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新婚姻法关于公产房分割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当前中国实行婚姻自由,为公平的保障婚姻中双方的合法利益,制定了相关的法律,当夫妻离婚因为财产而发生纠纷的可以按照相关法律判决离婚财产,而有时候对于房产的分割也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判断,那么新婚姻法关于公产房分割的相关规定是什么呢,接下来,由我们收集以下资料为您解答。





新婚姻法关于公产房分割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一、关于离婚时公产房的分割 ?


公有产权房,俗称“公产房”,即房屋的所有权不是归老百姓个人,而是归有关的单位或组织,比如房管所等等。由于“公产房”的产权不属于个人,当然在离婚的时候就不存在所谓的产权的分割问题了,而应当是房屋的使用或承租问题了。当然,如果是已购公房,可以对产权进行分割,但是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况进行分析。不同的情况下购买的公房,离婚时分割的情况也是不同的。

在离婚诉讼中,可参照最高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中公房使用、承租若干问题的解答》的有关规定进行分割。

二、离婚时公产房如何分割

1、对于夫妻离婚对于房产的分割问题,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关于审理离婚案件中公房使用、承租若干问题的解答》的有关规定符合以下情况下的房产,双方均是可以主张承租权的:


(1)婚前由一方承租的公房,婚姻关系存续5年以上的;

(2)婚前一方承租的本单位的房屋,离婚时,双方均为本单位职工的;

(3)一方婚前借款投资建房取得的公房承租权,婚后夫妻共同偿还借款的;

(4)婚后一方或双方申请取得公房承租权的;

(5)婚前一方承租的公房,婚后因该承租房屋拆迁而取得房屋承租权的;

(6)夫妻双方单位投资联建或联合购置的共有房屋的;

(7)一方将其承租的本单位的房屋,交回本单位或交给另一方单位后,另一方单位另给调换房屋的;

(8)双方均租有公房,婚后合并调换房屋的;

(9)应当认定为夫妻双方均可承租的情形。”

2、对于夫妻双方均可承租的公房,应依照下列原则予以处理:

(1)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

(2)男女双方在同等条件下,照顾女方;

(3)照顾残疾或生活困难的一方;

(4)照顾无过错一方。

3、已购公房的分割

(1)婚后一方购买公房未贷款在婚姻存续期间,虽以一方名义购买公房,其所购房屋仍为夫妻共有财产,在离婚时应当平均分割。如在离婚时尚未领取房产证,并且夫妻双方对房屋产权达不成一致意见,诉至法院时,法院会告知当事人,取得房产证之后可以另行起诉解决房产分割问题。

(2)婚后一方贷款购买公房

在婚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贷款购买公房,贷款双方其所购房屋共同偿还借款,该房为夫妻共有财产,在离婚时应当平均分割。如在离婚时尚未领取房产证,并且夫妻双方对房屋产权达不成一致意见,诉至法院时,法院会告知当事人,取得房产证之后可以另行起诉解决房产分割问题。

(3)婚前一方购买公房未贷款

在婚前一方全款购买公房,其所购房屋为一方个人财产,在离婚时无论是否取得房产证都不进行房产分割。

(4)婚前一方贷款购买公房

在婚前以一方名义贷款购买公房,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偿还借款,其所购房屋为婚前购房一方所有,但该房共同还款部分和婚后房屋增值部分为双方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应当就婚后形成的共同财产进行平均分割。如在离婚时尚未领取房产证,并且夫妻双方对房屋产权达不成一致意见,诉至法院时,法院不宜判决房屋的所有权归属,会告知当事人,取得房产证之后可以另行起诉解决房产分割问题。

(5)“部分产权”公房的分割

在离婚时尚未领取房产证,或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并且夫妻双方对房屋产权达不成一致意见诉至法院时,法院不宜判决房屋的所有权归属,会根据实际情况判决房屋使用权。待取得房产证之后,任何一方可以另行向法院起诉解决房产分割问题。

通过上文我们可以知道,公产房是有关单位所有的房产,不存在所谓的产权分割问题,但是也存在某些情况公产房为个人所购买,对此,新婚姻法关于公产房的分割按情况制定了相关处理规定,不同情况购买的公产房,离婚时分割的情况也有所不同,根据自己所遇到的情况判断房产如何分割。



·安置房与商品房一样吗
      安置房与商品房一样吗 一、安置房与商品房一样吗 所谓拆迁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因为其安置对象是特定的动迁安置户,该类房屋的买卖除受法律、法规的规范之外,还受到当地政府相关的地方政策的约束。所以和一般的商品房交易有很...


