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般要如何才能办理协议离婚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如果离婚夫妻选择了具体的离婚方式,那事先最好搞清楚我国法律中对这种离婚方式的规定,否则在提出了申请之后,可能由于自身准备的不充分,造成最终无法解除婚姻关系。那实践中,一般要如何才能办理协议离婚呢?接下来,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一般要如何才能办理协议离婚

1、申请

我国办理离婚登记的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

当事人申请离婚,应当持有下列证件和证明:

(1)户口证明;

(2)居民身份证;

(3)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

(4)离婚协议书;

(5)结婚证。

此外,还应当交付办理离婚证及存档所需的单人免冠照片(根据不同地区的要求提供),并按照婚姻登记机关的要求填写《离婚申请书》。

2、审查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的工作人员在接受当事人离婚申请时,应把婚姻法及《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向当事人讲清,而双方当事人应如实回答婚姻登记管理人员的提问。工作人员应查明:

(1)离婚申请人是否是合法夫妻;

(2)离婚双方申请人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离婚是否确实出于双方自愿;

(4)对子女问题的处理是否妥当;

(5)对财产问题的处理是否妥当,等等。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应当进行认真审查,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个月内,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应当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虽然这是法律为防止登记工作久拖不决而提出的时间要求,但客观上也给申请离婚的当事人冷静的进行考虑,在审查期内,如果双方当事人对重归于好取得共识,应准许当事人撤回离婚申请。

(3)登记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经过审查后,对符合婚姻法和《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离婚申请,予以登记并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起,解除夫妻关系。对不符合婚姻法和《离婚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登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登记申请不予登记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

男女登记离婚后,一方对已发生法律效力的离婚协议及子女和财产问题的处理翻悔时,应当向原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解决。只有在原婚姻登记机关撤销离婚登记的情况下,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的,人民法院才能受理,在原婚姻登记机关未撤销离婚登记的情况下,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的,人民法院不应受理,但应告知当事人向原婚姻登记机关申请撤销离婚登记。

二、协议离婚该怎么办理

1、首先看自己是否具备协议离婚的条件:

(1)当事人须为合法夫妻并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①协议离婚的当事人双方应当具有合法夫妻身份。

②协议离婚的当事人双方均应当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2)协议离婚当事人双方必须具有离婚的共同意愿。

“双方自愿”是协议离婚的基本条件,协议离婚的当事人应当有一致的离婚意愿。这一意愿必须是真实而非虚假的;必须是自主作出的而不是受对方或第三方欺诈、胁迫或因重大误解而形成的;必须是一致的而不是有分歧的。对于一方要求离婚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受理,只能通过诉讼离婚解决争议。

(3)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

“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是协议离婚的必要条件。如果婚姻关系当事人不能对离婚后的子女和财产问题达成一致意见、作出适当处理的话,则不能通过婚姻登记程序离婚,而只能通过诉讼程序离婚。

2、除了第一部分介绍的协议方式外,还有一种协议离婚的方式需要注意:

夫妻双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并向法院提交自愿离婚的协议书,或者双方亲自到法院作自愿离婚的庭审笔录,由法院审查以后,出具一份《民事调解书》,并收回《结婚证》,自此,双方的夫妻关系解除。

具体程序是向法院提交民事起诉书,及与离婚相关的证据材料,如结婚证、子女的出生证明、财产证明等等,法院依法受理后,会进行审查,如双方确系自愿离婚,并已就子女抚养、抚养教育费的支付、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债务的清偿等等达成了一致的协议,那么法院就会以《调解书》或者《判决书》的形式,解除双方的夫妻关系。至此,双方的婚姻关系依法解除。

通常,申请办理离婚手续的夫妻需要先满足了协议离婚的方式、准备好需要的材料之后,才能办理协议离婚。虽说协议离婚手续上面比诉讼离婚简便,但要是不能顺利离婚,这也是白白耽误当事人的实际。最后发现不满足协议离婚条件的,也就只能换一种方式离婚了。


·新婚姻法有事实婚姻的规定吗
      民法典有事实婚姻的规定吗没有,修改后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增加规定:符合本法规定的结婚条件,“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这一规定从积极角度重申了办理结婚登记的必要性,那些符合民法典规定的结婚条件,举行了结婚仪式或已经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未办理结婚登记的男女,应尽早补办...


