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应该如何书写离婚协议书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通常夫妻在协议离婚的情况下,才需要书写离婚协议书。而在诉讼离婚中,需要的则是离婚起诉书。而书写离婚协议书也是一门学问,写好了离婚协议书之后才有可能对自身利益提供更好的保护。那究竟该如何书写离婚协议书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签定协议的时候不要意气用事。
一定要考虑成熟,两人平静冷静的达成协议,如果仅仅是一时冲动签定下协议,该协议一旦生效,后悔就来不及了,除非在1年内以受胁迫欺诈显失公平重大误解等为由,申请对该协议撤销(通常情况下没有证据,很难撤销),否则,该协议就会给你带来无尽的痛苦。我们见到最多的就是离婚的时候很冲动,一方表示放弃应该取得的财产换来对方同意离婚,而一旦真的离婚又因为没有必要足够的生活基础,造成日后的生活困难。签定协议的时候要将所约定的内容尽量写在文字上,口头承诺的事项,一旦日后一方反悔,另一方的利益就不能得到保障。因此,协议的签定不仅是自己真实的意愿表示,还要将所能预见到的情况都写到书面文字里,这样才能保证以后不会后悔。
二、协议的内容主要包括子女抚养、财产分割问题。
子女抚养问题要写明孩子由谁来抚养,不抚养孩子的一方承担多少抚养费(抚养费由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三部分),抚养费的支付方式,可以是一次性支付,也可以是分期支付,抚养费数额根据孩子实际生活需要,当地的经济水平,对方的承受能力来定,法律规定以给付方的收入20%-30%来定抚养费的支付数额,这也不是绝对的,只是一种参考。除此之外,双方还可以约定不抚养孩子一方对孩子的探望权行使的方式,比如一个星期看孩子一次或者一个月带孩子到对方处居住几天等,但是不能影响孩子正常的生活学习,如果一旦发现孩子为此受到不好影响,一方可以要求中止探望。财产分割的问题是最易引发争议的,往往因为双方达成不了协议,才诉至法院。首先,在签定协议的时候,双方要明确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在一方并不明确知道自己家有多少共同财产的情况下,切不可冒然写上“其他财产归某某所有”的语句,否则,一旦事后得知还有一些财产在签定协议的时候并不知道,想去分割就很困难了。在协议上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范围,一旦离婚后再发现对方有隐匿转移财产的现象,即使写了“其他财产归某某所有”的话,也可以要求分割的。对于当时签定协议时候遗漏的财产,也可以在事后要求分割。以前夫妻之间有过财产约定的,签定协议的时候也可以重新约定,新的约定生效就取代了以前约定的效力。注意在分割完财产的归属后还要约定财产的支付方式,比如,现金在何时一次性或分期打到对方的银行卡上等。
三、除了子女财产问题,有债权债务的,还要对此进行约定。
债权约定由一方收取或收回后归属双方所有都是不会产生任何大的纠纷的,主要是债务的承担问题,一旦约定债务由一方承担或约定双方承担的比例,如果这种约定并没有通知债权人,让债权人知晓的话,约定只在夫妻之间发生效力,债权人到时仍然可以向两人主张权利。
四、对于离婚后一方生活困难的,可以约定给予一次性的经济帮助,这种帮助可以是金钱的,也可以是其它形式的帮助方式,如对无房居住的一方,让其赞助房屋等.只要是合法的帮助都是会受到法律保护的。
五、其他约定的事项。
只要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符合法律规定都是可以的。比如:因为离婚一方给予另一方精神损害赔偿;双方任何一方不履行协议的法律后果等。
六、最后要双方亲笔签字,注明日期。
事后再签订的补充协议和原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当事人最好事先了解清楚该如何书写才是最好的,这样对自身利益的保护也是很有帮助。而要是夫妻无法协议离婚的话,这时可以采取诉讼方式离婚,不过就需要书写离婚起诉书了。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请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举办婚礼没登记可以要求返还彩礼吗?
      举办婚礼没登记可以要求返还彩礼吗? 举办婚礼没登记可以要求返还彩礼吗? 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的规定,如果当事人要求退还按照习俗支付的彩礼,如果满足以下情况,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 1、双方尚未完成结婚登记手续; 2、双方完成结婚登记,但不在一起居住; 3、一方因为彩礼...


