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小产权房土地使用权的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小产权房土地使用权的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

在当今这个社会,我们的现实生活中经常可以听到小产权房这一个概念,这主要是因为最近一段时间国家政府拆迁征地而出现了大量的小产权房。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他们并不是非常了解小产权房的性质以及与大产权房的区别,那么,小产权房土地使用权的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解释一下这个问题。

一、何谓小产权房?

所谓小产权房,是指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亦称“乡产权房”。

它并不是一个法律概念,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称的称谓。这类房屋没有国家发放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在国土房管局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也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

二、小产权房土地使用权的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

讲通俗一点,就是国家发产权证能买卖的叫大产权房,平时我们能买到的普通商品房都属于大产权房,其中包括70年、50年和40年三种,国家不发产权证的叫小产权房。

小产权房的性质有三种:一种是在集体建设用地上建成的,即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子,只属于该农村的集体所有者,外村农民不能购买;

另一种是在集体企业用地或者占用耕地违法建设的房子;

最后一种是各类农业园或养老院的别墅。

这类房屋一旦发生纠纷,购房者无法得到赔偿,因为买卖合同是无效的。

三、小产权房与大产权房的区别

小产权房

1、小产权房的房产证由乡镇政府颁发,职工并没有实际的产权。

2、职工想要转让小产权房的话,必须在购买五年之后才能够进行。

3、小产权房的建设用地一般是归乡政府集体所有,并且这类房产只能由这个乡的村民购买居住。

4、购买小产权房之后,若要再转让,必须补交土地出让金,否则便不能够上市交易。

大产权房

1、大产权房的房产证由国家颁发,被国家认可和接受。

2、职工可以自由出售或转让大产权房,没有时间上的限制。

3、大产权房的用地是由国家(也就是当地政府)划拨或者转让的,销售对象可以是任何人。

4、购买大产权房之后,购买者可以自由进行使用、出售或转让,不用补缴任何费用。

【买小产权房的风险】

缺少“五证”

“五证”即具备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及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如果没有“五证”是不能办理房产证的。没有产权,不受法律的保护。

拆迁难补偿

除了不能办理房产证外,那些“便宜房”实际上属于在政府规定范围以外的违章建筑,如果和国家的规划相冲突,还很有可能被拆除,而且业主也不会得到拆迁安置补偿。

质量难保证

房屋质量没人监督,一些开发商为赚钱会偷工减料,存在安全隐患。这类房屋一般由土地所在村开发,除了房屋质量和房屋售后保修难以保证以外,入住后的物业管理也极容易出现问题。

小产权房不能抵押或者上市转卖

由于没有正规的产权证,小产权房不能作为抵押或上市专卖。这些都是购房者在购买小产权房需要注意的地方。

小产权房不能抵押贷款

小产权房不能在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所以不可以办理抵押等他项权利,没有他项权利就相当于没有合法的质押物抵押到银行,银行贷款就无法批复。

警惕!大产权房的缩水风险

房屋使用年限分两个概念:一个是房屋本身的使用年限,另一个是土地使用年限。房屋是私人财产,购房者享有永久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土地是国家的,开发商和个人拿到的只是使用年限。因此我们通常所说的产权年限,指的是土地的使用年限。

房屋产权的年限,是从开发商拿地之日起开始计算的,而地产开发的周期一般较长(一般从拿地到交房入住需要2-5年甚至更久),因此购房者到手的产权一般会缩水几年,一般70年产权的房子实际使用年限也就60多年,一些50年、40年产权的房子使用年限更短。

其实,小产权房的主人享有对小产权房的使用权,在这一点上跟一般的房子没有什么区别,但是小产权房不能用于抵押贷款,也不能上市转让。如果您对于这个问题还有什么不太懂的地方,我们建议最好在当地找一个专业的律师进行详细的咨询。


