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员工入职不满1年怀孕可以辞退吗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最近有一则新闻很火,女员工入职之后几天就告诉单位自己怀孕,此时就是享受产假待遇,而在生育了孩子之后,又马上向单位提出辞职。这让不少单位引起了重视,对于入职不满一年的员工,要是怀孕的话就辞退。那从法律角度看,员工入职不满1年怀孕可以辞退吗?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一、员工入职不满1年怀孕可以辞退吗若能有直接证据证明该员工在工作期间严重失职,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并且在调岗培训后仍无法胜任工作,可以依法进行辞退,但不能以其怀孕为由,将其辞退。若一定要在其怀孕期间辞退,是需要进行经济赔偿的。按照《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和《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妇女在怀孕期、哺乳期间,单位不能解除其劳动关系,妇女在怀孕期、生育期和哺乳期等“三期”未满前,劳动合同期限应顺延。此间的工资、福利等待遇不应改变。可见,国家对于作为弱势群体的女职工的法律保护是十分符合实际情况的,因为怀孕女职工一旦遭到违法解雇,一直到哺乳期结束将难以找到工作,生活来源难以保障,因此国家禁止用人单位在职工怀孕期间解除劳动关系。而用人单位一旦非法辞退怀孕职工,所付出的代价也是很大的。《劳动法》第二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二、公司破产孕妇员工赔偿首先,在员工怀孕期间因企业经营不善而倒闭,由企业和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对员工的三期(孕期、产期、哺乳期)期间的赔付项目规定的不是很明确;1.依据有关规定,产期期间的工资必须全额支付;2.孕期和哺乳期期间的赔付的具体数额,由公司和您具体协商后确定;3.经济补偿金部分,依据您在该公司工作的年限来支付,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您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您说的是因为公司经营不善,面临破产,如果这些是客观事实,不属于公司违法解除合同的情形,所以您无法得到双倍的赔偿金;经济补偿金的月工资的支付标准,依据您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来计算。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员工要是怀孕的话,此时如果没有大过错,则用人单位是不能将其辞退的。于是,要是实践操作过程中,员工入职尚未满1年就怀孕可以辞退的做法,就是严重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的,此时单位需要对员工做出一定的赔偿。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劳动关系跨市转移怎么办理?
      当用人单位雇佣员工时,他们之间就是劳动关系,有时因业务发展需要,需要调动相关员工到不同地点的工作岗位,此时劳动关系的归属地发生了变化,需要进行劳动关系跨市转移,那么进行劳动关系转移的流程和注意事项是什么呢?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劳动关系如何跨市转移 1、到原参保地社会保...


·工商登记房屋无偿租赁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工商登记房屋无偿租赁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一、工商登记房屋无偿租赁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承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赔偿上限是多少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类型中的一种,解除的方式只需双方协商一致即可。对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赔偿问题,则有很多人不清楚,在劳动法中有着关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赔偿上限的相关条例,我们带你一起了解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的一些详细分析。 是否有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赔...


·工程质量责任保险有什么意义?
      工程质量责任保险有什么意义?对于工程的建设来说,无论是设计还是施工,都应保障工程质量的稳定,否则在后续的使用过程中就会由于发生质量问题而导致损失。在实践中,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等参与工程建设的各方会购买工程质量保险,一旦工程出现质量问题,就可以将这部分的损失转嫁到保险公司。那工程质...


·劳动合同到期未协商可以直接离职吗?
      劳动合同到期未协商可以直接离职吗? 一、劳动合同到期未协商可以直接离职吗? 劳动合同到期可以马上离职。不过,应该与用人单位办理工作交接。办理工作交接时,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结清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


·大家可能在工作的时候会抱怨公司的工作时间太长
      您可能在工作的时候会抱怨公司的工作时间太长,经常超过八个小时的工作时间,那么劳动法规定工作时间是什么?接下来一起了解一下法律是如何规定的,如果企业有不符合一下规定的工作时间或者没有给予应有的法定节假日,都是可以去相关机构起诉企业。 劳动法规定工作时间是什么? 《劳动法》关于工...


·工程质量保修金退还流程是什么?
      工程质量保修金退还流程是什么? 工程质量是工程团队需要注重的一个项目,因为一旦出了工程质量事故工程团队是第一责任人。所以在承包工程之后,工程团队都会将一笔工程质量保障金交给发包人,在按照规定完成项目后即可退还保修金。那么工程质量保修金退还流程是什么? 一、建筑工程质保金管理怎...


·公司工伤认定要本人去吗?
      工作人员在日常工作中难免会发生工伤事故,事故发生后工作人员需要申请工伤认定,以便于后续的鉴定和要求赔偿。很多人想知道申请工伤认定的具体内容和具体流程。那么,公司工伤认定要本人去吗?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为您解答疑惑。 一、个人申请工伤鉴定和企业申请工伤鉴定的区别:...


·带薪休假还要扣绩效工资吗?
      带薪休假还要扣绩效工资吗? 带薪休假是不需要扣绩效工资的,对于带薪休假的情况,是需要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来支付工资待遇的,不会扣除绩效等情况,具体情况下应当结合实际来进行合法的认定和处理,避免法律适用错误。 一、带薪休假还要扣绩效工资吗? 不扣。《职工带薪年休假条理》规定: ...


·小腿粉碎骨折工伤赔偿有哪些法律规定?
      很多在工地作业的劳动者难免会出现工伤意外,出现伤残需要得到用人单位的赔偿,以弥补自身时间和身体或者精神上的损失。但是很多劳动者不太熟悉法律是如何对赔偿进行说明规定的。那么,小腿粉碎骨折工伤赔偿有哪些法律规定?下面就让我们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关于小腿粉碎性骨折的伤残鉴定 ...


·劳动合同法必须买保险的依据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必须买保险的依据是什么? 1、根据《劳动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2、《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3、《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一项规定,劳动者依照...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