·一、不抚养孩子的一方需要支付抚养费吗?
      一、不抚养孩子的一方需要支付抚养费吗? 夫妻离婚,子女的抚育费应由离婚的双方共同承担,不直接抚育子女的一方,应按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离婚判决书中确定的数额按时、足额支付,不直接抚育子女的一方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离婚判决书中确定的抚育费,直接抚育子女的一方或有...


·司法赔偿国家赔偿有哪些区别
      一、司法赔偿国家赔偿有哪些不同 1、实施侵权行为的主体不同。在国家赔偿中,实施侵权行为的主体是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还包括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及其工作人员,受委托的组织及其公务人员以及事实上的公务员。在司法赔偿中,实施侵权行为的主体是履行司法职能的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包括...


·向法院起诉离婚的程序是怎样的
      在一方想要离婚但另一方不同意的情况下,此时有离婚打算的一方可以选择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也就是说此时不一定非要通过协议方式才能解除婚姻关系。那具体来说向法院起诉离婚的程序是怎样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向法院起诉离婚的程序是怎样的 起诉离婚的程序包括三个阶段: ...


·夫妻双方分居六个月以上是否已经自动离婚了?
      夫妻双方分居六个月以上是否已经自动离婚了? 一、分居6个月是否属于自动离婚? 《民法典》没有自动离婚之说,也没有分居六个月就可以离婚的说法。离婚必须经过法定程序。 首先分居六个月或两年并不能成为离婚的理由。生活中,夫妻分居的原因有很多种,比如异地工作等等。因此,并不是只要分...


·一、夫妻一方公证还能分财产吗?
      一、夫妻一方公证还能分财产吗?夫妻一方公证的情况下,还是可以分财产的。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可以书面形式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由此可见,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可以约定为个人所有,但只对双方有效,不能对抗第三...


·国家赔偿法规定,对赔偿请求人取得的赔偿金是否征税
      虽然目前我国申请国家赔偿的案例是非常少的,但是为了保障国家赔偿是能够有法可依的,国家赔偿法就是非常重要的。从受害者在申请国家赔偿之处,到其中所有的过程都是在国家赔偿法当中有规定的,而且如果最后获得了国家的赔偿金,当事人也需要知道,国家赔偿法规定,对赔偿请求人取得的赔偿金是否征税?...


·离婚后12岁女儿谁抚养
      离婚后12岁女儿谁抚养在离婚案件中,子女的抚养权是必争的问题,那么想要了解离婚后12岁女儿谁抚养这类问题,我们先明白对于处理子女抚养权问题的时候,法律也会根据子女的实际年龄不同,处理的结果也会有所不同。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十周岁以上的子女的抚养权的决定权 由于十周...


·夫妻遗弃罪的构成时间是多久
      在一个家庭里面,总会有生活需要人照顾的小孩或者老人家,那么对于一些经济情况不是特别好的家庭会觉得这是一个很重的负担而选择将弱势的他们抛弃。甚至于有限重男轻女的家庭觉得女孩子养着没用而将女儿抛弃。这种由于不想负责任采取抛弃的的做法是非常不可取的,那么夫妻遗弃罪的构成时间是多久呢? ...


·近亲结婚该怎么办,不能近亲结婚的范围
      我国《婚姻法》规定三代近亲是不可以结婚的,但是在社会中还是存在近亲结婚的现象,特别是在一些经济相对落后的地方,那么近亲结婚该怎么办?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近亲结婚该怎么办 如果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婚姻无效,应该及时解除婚姻关系。如...


·起诉离婚律师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一般夫妻双方决定要离婚会采取协议离婚的方法,将离婚后的各个事项进行安排后和平离婚。但现实中并不是所有的夫妻都会对离婚后的事项协商一致的,这时候就会涉及到起诉离婚。而律师在诉讼过程中的作用十分重要,律师可以为自己争取更大的权益。今天我们要为您介绍的是起诉离婚律师收费标准,相信对您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