·一、女方分割财产代理词的内容有哪些?
      一、女方分割财产代理词的内容有哪些? ⒈首部。 ⑴注明文书名称。 ⑵称呼语,即审理本案的审判长和审判员。 ⑶前言:简要说明代理律师出庭代理诉讼的合法性、代理权限范围、出庭前准备工作概况。 ⒉正文。 ⑴案件性质和具体案情。 ⑵被代理人的诉讼地位。 ⑶诉讼程序。 ⑷...


·买家支付
      买家支付 1、房地产交易手续费:5元/平方米为普通住宅,非普通住宅为11元/平方米. 2、房屋登记费:550元/本(每增加一本证书按每本10元收取工本费)。 3、权证印花税:5元/本。 4、印花税:0.05% 5、契税:交易价(或评估价)×3%。 二、卖家支付 卖家...


·一、离婚一年还可以起诉变更孩子抚养权吗?
      一、离婚一年还可以起诉变更孩子抚养权吗? 离婚一年后,不负责抚养的一方想就更孩子抚养权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变更孩子的抚养权。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5、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


·丈夫有外遇又不肯离婚该怎么办
      生活中,一方出现外遇的情况其实是比较多的,而此时往往也会造成夫妻之间感情破裂,最终离婚。但现实中却有可能出现丈夫有外遇又不肯离婚的情况,对此作为妻子的一方如果坚持要离婚的话应该怎么办才好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丈夫有外遇又不肯离婚该怎么办 可以选择向法院起诉离...


·重婚有什么法律后果,有哪些法律责任
      重婚者不仅破坏了婚姻家庭关系,而且还会受到刑法的调整和规制。那么我国关于重婚者法律规定有哪些呢?重婚者又需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呢?也就是重婚的法律后果有哪些?对于这两个问题的解答,我们马上为您介绍。 一、重婚罪法律规定有哪些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在登记结婚的时候
      在登记结婚的时候,并不是只要男女双方符合了结婚条件就行了的,此时工作人员会依法对双方提供的证件材料作出审查,在符合规定情形的时候才会准许结婚登记,这里面也会涉及到一些手续问题。那么结婚登记需要什么手续呢?下面就让本站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我国结婚登记的程序: (1)登记的...


·向法院起诉离婚需要哪些材料
      如今不管是办理什么事情,其实都是需要当事人提交相应的材料。在夫妻办理离婚手续的时候,也是有这样的要求。而实践中,协议离婚与起诉离婚需要的材料不同。那究竟夫妻中的一方向法院起诉离婚需要哪些材料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一方起诉离婚要哪些材料之——必备材料 (1)原告方的...


·涉外婚前财产协议范本
      与外国人结婚的,也是可以在婚前签订一份财产协议,这便是涉外婚前财产协议。其中肯定是详细对财产做出约定。那么这个涉外婚前财产协议是怎么写的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涉外婚前财产协议 甲方(男方): 身份证号: 住址: 联系电话: 乙方(女方): 身份证号: 住址: ...


·离婚协议书怎么写才具有法律效力?
      离婚协议书怎么写才具有法律效力?你知道离婚协议书怎么写才具有法律效力吗?如果写出来的离婚协议书不具有法律效力的话,那么也就无法保障当事人的利益。接下来,就让我们来告诉您这个有效的离婚协议书该如何写,希望可以为您提供一些帮助。一、离婚协议书怎么写才具有法律效力离婚协议书中除了写明双...


·婚姻关系解除的条件是什么
      婚姻关系通过法律行为建立,自然日后也是有可能被解除的。当然,不管是建立婚姻关系还是解除婚姻关系,此时都需要满足规定的条件才行。那具体来说婚姻关系解除的条件是什么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婚姻关系解除的条件是什么 根据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精神...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