·厂房拆迁赔偿案例?
      厂房拆迁赔偿案例? 现如今,为了生态环境的发展,并使工厂能够更好的建设,产生更大的经济效益。会出现征收工厂的土地的现象,很多工厂会进行厂房拆迁,并会得到一定的补偿。到底该如何补偿呢?下面的我们将会为您进行详细的讲解,并为您列举厂房拆迁赔偿案例以供参考。 一、厂房拆迁怎么赔偿 ...


·房产证是男方名字离婚房子怎么办理过户?
      房产证是男方名字离婚房子怎么办理过户? 婚姻如果还可以维持下去,相信大多数人都不会选择以离婚收场。但现实中仍然有许多离婚的夫妻,无论双方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都会涉及到对夫妻财产的共同分配,特别是房产,在离婚后会由其中一方拥有。那房产证是男方名字离婚房子怎么办理过户?我们一起...


·拆扦房屋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拆扦房屋赔偿标准是怎样的拆迁房屋是需要进行赔偿的,但是不能随意的赔偿,国家制定了拆迁房屋赔偿标准,根据这个标准计算每家每户应得到多少钱。那么,我们在下文就和您聊聊拆扦房屋赔偿标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房屋价值补偿标准这里的房屋补偿,是指对被征收的国有土地上建筑物价值进行的补偿,...


·二手房买卖起纠纷如何解决?
      二手房买卖起纠纷如何解决? 一、二手房买卖起纠纷如何解决? 1、协商:二手房买卖合同的当事人对合同中有争议的部分进行协商,从而对原合同中规定的或者没有规定的内容进行修改、删除和增加。当事人按照协商后的内容履行各自的权利义务。 二手房买卖纠纷的协商处理,可以理解为把先前的二手...


·继承父母的房产过户公证时需要哪些材料?
      1、提供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如:医学死亡证明、户籍注销卡、死亡注销页)。2、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价值评估单。3、全部法定继承人的户口、身份证(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包括:死者的父母、配偶和子女)。4、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独生子女证、出生证、人口卡、注销卡等相关材料。5、被...


·预售房抵押有什么陷阱?
      预售房抵押有什么陷阱陷阱一:开发商在建设项目土地被抵押的状况下,不告知购房人抵押的事实,就与购房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契约,且这种房屋的权利瑕疵也不在合同中注明,目的是打消购房人的顾虑,顺利收取定金和首付款。陷阱二:开发商在建设项目土地被抵押的状况下,在与购房人签订合同后,为了顺利将土...


·赣州九峰山买房子首付要多少钱?
      赣州九峰山买房子首付要多少钱1、一般是30%,新房也是,但是少数楼盘为了吸引更多的客户,做到了20%,开发商要求你到指定的银行才会放款,或者地段好一点的小户型也可以低点首付。2、二手房的话,所说的首付一般也是30%,指的是房子评估值的30%,可能评估值比你的交易值要低,那么你的首...


·拿我的房产抵押给担保公司,未还钱,结果是怎样
      拿我的房产抵押给担保公司,未还钱,结果是怎样 一、拿我的房产抵押给担保公司,还不上担保公司钱,结果是怎样的? 抵押,是指抵押人和债权人以书面形式订立约定,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


·拆迁分配的房子多长时间能拿到房产证
      交房以后三个月内可以办妥房产证。开发商和被拆迁人可以在回迁合同中约定由开发商为回迁户(被拆迁人)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书及其期限,如果合同有约定的,按照合同约定办理。如果合同没有约定的,按照法律规定,拆迁人(开发商必须在房屋交付后的90日内将房屋所有权证书登记的资料交房屋所有权登记主管...


·一套房合同已经签了想毁约怎么办?
      一套房合同已经签了想毁约怎么办?一套房合同已经签了想毁约可以协商一致解除或者是支付也经解除。房屋毁约合同一般都是按照实际的损失进行赔偿。《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