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两人结婚后离婚财产怎样分配?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随着如今男女在结婚时的价值观发生的各种各样的变化,导致离婚现象也是越来越多,加上各地房价的暴涨,使得双方在两人结婚后离婚财产怎样分配的问题上纠结不清。离婚财产到底如何分割?在这里,我们离婚财产分割的问题为您做一解答,希望可以给您一点帮助。

一、婚后财产的概念

婚后财产是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任何一方所得的各种财产。婚后财产并不完全等同于夫妻共同财产。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规定,一方父母为自己子女买的房子,属于该子女的个人财产,不属夫妻共同财产。

二、离婚财产分配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为共同所有,这就包括夫妻一方的工资或其他劳动所得,除非双方对婚姻期间的财产做了明确的约定归属一方或作出了其他的对婚姻期间所取得财产的分配约定。因此,在婚姻期间的财产,原则上为共同所有,离婚是一人一半。

三、夫妻共同财产与一方财产

1、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2、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四、房产分配

由于办理按揭贷款和取得房产证之间需要一段时间,婚前按揭贷款、婚后取得房产证的现象十分普遍。买房从签合同到付首付、办理银行按揭贷款,再到办理产权证,要经历很长一段时间,这使按揭且房产证上只登记一人的房产在离婚诉讼中经常成为财产争议的焦点。

由于《婚姻法》和最高人民法院随后颁布的两个司法解释并没有对按揭购房这种情况明确规定。地方法院有各自的处理原则,所以这种纠纷在不同的地域,处理结果也大不相同。

如果是在广东或者上海,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在2006年针对婚姻纠纷专门出台了指导意见:“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房屋预售合同的买受人为该方且产权证登记在该方名下的,该房屋属于其个人财产。另一方婚后参与清偿贷款,不改变该房屋为个人财产的性质。”至于另一方对取得房产做出的贡献,可以适当补偿。这种情况下的房产证并不是证明房产权的唯一依据,但若有证明在结婚前双方认可房屋为共同财产的情况下出资的证据,比如签有“约定房屋共有”的协议,虽然房产证上登记为一人,房产仍属于共同财产。

但如果是在河南,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2003年民事审判指导意见中指出:“一方婚前借款或通过银行按揭、贷款购买的房屋,购房所欠债务主要是用婚后共同所得偿还的,视为夫妻共有财产”。

夫妻离婚后的财产划分主要是以为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个人财产按比例分来进行的。另外,房产的划分则比较复杂,房产购买金额巨大,实际中会涉及多人出资以及房产权的问题,因此在实践中对房产问题的处理差异很大。


·按照我国《婚姻法》相关规定
      按照我国《婚姻法》相关规定,夫妻共同财产是包括:双方的劳动报酬收入和工作奖金、在生产经营中所获取的收益、著作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性收益、一般继承与赠与所得的财产。一般就只有这几种类型,至于其他的,类似军人复员费就纳入其他应当归其共同所有的财产值得注意的是,这里所谓的夫妻,仅指法律上...


·女方重婚罪能判几年有期徒刑
      一、女方重婚罪能判几年有期徒刑? 重婚的判刑标准是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根据司法实践经验,重婚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领取结婚证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记...


·江西超生社会抚养费是多少?
      一般而言,在什么情况下收取社会抚养费呢?不符合法律规定,超生多的生儿育女从而会被行政机关强制性的收取超生费用。所以说社会抚养费属于行政性强制性及补偿性收费。那么对于江西省的抚养费具体的标准是如何的,也就是说2017年江西超生社会抚养费是多少呢?由我们年糕整理编写,本文仅供参考。 ...


·国家赔偿的范围计算的参考依据是什么?
      在治理国家的过程当中是首先要保障国家权力能够得以正常实施的,但是国家这种绝对权威的权力就很容易造成生活当中对普通民众的一些侵权行为,国家权力的扩张也使得这种侵权行为的可能性在不断的增加,所以国家赔偿法的存在显得非常重要。那么,国家赔偿的范围计算的参考依据是什么? 国家赔偿的范围...


·离婚两个子女抚养权归属如何确定
      离婚两个子女抚养权归属如何确定对于有两个孩子的父母,可以先协商决定孩子抚养权的归属,协商不定时,可以选择通过诉讼的方式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如果两个孩子都过了哺乳期时,法院一般情况会判决一人一个,这是法院出于经济责任分摊、孩子成长、家长精力这些角度考虑的;如果还在哺乳期,原则上会交由...


·两人离婚财产怎么分小孩五岁?
      两人离婚财产怎么分小孩五岁? 父母如果离婚,婚后财产双方平均分割,和孩子没有任何关系。 法律依据:《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共同财产)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


·醉酒驾驶拘溜什么时候给家人通知?
       一、醉酒驾驶拘留什么时候给家人通知? 根据规定,因醉驾而被刑事拘留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


·离婚子女探视权的规定是怎样的?
      离婚子女探视权的规定是怎样的? 近年来,随着离婚率的不断上升,离异双方因探视孩子而引发的纠纷也逐渐增多,不仅影响社会安定,更给孩子造成了严重的心理伤害。实践中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问题: (一) 直接扶养孩子一方对孩子实行单方垄断。一些当事人离婚以后,直接扶养孩子的一方往往不自...


·分开之前可以男方离婚转移财产吗?
      分开之前可以男方离婚转移财产吗? 不可以转移财产; 如果还未起诉或已经起诉离婚,发现另一方已经存在财产转移的行为,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1、情况紧急的,未转移财产的一方可以在起诉前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法院接受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后,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立即执行。此时切忌...


·一、离婚案件中财产冻结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一、离婚案件中财产冻结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离婚案件财产冻结的法律规定主要是如果对方有可能隐匿、转移、变卖夫妻共同财产,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查封、冻结等保全措施,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比如,一方有意转移共同共有的房产,或一方有意变卖股市的股票以套取资金,就可以申请...


·孩子抚养权归我怎么起诉迁走孩子户口
      孩子抚养权归我怎么起诉迁走孩子户口按照我国《婚姻法》之相关规定,父母离婚,孩子判给谁孩子的户口就跟谁。如果孩子归父或母一方抚养,这一方需要把户口迁出的,孩子的户口页跟随迁出,如果这方户口不动的,由另一方迁出,那么孩子的户口就不需要迁出。(一) 如果父母双方协议离婚的,需要带的材料...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