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协议离婚的满足条件都有哪些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虽然法律中规定了两种不同的离婚方式供当事人选择,但实践中不管是哪种方式下办理离婚手续,其实都是需要当事人满足了相应条件才行的。那其中协议离婚的满足条件都有哪些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分析解答。
一、协议离婚的满足条件都有哪些
协议离婚须有以下五个前提条件:(一)双方当事人系合法登记的夫妻;(二)双方当事人离婚是完全自愿的;(三)双方当事人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协议;(四)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户口是本辖区内的常住户口;(五)申请离婚登记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同时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以上几点,如果有任何一点达不成协议,就只能通过诉讼方式离婚。
二、办理协议离婚的条件有哪些
办理协议离婚,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双方当事人是在我国民政局合法登记的夫妻。
没有登记结婚的男女,不能登记离婚。无论是事实婚姻还是非法同居,都由法院立案处理。在国外注册登记结婚的,也不能在我国民政局协议离婚,只能通过诉讼途径办理离婚。涉外婚姻如果是在我国注册登记结婚的,可以在我国办理协议离婚。
(二)双方对是否离婚、离婚财产分割、离婚子女抚养、债权债务等问题都已经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离婚协议》。双方应当在协议中确认同意离婚,确认夫妻共同财产有哪些,如何分割;有无子女或子女由谁抚养,另一方抚养费数额以及不抚养子女一方的探视时间和探视方式;以及有无债权债务及分配方式。以上任何一个问题没有达成一致意见,都不能办理协议离婚,仍属有争议的离婚,需起诉至人民法院处理争议问题。符合以上条件者,必须双方共同亲自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中国公民和外国公民在我国登记结婚的,离婚时可以在中国公民户口所在地办理协议离婚。如户口所在地和经常居住地不符,只能到户口所在地办理。夫妻在申请办理协议离婚的时候,如果不满足协议离婚的条件,自然就是无法通过这样的方式来解除婚姻关系的。当然,就算是选择诉讼方式离婚,这也有一定的条件要求。具体协议离婚的满足条件有哪些,上文中已经作出了介绍,希望可以为你提供一些帮助。



·不属于国家赔偿方式的是哪些?
      为了维护国家的形象,对于请求得到国家赔偿的案件,只要符合条件,一般都会被受理。在审理之后,发现公民或者单位主体确实可以得到用人单位的经济赔偿时,国家机关需要按照既定的赔偿方式承担赔偿责任,那么,根据规定,不属于国家赔偿方式的是哪些? 一、不属于国家赔偿方式的是哪些? 国家赔偿的方...


·离婚后女方怎么争取女儿抚养权?
      在现代社会中,因为婚姻观念的逐渐变化,人们对于离婚等相关的事务都不在恐惧。与此同时,对于子女抚养权的争夺变得更加激烈。在争夺子女抚养权的过程中,常常会出现各种意外情况。因此,人们经常咨询:离婚后女方怎么争取女儿抚养权? 离婚后女方怎么争取女儿抚养权? 作为女方,以下情形争取到女儿...


·刑事拘留家属可以写信吗
      刑事拘留家属可以写信吗 一、刑事拘留家属可以写信吗? 一般是不可以的,刑事拘留期间,只有作为辩护人的亲友可以通信,且需要检察院、人民法院许可。 附《刑事诉讼法》规定: 第三十二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


·江西赣州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
      在我国,我国的基本国策是计划生育政策,是为了抑制人口的快速增长,但是近一两年我国又实行了二孩政策,并且鼓励生二胎,但是这并不代表计划生育政策就不存在了,两个政策不矛盾,超生还是会受罚,超生了就要支付一定的社会抚养费,那么在江西,江西赣州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办法是什么呢?下面我们将...


·一、孩子抚养权变更条件?
      一、孩子抚养权变更条件有哪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要求变更抚养关系:(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


·怎样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离婚的当时,要是夫妻双方都想要孩子抚养权的话,可能会就此展开一场争夺。获胜的一方,理所当然就会获得抚养权。因此争取孩子的抚养权至关重要。接下来,我们就来为您介绍,应该如何争取抚养权。 如何争取孩子的抚养权之一:证明有能力抚养子女的证据 1、证明一方经济状况良好的,应提交工资单...


·一、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一、离婚财产如何分割?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割意见》)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婚姻法》的各条法律规范...


·离婚孩子归男方条件主要是什么
      离婚孩子归男方条件主要是什么 一、离婚孩子归男方条件主要是什么 婚姻家庭生活中,男人总体是以强者的身份出现,因此,在孩子抚养权归属上,相对而言,男方处于相对被动的一面。在同等条件下,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稍大一些,但有以下几种情况,男方争取孩子的抚养权,也是完全可能的。 1、...


·离婚纠纷申请冻结被告财产可以吗?
      离婚纠纷申请冻结被告财产可以吗可以的,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方当事人在发现另方有恶意隐藏、转移财产的行为,对自己利益构成侵害的,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二、《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


·男女只结婚一年彩礼用退吗?
      男女只结婚一年彩礼用退吗男女结婚一年,支付由男方给付给女方的彩礼在一般情况下是不可以退还的。这个跟双方结婚时间长短不存在什么关系。所以,就算此时夫妻离婚,结婚彩礼也是不能拿回,不过双方可以协商,或者有法定情况的可以退还。【法律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


·一、复婚时关于离婚协议里的财产分割有效吗?
      一、复婚时关于离婚协议里的财产分割有效吗? 复婚时关于离婚协议里的财产分割是有效的,双方应当遵守执行。离婚协议在双方离婚办理离婚登记后就生效了。双方是否复婚不影响离婚协议的效力。换句话说,如果一套共同财产的房子离婚时协议归一方,那么再复婚也算那方个人财产了。当然,双方如果有特...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