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醉驾不通知家属可以吗?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一、醉驾不通知家属可以吗?醉驾不通知家属可以,醉驾判决书只是送达给被告人本人。《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六条宣告判决,一律公开进行。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在五日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判决书应当同时送达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二、醉驾被抓要刑拘多久,怎么判刑只要是醉驾,就会判刑。醉驾涉嫌危险驾驶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危险驾驶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醉驾的行为虽然违反了刑事法律的规定,但是其实施此种行为后若被公安机关起诉,那么相关的司法机关也是不会通知家属的。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依然抱着侥幸心理酒后开车,最后造成无法挽回结局的情形不在少数,此时就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处罚。



·2023最新离婚诉状范本
      夫妻离婚分为了两种方式,协议离婚中需要写离婚协议书,而在诉讼离婚中则要求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写离婚诉状,但是这个离婚诉状究竟是怎么写的呢?可能很多人并不清楚,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在下文中为您提供离婚诉状范本一份,帮助你进行了解。 2018最新离婚诉状范本 原告:(基本情况:姓名...


·离婚抚养费多少钱 孩子抚养费的给付期限是多久
      在夫妻离婚的情况下,未成年的孩子也是需要继续抚养的,毕竟离婚解除的是夫妻之间的关系,对父母子女之间的关系是不受影响的。而现实中,乙方实际抚养孩子的,那另一方需要通过支付抚养费的方式来履行自己的抚养义务,此时离婚抚养费多少钱呢?接下来,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抚养费多少钱 在...


·离婚财产权处理原则是什么
      离婚财产纠纷的分割在婚姻法中就有明确的阐述,但还有很多人对婚姻法并不了解,认为离婚后财产完全可以独自去分配,认为弱势方是无法左右的,但事实并不如此,其中的规定对双方都是有利的,婚姻法中的规定都是非常公平公正的。那离婚财产权处理原则是什么呢?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


·离婚后每月给孩子抚养费多少钱
      无论夫妻是因为什么原因而导致离婚,此时家里的孩子尚未成年的话,则就需要同时对孩子的抚养问题作出处理。在确定了抚养权归属之后,紧接着就是要计算抚养费。那通常夫妻离婚后每月给孩子抚养费多少钱呢?下文中我们就这个问题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后每月给孩子抚养费多少钱 根据我国《婚姻法》...


·夫妻之间能否构成强奸罪
      生活中,一些闹离婚的夫妻中,妻子一般都不愿意再与丈夫发生性关系,而其丈夫不顾妻子的意愿而强行与妻子发生性关系的例子有不少。我们知道,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可能会构成强奸罪,那么夫妻之间能否构成强奸罪?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夫妻之间能否构成强奸罪 婚内强奸,是指在夫妻关系存...


·离婚女方需要给抚养费吗?
      一、离婚女方需要给抚养费吗? 需要,如果夫妻双方离婚后,女方不要孩子,女方是要给抚养费的。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


·离婚如何确认财产分割情况?
      离婚如何确认财产分割情况? ?离婚财产分割可以通过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来确定,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民法典》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


·非婚生子女的认领形式有哪些?
       一、非婚生子女的认领形式有哪些? 1、非婚生子女认领形式之一:自愿认领 自愿认领是指生父自愿承认该非婚生子女为自己的子女。自愿认领可因生父明示的意思表示或抚养的事实而产生。 自愿认领一般要求以一定的方式进行,为要式行为。如《日本民法典》规定,须向户籍部门申报认领;如...


·一、 双方离婚不要子女抚养权还要支付抚养费吗?
      一、 双方离婚不要子女抚养权还要支付抚养费吗?不要子女抚养权,是需要支付抚养费的,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


·女子卡上多出7万是否构成不当得利?
      女子卡上多出7万是否构成不当得利? 一、概念 不当得利指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应负返还的义务。如售货时多收货款,拾得遗失物据为己有等。取得利益的人称受益人,遭受损害的人称受害人。受益人与受害人之间因此形成债的关系,受益人为债...


·一、离婚后再结婚需要什么手续?
      一、离婚后再结婚需要什么手续? 当事人双方只需携带上述相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结婚即可。 当事人办理再婚登记的特别规定: 离婚的中国公民在国内申请再婚,如果其前次婚姻关系是在国外按当地法律通过司法程序解除的,其离婚证件(指法院出具的离婚调解书和离婚判决书)须经...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