·农村1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
      国家为让农村能够不再与城市的经济水平相差的过于悬殊,就将农村的建设放在了很重要的位置,而建设就肯定需要征收农民的土地来作为发展的基础,但是征收农民的土地就是拿走了农民的经济来源,那么,农村1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一、农村1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


·征地补偿款被冒领应该怎么追回
      征地补偿款被冒领应该怎么追回1、行政诉讼法针对行政诉讼和民事诉讼交叉的问题提出了一个较好的解决方案设立了类似行政附带民事诉讼的制度,“在涉及行政许可、登记、征收、征用和行政机关对民事争议所作的裁决的行政诉讼中,当事人申请一并解决相关民事争议,人民法院可以一并审理”。在他人冒领自己...


·夫妻异地离婚在哪起诉,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
      现实生活中很多夫妻在离婚之前都是异地分居的状态。如果是异地起诉离婚的,则要选择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否则法院会不予受理。那么夫妻异地离婚在哪起诉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探讨一下这个问题。一、夫妻异地离婚在哪起诉1、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


·法律规定中农村建设用地可否租赁《土地管理法》第六
      法律规定中农村建设用地可否租赁《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 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根据《土地管理法》第4条第3款的规定,农民集体土地中的...


·农村失地养老金新政策要准备哪些材料领取养老金?
      农村失地养老金新政策要准备哪些材料领取养老金? 1、土地被征收的农民需要提供自己的身份证和居民户口本。 2、农民需要提供村委会开具的征地协议证明、征地补偿合同的原件和复印件。 3、土地被征收的农民需要填写《养老保险申请表》,还要填写《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花名册》上面的相关信息...


·如何准确地认定自首 自首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但这需要先对自首的情节作出认定,那一般自首的认定标准是什么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如何准确地认定自首 自首分为一般自...


·异地网络诈骗跑了怎么报案?
      异地网络诈骗跑了怎么报案?由于网络诈骗是通过网络为媒介来进行的特殊形式的诈骗,所以经会有异地的网络诈骗案件发生,当异地网络诈骗跑了之后,我们一般情况下采取什么报案呢?总的来说,有当地报案 披露经过。寻找同案受害者。在线报案等办法。一、异地网络诈骗报案方法1、当地报案。因为网络欺诈...


·江西新征地补偿标准的依据是什么?
      江西新征地补偿标准的依据是什么? 我国的江西省一直以来在经济、文化以及社会福利事业等方面的发展都是比较快速的,因为江西的地理位置是比较优越的,所以也拥有比较丰富的物产资源,在发展江西本省的经济的时候,征地有的时候也是难以避免的,所以一般江西省的市民们在政府征地的工作当中,最关注...


·法律规定违章能在异地处理吗?
      违章能在异地处理吗?1、违章只能在违章地处理或者车辆号牌核发地处理。根据违章是否现场违章,来决定可以在哪里处理违章。如果是现场违章,比如直接被交警当场抓住的违章,必须在违章地处理。如果是非现场违章,比如被交通摄像头抓拍的违章,既可以在违章地处理,也可以在机动车号牌核发地处理。2、...


·年最新湖北省恩施州来凤县征地补偿标准
      年最新湖北省恩施州来凤县征地补偿标准湖北省恩施州来凤县土地共分为四类: 一类区片区片范围:县城总体规划区(包括关口村、马家园村、小河坪村、老寨坪村、冯家坪村、老虎洞村、中华山村、大垭口村、白羊坡村、桂花树村、黄茅坪村、望水村、河坪村、施立坪村、竹坝村、育红桥居委会、精神堡居委会、...


·现在楼房土地使用证怎么办理?
      现在楼房土地使用证怎么办理?您买到商品房后,要及时的办理房产证,只有房产证办好了才能去办理土地使用证。这样,两证齐全了,就证明房子归自己所有了,以后可以正常的上市交易。相对于房产证而言,不少人对土地使用证是比较陌生的。那么现在楼房土地使用证怎么办理?下面我们跟随我们做个简单学习吧...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