指生活费,《...


·丧偶孩子抚养权问题要如何解决
      孩子抚养权的问题一直以来在分裂的家庭中,不管是离婚家庭,还是丧偶的单亲家庭中,都是一个最容易引起纠纷的问题。那么对于丧偶孩子抚养权问题,我们应该如何应对呢?我们通过整理,发现面对这个问题,需要理清以下两大注意事项。 丧偶孩子抚养权问题 一、确定子女抚养权归属因素 1、子女...


·男方哺乳期提离婚女方可以要求赔偿吗?
      男方哺乳期提离婚女方可以要求赔偿吗? 男方哺乳期提离婚女方可以要求赔偿吗? ?(1)根据《民法典》规定,离婚有法定情形的,无过错方可以请求离婚损害赔偿。 (2)目前,离婚损害赔偿 的范围限于: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


·配偶下落不明的怎么离婚
      生活中,有些人因为地震、泥石流等各种原因失踪;也有些人因为对家人发生矛盾离家出走,下落不明。这些失踪的人可能已经死亡,也可能已经在其他地方展开新生活。对他们的配偶来说,一直维持这种婚姻关系是十分不公平的。那配偶下落不明的怎么离婚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配偶下落不明的怎么...


·离婚后抚养费付到孩子多大
      离婚后抚养费付到孩子多大 1、一般期限: 根据子女成年的含义,原则期限一般是支付到子女18周岁为止。如果子女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其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也可停止给付抚育费。也就是16周岁以下,父母必须支付抚养费,16周岁以上不满18...


·一、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定情形?
      一、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即婚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进行分割。那么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有哪些?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


·国家赔偿天数包括本日是否合理
      国家赔偿天数包括本日是否合理我国《国家赔偿法》对国家赔偿的起赔时间有明确规定: 第三十七条赔偿费用列入各级财政预算。 赔偿请求人凭生效的判决书、复议决定书、赔偿决定书或者调解书,向赔偿义务机关申请支付赔偿金。 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支付赔偿金申请之日起七日内,依照预算管理权限向有...


·影响抚养费的具体因素有哪些
      我们都知道,如果父或母一方不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的话,就需要支付一定数额的抚养费。但是这个抚养费的数额是多少呢,这就要了解清楚影响抚养费的具体因素有哪些了。下面我们就这个问题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影响抚养费的具体因素有哪些根据《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衡量子女抚养费的具体因素包...


·孩子18岁了起诉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婚姻破裂后,男女双方要分割家庭财产和抚养权。共同财产进行重新分配以后,离婚双方要在经济上堪虑怎样抚养子女,这个话题也是社会热点话题。那么,孩子18岁了起诉离婚财产如何分割?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与您分享一下。 儿子满18岁男方提出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1、离婚财...


·如果对方重婚怎么离婚?
      如果对方重婚怎么离婚?(1)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的,首先应依法解除其重婚关系,对前婚进行调解。如果对方不谅解,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依法追究重婚行为人的法律责任。(2)因反抗包办、买卖婚姻外逃与人重婚,重婚一方提出离婚的,对重婚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