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了母亲想要抚养权?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天底下没有不爱自己孩子的母亲,即使在夫妻要解除婚姻关系的时候,自身条件不算很好,也是想要亲自抚养孩子长大。那一般离婚了母亲想要抚养权的话,此时要怎么进行争夺才好呢?接下来,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了母亲想要抚养权该怎么争夺

在抚养权存在争执,无法协商一致的情形下,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子女抚养意见》)中的规定,判由女方抚养子女的有利条件有: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2、已作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3、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4、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5、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6、双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但子女单独随外祖父母生活多年,且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外孙子女的;

7、十周岁以上的子女主动要求与母亲生活的。

对应以上条件,女方为争取子女的抚养权,可从以下九个方面准备证据:

1、小孩的户籍证明或出生证明,小孩未满两周岁;

2、医疗机构出具的,女方已作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的诊断证明;

3、子女长时间随其生活,对子女的生活及教育倾心关注的证明;

4、对方有其他子女的证明如户籍上的子女情况;

5、医疗机构出具的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的诊断证明;

6、对方有吸毒、赌博、酗酒等恶习,或有虐待等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证明;

7、子女随外祖姆单独生活多年,外祖父母要求且有能力帮助照顾外孙子女的证明;

8、十周岁以上的子女要求与母亲生活的证明(一般法庭会单独询问);

9、女方有相应的工作能力及经济收人的证明。

二、离婚后母亲可否为孩子改姓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99条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之规定,有表达能力或者成年的子女,还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选择姓氏、名称,其他任何人包括父母都无权干涉,因此子女在有表达能力或成年后,是否更改姓名,由其自主决定。

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对年幼子女的姓氏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进行变更,如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就应沿用子女以前的姓氏,夫妻双方任何一方单方面更改子女姓氏的行为均可视为对另一方的侵犯,除非一方死亡或其监护权因法定事由被法院宣告取消。同时擅自更改子女的姓氏,也势必影响父、母同子女的亲情关系。法院在处理类似案件时,从法律理论和社会习俗的角度出发,应判决子女原姓氏不宜更改。因此,母亲想要为子女更改姓氏,需得到对方的同意,擅自更改的一方应当予以恢复。

而父亲也想要的话,说明离婚夫妻无法就抚养权问题协商一致,这种情况下只能依法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官根据实际情况对孩子的抚养权作出判决。当然,在离婚之后母亲也是可以给孩子改姓的,不过此时需要经过父亲的同意才行。


·离婚关于抚养费的问题是怎么规定的
      在婚姻生活中,离婚是所有人最不愿意看到的。可是,现实生活中,很多事情都不像我们想的那么美好,现代人的离婚率是很高的。尽管夫妻双方因为各种原因离婚了,但是,婚姻中,孩子是没有错的,如果双方不能给孩子一个完整的家。在抚养费的问题上,还是要尽自己最大的努力。而且,我国对于离婚关于抚养费...


·婚内强奸是不是犯罪行为?
      婚内强奸是不是犯罪行为? 一、婚内强奸是不是犯罪行为 婚内强奸通常不认定为强奸罪。 这个可以从反面理解,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对正在进行的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如果...


·夫妻婚姻期间出现无法调和的矛盾
      夫妻婚姻期间出现无法调和的矛盾,很多人可能会选择离婚。离婚一般来说分为两种,一种是双方好聚好散,过不下去就商量着去民政局走一趟把离婚证领了也就完事了。还有一种是夫妻两没有就离婚达成一致意见的,这种最后就可能要通过离婚诉讼解决了。一方准备起诉另一方离婚的,此时就需要准备一些诉讼离婚...


·一、夫妻分居离婚?
      一、夫妻分居离婚有哪些条件 1、必须是因感情不和而分居。 作为应准予离婚的法定情形的分居,必须是因夫妻感情出现问题,感情不和、感情破裂、相互厌恶而造成的分居。 2、分居必须是连续的,且已满两年。(不能累计) 首先,从夫妻实际分居的第二日算起,到向法院立案提起离婚诉讼时为止...


·父母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怎么确定离婚后
      父母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怎么确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子女抚...


·夫妻在什么样的情况下自动离婚?
       一、夫妻在什么样的情况下自动离婚? 我国不存在自动离婚。离婚方式有两种: 1、登记离婚,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即可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离婚。协商一致的内容,应该体现在离婚协议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离婚意思表示、抚养权归属、抚养费给付、财产分割等。 2、诉讼离婚,夫...


·起诉离婚在哪方法院起诉离婚手续
      起诉离婚在现实的婚姻问题处理过程中是很常见的,不少朋友也通过起诉离婚达到了离婚的目的,但是您可能都听说过起诉离婚,但是具体的该怎么操作,您可能不是特别的清楚,尤其是对起诉离婚在哪方法院起诉离婚手续的内容,可能了解的更少的,接下来我们就带着您去了解一下此类内容。 一、起诉离婚在哪...


·怎么去法院起诉离婚分配财产?
      怎么去法院起诉离婚分配财产?起诉离婚分配财产的程序是:1、写起诉状:首先将原被告双方的基本情况写清楚,然后列明诉讼请求,最后把事情的来龙去脉写清楚。2、带上起诉状,证据(欠条或合同)复印件到当地法院立案庭要求立案。3、立案后,回家耐心等待:法院会给被告送达起诉状,举证通知,给起诉...


·夫妻离婚时婚后财产怎么分配?
      离婚时婚后财产怎么分配?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该法也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


·起诉离婚必须得分居吗
      不需要。诉讼离婚之后是否要分居要看双方,如果觉得自己不能跟另一半再继续住在一起,可以分居。起诉离婚需要准备的相关材料:1、提供结婚登记证书。2、提供婚姻基础状况的证人证言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3、如女方已怀孕,应说明怀孕日期,并提供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书。4、提供双方婚前个人财产、夫...


·通过法院起诉离婚程序是怎样的
      通过法院起诉离婚程序是怎样的?起诉离婚程序包括三个阶段,起诉、答辩、开庭审理,当事人要在这期间做好诉讼准备,收集离婚需要用到的证据。离婚起诉时当事人还需要预缴诉讼费用,下面,我们就来为您详细介绍这方面的内容。 一、通过法院起诉离婚程序是怎样的 起诉离婚的程序包括三个阶段: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